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页共
页
证券代码:605337证券简称:李子园公告编号:2025-013转债代码:
111014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李子园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9号”《关于核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5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48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185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第
页共
页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
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13,262.62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 7,386.54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286.64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0.1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6,162.61 |
加:补流资金归还 |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0.00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60,546.74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 1,536.29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1,509.31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0,519.76 |
第
页共
页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 19,058.75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 | 41,461.02 |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李子园”)、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李子园”)、保荐机构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鹤壁李子园、云南李子园和江西李子园、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2022年11月,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方投行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子公司已连同东方投行分别与相关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第
页共
页
2024年9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接到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
月
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3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9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公司接到持续督导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于近日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
第
页共
页
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579901643210808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已注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 | 0188990800977777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已注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19655101040030136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已注销 |
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909010120190009696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0.00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账号:579901643210808)于2024年2月注销;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账号:0188990800977777)于2024年12月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账号:19655101040030136)于2024年12月注销;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账号:909010120190009696)于2024年12月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第
页共
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19655101040036596 | 募集资金专户 | 715.57 | 活期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 | 201000339393306 | 募集资金专户 | 20,575.31 | 活期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579900055010103 | 募集资金专户 | 18.27 | 活期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 | 201000339297854 | 募集资金专户 | 20,151.87 | 活期 |
合计 | 41,461.02 |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190,587,5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第
页共
页
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28,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人民币28,000.00万元,其中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
页
受托银行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 | 2024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9日 | 2.35%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大额存单 | 5,058.75[注2] | 2024年2月29日至2027年2月28日 | 2.35%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2024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30日 | 2.15% | 否 |
合计 | 19,058.75 |
注1:本次购买的银行大额存单流动性较强,可随时转让。注2:该笔大额存单面值为5,000.00万元,公司2024年8月购入时支付利息金额58.7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74.26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至募投项目“年产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中使用。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162.08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
页共
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190万元变更投向至江西李子园“年产
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丰富产品结构,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第
页共
页
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李子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浙江李子园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浙江李子园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特此公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第
页共
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072.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86.5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434.5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138.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3.7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4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 | 否 | 37,658.07 | 30,583.81 | 30,583.81 | 1,067.42 | 30,586.46 | 2.65 | 100.01[注1] | 2021年8月 | 1,672.31 | 注3 | 否 | ||||
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 |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25,169.66 | 14,979.66 | 14,979.66 | - | 14,727.01 | -252.65 | 98.31 | 2020年10月 | 4,263.66 | 是[注2] | 否 | ||||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 | 17,264.26 | 17,264.26 | 5,553.21 | 16,002.85 | -1,261.41 | 92.69 | 2024年11月 | 256.66 | 注4 | 否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 | 6,244.57 | 6,244.57 | 6,244.57 | 765.91 | 4,821.91 | -1,422.66 | 77.2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9,072.30 | 69,072.30 | 69,072.30 | 7,386.54 | 66,138.23 | -2,934.07 | 95.7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原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受到少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的时间较长的影响,该项目产线已于 |
第
页共
页
2024年11月正式投产,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该项目原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中由于消防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施工及装修方案重新修改,同时受机器设备采购、安装的影响,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含募集资金孳息。注2:该项目实际建设产能已达5万吨,已基本满足目前情况下西南地区的市场需求,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结项。注3:结合公司整体产能布局及区域市场拓展程度,该项目尚未达到满产状态。注4:结合公司整体产能布局及区域市场拓展程度,该项目尚未达到满产状态。
第
页共
页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9,91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6.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95.6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48,557.00 | 48,557.00 | 48,557.00 | 1,536.29 | 1,595.66 | -46,961.34 | 3.29 | 注1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11,353.00 | 11,353.00 | 11,353.00 | - | - | -11,353.00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9,910.00 | 59,910.00 | 59,910.00 | 1,536.29 | 1,595.66 | -58,314.34 | 2.6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第
页共
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该项目建设期为3.5年,分2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即开始二期工程的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期为1.5年,预计2027年建设完成。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中已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
第
页共
页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 6,244.57 | 6,244.57 | 765.91 | 4,821.91 | 77.2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 | 17,264.26 | 17,264.26 | 5,553.21 | 16,002.85 | 92.69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3,508.83 | 23,508.83 | 6,319.12 | 20,824.76 | 88.58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变更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190万元变更投向至江 |
第
页共
页
西李子园“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10万吨食品饮料生产线扩建项目该项目原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受到少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的时间较长的影响,该项目2024年11月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大楼项目该项目原预计202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中由于消防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导致施工及装修方案重新修改,同时受机器设备采购、安装的影响,该项目2024年12月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预计可使用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