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司法处置情况及进展
2024年10月10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飞鹏先生、童文伟先生、史亚洲先生(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44,000,000股因股权质押被司法拍卖。其中8,010,000股股份于2025年1月16日已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成交,并于2025年3月完成过户。详情请查阅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月16日、2025年3月13日分别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暨将被司法过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0106执16564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
“一、解除被执行人史亚洲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11004000股股票的冻结、质押。
二、解除被执行人钟飞鹏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12124000股股票的冻结、质押。
三、解除被执行人童文伟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12862000股股票的冻结、质押。
四、被执行人史亚洲、钟飞鹏、童文伟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
35990000股股票(其中史亚洲持有11004000股、钟飞鹏持有 12124000股、童
文伟持有12862000股)以6.2元/股的价格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被执行人史亚洲、钟飞鹏、童文伟持有的“宜通世纪”(证券代码:300310)
35990000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6M3R27)所有,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六、申请执行人珠海横琴玄元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76,93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5,990,000股(该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占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4%。若本次司法裁定股份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将变更为140,942,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9%。
2、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均未超过5%,本次司法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上述司法裁定股份尚未过户。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