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3,627,965.4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96,008,602.73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6,008,602.73 | 95,149,807.15 | 190,299,614.3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1,146,307.09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33,627,965.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1,458,024.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6,152,503.6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81,458,024.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70.17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