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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页共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756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特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英特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英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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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英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英特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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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96,77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06.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971.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8.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782.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88,782.6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1,867.56
利息收入净额B21,1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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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B33,177.6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B413,000.00
购买理财产品B57,000.0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2,392.50
利息收入净额C2863.03
补充流动资金C35,189.94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C411,872.58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C53,778.36
购买理财产品C6156,880.00
赎回理财产品C7160,18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4,260.0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026.49
补充流动资金D3=B3+C38,367.5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D4=B4+C4+C528,650.94
购买理财产品D5=B5+C6-C73,7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D525,830.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5,852.78
差异[注]G=E-F-22.21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中的印花税未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扣除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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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于2023年3月5日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浙江安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与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91050122000038794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352010100180088888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8110801012302701409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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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33050164713700000822203,045,003.46活期存款
浙江安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2010003589025754,047,836.28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35206010010998999951,434,939.16活期存款
合计258,527,778.90

(三)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银行理财产品名称类型金额收益起止日期
本公司浙江安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递铺支行单位定期存款大额存单37,000,000.002024-12-16至2025-1-16
合计37,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2024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8,237,249.94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实际结息金额为488,546.7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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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是

是5,000.00

5,000.0012,203.89

12,203.895,189.94

5,189.948,367.55

8,367.55

68.56

68.56—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4,543.86

44,543.8644,543.86

44,543.8617,582.44

17,582.4432,627.61

32,627.61

73.25

73.2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永久性补冲流动资金

——

——

—11,872.58

11,872.5824,872.58

24,872.58-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872.58

11,872.58

24,872.58

24,872.58

--

-合计

合计-

-44,543.86

44,543.8644,543.86

44,543.8629,455.02

29,455.0257,500.19

57,500.1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经2023年6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2024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8,237,249.94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实际结息金额为488,546.7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181.47万元。另外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2023年度等额置换2,718.45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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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含29,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3,70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含29,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3,700.00万元。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391,968.32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91,603.36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37,783,571.68元。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778.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和现金管理专户中,并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继续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以及根据公司经营需求进行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截至本期末投资进度未达100%系公司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导致实际支出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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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较长,建设项目造价发生部分变化,建筑材料价格均有所回落,公司建筑工程造价有所下降。由于公司设备研发能力以及国内设备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在不影响生产效率和生产稳定性的前提下设备采购价格有所降低,节省了部分设备采购预算。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62.71万元用于“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经公司于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39.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公司拟在湖州市安吉县经济开发区S306省道以南环岛东路以西地块新建研发中心,预计建筑工程费为3,989.99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3,934.00万元。因公司募投项目立项时间与实际上市时间间隔过长,整体上市进程延缓。在此期间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优化场地规划设计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同时因募投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周期较长,建设项目造价发生部分变化,建筑材料价格均有所回落,公司建筑工程造价有所下降。因国内设备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研发、检测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公司在建设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所采购的部分设备具备研发、检测的功能,可以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调度和优化,降低了该项目研发、检测设备的购置费用。经公司于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39.1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3.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随着国内数据中心、轨道交通等领域对高效节能换热器的需求快速增长,蒸发式冷凝器产品市场应用前景广阔。为了适应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在湖州市安吉县S306省道以南环岛东路以西地块的自有厂区内新建年产1000套蒸发式冷凝器成套设备生产基地,以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本项目是根据公司生产现状和未来对市场的规划而进行的一次扩产建设,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引进购置一批先进的制造、工艺、检测相关的配套设备,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同时利用先进的设备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的需求。经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年产17万套高效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62.71万元用于本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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