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805.8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374.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987.9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971.56万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8,058,034.28 | -240,801,871.70 | 19,358,045.84 |
研发投入(元) | 66,974,151.99 | 51,489,300.75 | 39,708,417.18 |
营业收入(元) | 697,664,479.17 | 859,766,950.04 | 1,150,336,797.34 |
合并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59,879,153.91 | ||
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9,715,588.8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3,167,286.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58,171,869.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84%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资金安排和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