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象新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任职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章程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8、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展望

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更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