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