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0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00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0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