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证券简称:万丰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3,338万股,发行价格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68.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09.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8.9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5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4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 308,732,555.16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8,472,113.04 |
其中:2024年募投项目支出 | 18,472,113.0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7,310,419.16 |
其中:2024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7,310,419.16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97,570,861.2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3年4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3年4月24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状态 | 余额(人民币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 | 385782634233 | 正常 | 59,893,815.05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575902300610820 | 注销 | 0 |
3 |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 | 201000331587207 | 正常 | 237,677,046.23 |
合计 | 297,570,861.28 |
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9月将银行账号为575902300610820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进行注销,上述账户
余额为零,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保荐代表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7)。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47)。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1,000 | 2024/6/24 | 2024/9/24 | 固定收益 | 1.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1,000 | 2024/9/25 | 2024/12/25 | 固定收益 | 1.4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4,000 | 2024/6/26 | 2024/12/26 | 固定收益 | 1.7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6,000万元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5年5月 | 2026年12月 |
本次延期的原因: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由于设备定制周期与进口设备购置的交货周期超预期,导致项目整体延期至2025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影响,并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为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用,该项目整体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款,金额为37.5万元。经公司自查发现后进行了纠正。
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虽存在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但涉及金额较小且已主动改正,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前述情况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8,668.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7.21 | |||||||||
募集资金净额 | 42,058.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01.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 | 不适用 | 35,900.00 | 27,553.25 | 27,553.25 | 1,746.56 | 4,821.57 | -22,731.67 | 17.5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7,900.00 | 6,063.25 | 6,063.25 | 100.66 | 180.46 | -5,882.79 | 2.98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1,000.00 | 8,442.50 | 8,442.50 | 0.00 | 8,499.93 | 57.43 | 100.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4,800.00 | 42,058.99 | 42,058.99 | 1,847.21 | 13,501.95 | -28,557.0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注4:上述数据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