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新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码头公司)合资成立连云港海通滚装物流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双方以现金出资,公司拟出资12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海通码头公司出资8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陆路运输代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二手车拍卖;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纪;汽车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鉴定评估;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价格鉴证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最终经营范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推荐4名董事,海通码头公司推荐3名董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推荐方继续推荐可以连任。
公司与海通码头公司合资成立滚装物流公司可以避免交叉竞争;可以携手开拓市场;可以在两港之间开通内贸滚装航线;可以对外贸航线集港进行调配,降低运输成本,巩固公司与海通码头在外贸出口市场的综合竞争优势,满足长三角地区众多出口品牌优化供应链的需求。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设立报批、备案、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已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