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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任何异议。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4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4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4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10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4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聘用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公证天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同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结果真实有效,未发现待整改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探讨,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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