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义乌
2025年05月13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 议程 |
一、 | 介绍与会股东、来宾情况,宣布大会召开 |
二、 | 宣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三、 | 会议议案 |
1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
6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9 | 《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11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12 | 《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
四、 | 独立董事代表作述职报告 |
五、 | 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公司相关负责人解答 |
六、 | 会议表决 |
1 |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 |
2 |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
3 | 填写表决票、投票 |
4 | 主持人宣布休会 |
5 | 计票、统计 |
6 | 主持人宣布复会 |
7 | 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
七、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八、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九、 | 宣布会议结束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与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现拟定以下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他人权益等违法行为,公司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证券合规部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3、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证券合规部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选定发言的股东,由大会主持人点名到指定位置或即席进行发言,发言应简洁明了。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4、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6、公司证券合规部负责检票及现场表决结果的统计,并由大会推选监票人进行监票。
7、本次大会邀请专业律师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特此说明,请与会人员遵照执行。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写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发挥决策职能,部署了公司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和管控目标,落实管理层职责,为公司全面实现年度目标提供了决策支持和保障。公司紧紧围绕成本领先及快周转的经营模式,持续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更有效的为客户创造价值。在诸多不确定性的背景的下,公司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的各项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0,960,448.68元,同比减少13.73%,主要系本期完成通拓科技出售,自2024年7月开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709,811.74元,同比增加206.27%,主要系本期锦纶板块盈利增加及完成通拓科技出售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015,591.78元,同比增长189.62%,主要系本期锦纶板块盈利增加所致。截止2024年末,公司的总资产为5,915,207,936.16元,同比下降6.52%。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5万吨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项目”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子公司亚特新材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5、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的议案》、《关于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6、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的议案》。
9、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
1、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4、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共组织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同意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事宜,以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就相关事项开展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共组织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要求。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共组织了3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高品质锦纶PA66长丝项目”、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合理建议。
(四)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按照约定的定期报告披露时间,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文件,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和数据,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针对公司重大需披露事项,按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者关系工作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公司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制度层面规范公司与投资者联络沟通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还积极响应投资者日常沟通需求,包括接待投资者来访、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听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等,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
(六)子公司管控相关工作公司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并进一步规范子公司印章管控,统一将子公司印章集中管理并及时报备盖章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他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七)内控规范建设情况
2024年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持续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并成立审计督查定期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复盘,查漏补缺,公司不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公司制度,提升公司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八)董监高及员工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员工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
2024年,董事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浙江省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在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合规培训、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实现了多层次、重实务的培训格局,丰富了其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推动公司运作规范,治理结构更趋完善。
三、公司董事会2025年的工作计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根据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要求,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提高企业内部治理能力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独立的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进程。
现将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了四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出售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通拓科技100%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5、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三)2024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和合规风控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关注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等,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
2、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定期审阅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召开监事会会议审核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它文件,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监事会与审计机构就事务所对独立性问题进行的声明及审计计划安排、审计重要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有的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知相关信息。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2024年,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的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4年度财务报告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对所涉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准确、公正的。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2025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继续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更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将尽职尽责,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职责。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锦纶板块锦纶产品销量和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经营业绩持续实现较大增长,同时报告期完成子公司通拓科技出售,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跨境电商板块亏损同比减少,同时通拓科技处置产生的亏损亦相应减少了所得税费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义乌华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的说明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6家,注销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合并单位:
(1)2024年1月,公司已完成资产收购,标的公司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自2024年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注销合并单位:
(1)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注销,将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2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自注销之日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 | 详见说明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 | 详见说明 |
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1、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资产负债表状况及重大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同比数据变动达30%(含)以上项目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资产情况2024年末总资产591,520.79万元,比去年同期632,760.33万元减少-41,239.54万元,降幅为-6.52%。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资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较上期增减情况 | 变动原因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增减率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 (%) | ||
货币资金 | 48,031.04 | 8.12 | 119,322.80 | 18.86 | -71,291.76 | -59.75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和通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395.53 | 10.89 | 64,395.53 | -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
应收票据 | 1,050.20 | 0.18 | 366.43 | 0.06 | 683.77 | 186.60 | 主要系收到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变动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78.13 | 0.08 | 19,860.28 | 3.14 | -19,382.16 | -97.59 | 主要系收购的子公司江西集好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存货 | 54,253.28 | 9.17 | 90,155.79 | 14.25 | -35,902.51 | -39.82 | 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632.76 | 0.78 | 7,908.58 | 1.25 | -3,275.82 | -41.42 |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留抵减少所致 |
资产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较上期增减情况 | 变动原因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增减率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3,669.41 | 42.88 | 342,359.57 | 54.11 | -88,690.16 | -25.9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00 | 0.01 | 568.08 | 0.09 | -508.08 | -89.44 | 主要系嘉银村镇银行的股份转让所致 |
在建工程 | 14,012.90 | 2.37 | 7,779.84 | 1.23 | 6,233.06 | 80.12 | 主要系五洲新材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3,173.00 | 2.23 | 2,963.16 | 0.47 | 10,209.84 | 344.56 | 主要系子公司江西集好增加租赁资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11,879.46 | 2.01 | 16,979.51 | 2.68 | -5,100.05 | -30.04 | 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商誉 | 250.73 | 0.04 | 554.33 | 0.09 | -303.61 | -54.77 | 主要系江苏优联商誉减值计提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535.19 | 0.09 | 786.18 | 0.12 | -250.98 | -31.92 | 主要系锦纶板块装修改造等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97.75 | 1.84 | 3,406.93 | 0.54 | 7,490.82 | 219.87 | 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产生未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54.01 | 3.20 | 358.23 | 0.06 | 18,595.78 | 5,190.95 | 主要系锦纶板块预付设备购置款增加所致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7,851.38 | 57.12 | 290,400.76 | 45.89 | 47,450.62 | 16.34 | |
资产总计 | 591,520.79 | 100.00 | 632,760.33 | 100.00 | -41,239.54 | -6.52 |
(二)负债情况2024年末负债总额212,125.65万元,比去年同期301,197.96万元减少89,072.31万元,降幅29.57%。主要系本期偿还长期和短期借款、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较上期增减情况 | 变动原因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增减率 | ||
(万元) | (%) | (万元) | (%) | (万元) | (%) | ||
短期借款 | 12,848.84 | 2.17 | 30,636.40 | 4.84 | -17,787.56 | -58.06 | 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23,692.13 | 4.01 | 43,390.30 | 6.86 | -19,698.17 | -45.40 | 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预收款项 | 99.52 | 0.02 | 143.57 | 0.02 | -44.05 | -30.68 | 主要系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8,125.90 | 1.37 | 5,400.49 | 0.85 | 2,725.40 | 50.47 | 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795.63 | 0.47 | 20,649.96 | 3.26 | -17,854.33 | -86.46 | 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26.83 | 0.07 | 11,292.12 | 1.78 | -10,865.29 | -96.22 | 主要系华凯易佰资产重组保证金转为股权收购款所致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081.73 | 24.86 | 199,269.50 | 31.49 | -52,187.77 | -26.19 | |
长期借款 | - | - | 26,165.00 | 4.14 | -26,165.00 | -100.00 | 主要系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4,336.58 | 2.42 | 1,043.31 | 0.16 | 13,293.27 | 1,274.15 | 主要系子公司江西集好增加租赁资产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4,940.00 | 4.22 | 47,200.00 | 7.46 | -22,260.00 | -47.16 | 主要系支付亚特新材股权转让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2.11 | 0.00 | 1,342.48 | 0.21 | -1,340.37 | -99.84 | 主要系通拓科技出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043.92 | 11.00 | 101,928.46 | 16.11 | -36,884.54 | -36.19 | |
负债合计 | 212,125.65 | 35.86 | 301,197.96 | 47.60 | -89,072.31 | -29.57 |
(三)股东权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78,542.81万元,比年初余额329,596.83万元增加了48,945.98万元,增幅为14.85%。2024年锦纶板块锦纶产品销量和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经营业绩持续实现较大增长。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较上期增减情况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增减率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
股本 | 110,415.22 | 110,415.22 | - | - |
资本公积 | 301,273.16 | 301,273.16 | - | - |
盈余公积 | 10,170.82 | 10,170.82 | - | - |
未分配利润 | -43,316.40 | -92,262.38 | 48,945.98 | -53.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8,542.81 | 329,596.83 | 48,945.98 | 14.85 |
少数股东权益 | 852.33 | 1,965.55 | -1,113.21 | -56.6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9,395.14 | 331,562.38 | 47,832.77 | 14.43 |
四、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金额 | 增减变动 |
比例% | ||||
营业收入 | 752,096.04 | 871,827.58 | -119,731.54 | -13.73 |
营业毛利 | 124,368.72 | 153,408.00 | -29,039.28 | -18.93 |
税金及附加 | 4,183.12 | 3,683.64 | 499.47 | 13.56 |
期间费用 | 80,528.93 | 131,631.25 | -51,102.32 | -38.82 |
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 -6,602.34 | -6,218.76 | -383.58 | -6.17 |
投资收益 | 2,786.47 | 46.84 | 2,739.63 | 5849.2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9.63 | 18.41 | 321.22 | 1744.73 |
资产处置收益 | 164.55 | 41.07 | 123.48 | 300.66 |
净利润 | 47,582.81 | 14,304.75 | 33,278.06 | 232.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870.98 | 15,956.84 | 32,914.14 | 206.27 |
1、营收情况2024年的营业收入比2023年收入规模下降,主要系2024年7月子公司通拓科技出售,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情况 | |
金额 | 增减率% | |||
销售费用 | 44,869.77 | 92,201.26 | -47,331.49 | -51.33 |
管理费用 | 18,686.11 | 22,617.02 | -3,930.90 | -17.38 |
研发费用 | 17,872.40 | 14,996.08 | 2,876.32 | 19.18 |
财务费用 | -899.35 | 1,816.90 | -2,716.25 | -149.50 |
期间费用合计 | 80,528.93 | 131,631.25 | -51,102.32 | -38.82% |
营业收入 | 752,096.04 | 871,827.58 | -119,731.54 | -13.73 |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71% | 15.10% | / | 减少4.39个百分点 |
2024年期间费用总额为80,528.93万元,比2023年减少51,102.32万元,降幅为38.82%。
其中: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2024年7月子公司通拓科技出售,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贷款规模下降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金额 | 增减变动 |
比例% | ||||
坏账损失 | 2,765.47 | 5,441.80 | -2,676.33 | -49.18 |
存货跌价损失 | 1,914.70 | -1,522.73 | 3,437.43 | 225.74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17.34 | -232.06 | 949.40 | 409.12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12.25 | 105.53 | 806.72 | 764.45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金额 | 增减变动 |
比例% | ||||
商誉减值损失 | 292.58 | 2,426.21 | -2,133.63 | -87.94 |
合计 | 6,602.34 | 6,218.76 | 383.58 | 6.17 |
2024年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为6,602.34万元(负号为收益),比2023年增加383.58万元,增幅为6.17%。坏账损失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出售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主要系电商板块呆滞存货计提跌价损失所致;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江苏优联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通拓科技非专利技术减值增加所致;商誉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计提江苏优联商誉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4、其他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系处置使用权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金额 | 增减变动 |
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782.32 | 77,775.88 | 6,006.44 | 7.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167.19 | 18,800.52 | -125,967.71 | -670.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123.74 | -51,569.15 | -1,554.60 | -3.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2025年度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被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华鼎股份 | 亚特新材 | 100% | 30.12% | 19,701.00 | 40,000.00 | 10.57% | 否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鼎特新材 | 100% | 49.17% | 5,750.00 | 6,000.00 | 1.59% |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
江西集好 | 100% | 52.06% | 0.00 | 20,000.00 | 5.28% | 否 | ||
江苏优联 | 51% | 45.33% | 0.00 | 4,000.00 | 1.06% | 否 | ||
华鼎股份 | 29.39% | 139,599.00 | 220,000.00 | 58.12% | 否 | |||
亚特新材 | 华鼎股份 | 29.39% | 0.00 | 60,000.00 | 15.85% | 否 | ||
合计 | 165,050.00 | 350,000.00 | 92.46% | / |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忠娟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成立时间:2003年03月06日该公司主要业务: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291.75万元,总负债25,991.26万元,净资产60,300.4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43,952.86万元,净利润12,781.6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西集好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天寿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3MACWXT3B6D成立时间:2023年09月12日该公司主要业务: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6,948.39万元,总负债29,644.61万元,净资产27,303.7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611.36万元,净利润-2,681.57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龙
注册资本:4,081.632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074668345C
成立时间:2013年07月25日
该公司主要业务: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812.07万元,总负债13,965.81万元,净资产16,846.2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118.15万元,净利润-1,297.19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四)义乌市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D0RAAJ46成立时间:2023年10月18日该公司主要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626.45万元,总负债6,208.88万元,净资产6,417.5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838.01万元,净利润301.07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自身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5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72%,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599.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敞口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融资授信额度。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
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
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
司另行出具决议。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71,565,234.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2,816,468.0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0元,加其他调整-121,765,944.3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3,017,178.17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433,163,954.02元。由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且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由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一、情况概述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316.40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301.72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10,415.22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0,960,448.68元,同比减少13.7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709,811.74元,同比未弥补亏损大幅减少,但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年度商誉减值:原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且公司在2018年-2021年期间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175,947.98万元,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三、应对措施
1、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围绕成本领先及快周转的经营模式,持续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更有效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3、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北京兴华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杭州、天津、江西、河南、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江苏、内蒙古、青岛、青海、雄安、海南设立了30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业务自2018年度起主要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承办。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于2013年10月成立。2014年9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获准转制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北京兴华杭州分所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4楼,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北京兴华杭州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2000余名。其中: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近45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5人。
3.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1家,审计收费总额2,645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玉梅女士(项目合伙人)和詹文豪先生,陈荭女士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郑玉梅女士:北京兴华合伙人,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詹文豪先生:北京兴华高级项目经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陈荭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
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1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同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相应人员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制订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董事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薪酬标准(万元) | 备注 |
1 | 郑期中 | 董事长 | 100 | / |
2 | 郑扬 | 董事 | 10 | 外部董事津贴 |
3 | 刘劲松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90 | 薪酬包含内部岗位薪资 |
4 | 金晨皓 | 董事 | 0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5 | 杨帆 | 董事 | 10 | 外部董事津贴 |
6 | 刘立伟 | 董事 | 10 | 外部董事津贴 |
7 | 丁志坚 | 独立董事 | 10 | 独立董事津贴 |
8 | 张学军 | 独立董事 | 10 | 独立董事津贴 |
9 | 王玉萍 | 独立董事 | 10 | 独立董事津贴 |
注: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年度一次性发放。
四、发放办法
1、薪酬分成月度发放与年度发放两部分,上述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在公司就职人员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1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参照同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相应人员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制订本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监事的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薪酬标准(万元) | 备注 |
1 | 张杭江 | 监事会主席 | 40 | / |
2 | 朱俊杰 | 监事 | 0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
3 | 骆晓军 | 监事 | 22 | / |
4 | 沈文斌 | 监事 | 20 | / |
5 | 张岚岚 | 监事 | 43 | / |
四、发放办法
1、薪酬分成月度发放与年度发放两部分,上述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监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在公司就职人员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议案1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一、本次投资概述为进一步夯实主业,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取得义乌市“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并在取得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投资建设“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
拟投资项目名称: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最终以备案为准)。拟投资项目金额及周期:项目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建设周期为5年。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竞拍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根据义乌市“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信息,公司拟竞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地块名称: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二;
2、出让面积:135,933.2平方米;
3、土地主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4、土地位置:义亭镇、佛堂镇交界处;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项目(最终以备案为准);
2、项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五洲大道与上佛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3、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57,200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预计项目建设期为5年,分二期(3+2)实施。一期年产10万吨DTY锦纶PA6长丝,建设周期3年;二期年产10万吨DTY锦纶PA6长丝,建设周期2年。
5、建设模式:新建
6、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按照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制造生产模式设计,购置纺丝设备、拉伸变形机、纺丝辅助设备、空调机组、制冷系统、空压系统、检验设备、物流和智能制造系统、废水处理设备等先进设备,预计总投资273,800万元,形成年产20万吨PA6功能性锦纶长丝的生产能力。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7、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市场前景广阔。国内锦纶产品目前以PA6为主,消费者对于抗紫外线、吸湿排汗等需求的增长,让锦纶的高强度、高耐磨性、耐高温低温等性能有了用武之地。高品质差别化锦纶PA6长丝产品以面向户外运动类服装为主,市场需求量极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的国内投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
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化纤行业与纺织业协同布局,加快发展高性能纤维,并从完善创新机制、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建议。《意见》的提出为高性能纤维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并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撑。
随着锦纶产业链转型升级和下游消费需求趋势的改变,大众对于精细化产品、
户外运动、骑行类的产品需求开始逐渐提高,国内锦纶产品的渗透率依然有广阔的提升空间。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是聚焦主业,优化资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项目也是基于未来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高端民用锦纶长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近年来,公司承担了国家火炬项目7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省级科技项目达50多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在申请发明专利7项;共计34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公司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投资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有利于在夯实主业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在差异化民用锦纶长丝细分领域的行业地位,完善公司纺织纤维产品业务布局,保持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升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公司将积极开展与各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资金顺利筹措到位,但仍存在项目资金无法按期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3、未来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投资周期较长、行业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短期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拟竞拍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表决方法说明如下:
1、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现场表决时需在大会主持人的安排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并一次性收集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方式请阅《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股东以其所代表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均按表决权计数,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与会股东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
3、现场投票的发给每位参加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表决票均为一张。
4、议案表决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该表决票视为无效,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内。
5、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中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票。
6、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