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1,511,190.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4,2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上市后分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004,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328,856.4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71,511,190.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004,2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8,328,856.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004,200.00 | ||
现金分红比例(%) | 31.3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为2024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日常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