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系祖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龙子午、祁飞、何德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