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后)。该薪酬方案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