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基本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基本原则如下:
(1)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和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报酬;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监事报酬;
(3)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职务津贴作为其报酬,除职务津贴以外,独立董事不再享有其他任何收入;上述向独立董事发放的职务津贴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参照公司内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定报酬。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标准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拟定相关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税前)标准如下:
1、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年发放。
2、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额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报酬。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俞杏英、俞啸天、姚晨华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以上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