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13名原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7,800股。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对此项议案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2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预留部分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此项议案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振超 | 祝理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