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方园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时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系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9、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