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是一家全国性的注重专业品质和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重庆、合肥、武汉、海口、青岛、西安、香港、洛杉矶等重要的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资本市场、审计、内部控制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共有合伙人11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28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建议,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汇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2024年中期审阅计划以及定期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的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师的服务范围和新增服务范围进行事先审阅和批准,
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在召开会议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加强沟通,跟进掌握审计工作进度。外部审计师开展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听取有关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在外部审计师出具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前,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事先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督促其能够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此外,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