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04月2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