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罗瑶)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6日、2024年7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罗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连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罗瑶)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北京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湖南响箭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9年5月17日起,本人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事项除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之外,对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回避表决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2 | 2 | 0 | 0 |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8 | 8 | 0 | 0 | 否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共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审议定期财务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发表意见;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出具审核意见1份,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发表意见。
2、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本人定期
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关键事项、财务问题及公司业务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走访等方式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参观公司生产线、了解公司产品,以及与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董事、事业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本人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为本人履职提供依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听取现场参会中小股东与公司交流的情况、关注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上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以及公司舆情等情况,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以及建议,并通过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现场考察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等,为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基础。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完成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24日,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能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制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情况进行审核,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人员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等发表意见,该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一些专业建议,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审慎行使表决权或发表审核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罗瑶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