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9日
/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8
议案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 35
议案4: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亚东) ...... 40
议案5: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礼辉) ...... 45
议案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叶莲) ...... 50
议案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守杰离任) ...... 55
议案8: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阙友雄离任) ...... 60
议案9: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5
议案1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6
议案1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1
议案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2
议案13:关于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3议案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75议案15: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76议案16: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77议案17: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8
议案18: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79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30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先生
●现场会议人员: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大会秘书处)
二、宣布大会开始,宣读参加现场会议的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林小河)
三、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股东类型及报告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报告人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林小河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卓志贤 |
3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 √ | 冯玲 |
4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亚东) | √ | 陈亚东 |
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礼辉) | √ | 陈礼辉 |
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叶莲) | √ | 叶莲 |
/
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守杰离任) | √ | 杨守杰 |
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阙友雄离任) | √ | 阙友雄 |
9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潘其星 |
1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余建明 |
11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潘其星 |
12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潘其星 |
13 | 关于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余建明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 √ | 余建明 |
15 |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潘其星 |
16 |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潘其星 |
17 |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潘其星 |
18 |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潘其星 |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五、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提议通过计票、监票人名单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闭幕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规范有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编制本须知。
一、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大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各项组织工作。
三、股东可以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及表决权股份以股东登记的信息为准,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需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小时,到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单。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从多到少顺序排列。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有效证明。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公司股东大会讨论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可视情况决定
/
终止讨论。
七、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
八、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九、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议案12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议案1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15,股东即董事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应回避表决;(2)议案18,股东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潘其星先生、余建明先生、梁明富先生、程欣先生应回避表决。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十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以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五、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食宿和交通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其他事宜可以联系大会会务组。
十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
议案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林小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本人代为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4年,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4年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宏观经济继续面临下行压力,消费需求疲弱,造纸行业在消化过剩产能、纸浆价格持续震荡中展现韧性。得益于国家一系列降准减息、提振消费等刺激政策,下游需求逐步回暖,造纸行业的景气度从底部回升,造纸企业整体经营业绩有所修复。但由于需求端仍未回归正常,特别是水泥包装纸细分市场直接受水泥行业需求收缩影响,加之进口纸冲击、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造纸企业仍面临较大挑战。制浆行业的价格态势虽年中有变,但整体上未偏离周期波动趋势,总体相对稳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国外浆厂减产叠加下游需求增长,溶解浆产品产生较大供需缺口,价格呈先涨后稳,高位波动态势。一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绿色造纸”理念,构建新型林浆纸一体化格局,以碱回收技改项目投运为契机,以智改数转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克服下游行业需求收缩、产品价格下行、存量市场竞争加剧等困难,积极探索应对措施,通过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矩阵,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旧产能置换等具体举措,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包装纸及浆板类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毛利收窄;溶解浆产品量价齐升,全年价格整体保持相对较高水平,但由于目前自身制浆规模较为有限,总体销量内部占比不高。其他主产业方面,水仙药业受
/
市场因素影响,主产品销量同比下滑,利润有所下降;光电产业深圳恒宝通经营业绩小幅回升,仍处亏损状态。总体来看,报告期主要受制于主导产品利润下降的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6.0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72亿元,下降2.71%;实现利润总额1.2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5亿元,下降1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7亿元,下降30.48%。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度,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业务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笃定实干、聚力担当,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制度化推进常态化,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组织实施公司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全方位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在巩固品牌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各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积极探索业务与党建品牌融合的新模式、新举措,激发新活力;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讲担当、敢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常态化做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统筹抓好干部的“选育管用”,深化推动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公司一年来的主要经营管理措施及成效:
1.多措并举夯实主业,全力以赴提质增效
一是精细调度,合理配置资源,持续探索优化公司生产系统运行方式。同时,通过工艺优化及技术改造等方式,提高主体设备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全系统规模产能效益最大化。
二是紧贴市场脉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订单管理为抓手,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稳固拓展已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产品特色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培育新产品新销路上求突破,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成功向粮食、化工等其他重包装和轻包装用纸领域扩张运用。报告期,公司新型包装用纸销量占比进一步巩固提高,为公司利润作出重要贡献。
三是优化采购策略,实现原辅材料保供降本。紧随市场脉动调整采购策略,拓宽采购渠道,优化完善招标采购方式,严把质量关,实现保供控价,有力支撑生产平稳运行。同时立足本土化资源,加大区位原料采购力度,进一步巩固原料本土化格局。
/
2.优化管理提升效能,数字赋能驱动变革一是稳步推进、全面启动公司综合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标一流顶层设计,优化公司组织机构、人员设置,以“中心制”扁平化改革为切入点,成立采购中心、仓储物流中心、技术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四大中心”。同时,将干部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下沉至中层管理人员,并逐步完善公司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持续保持改革动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二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等工作,加强技术骨干及后备干部梯队培养,带动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做好激励机制,持续激发干部员工队伍活力和企业改革发展新生动力。2024年公司对核心骨干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措施。三是持续推进智改数转,塑造传统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公司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和技术升级改造,并通过引入新装备、新技术,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2024年已完成生产MES系统与新碱回收系统对接工作,同时进行原料采购供应链系统数字化管理优化拓展。
3.以品牌赋值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积极推进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明确企业品牌战略,完善现有品牌管理制度,细化品牌管理流程,将品牌战略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提升全员品牌管理和品牌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品牌质量的提升与拓展,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质量管理能力及客户满意度,实现品牌建设工作的全覆盖。
4.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培育企业新增长点报告期,公司以创新为引擎,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向新求质,以质图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以需求为牵引,通过对高强高透纸袋纸工艺研究,成功研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高透全木浆伸性纸袋纸和高透漂白伸性纸袋纸,并开发出重袋半伸纸种、淋膜包装纸、65克全木浆伸性纸袋纸等品种,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有效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持续推进专利技术申报工作,研发经费投入逐年递增。
二是通过研发、技改不断延伸浆纸运用领域,向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拓展。公司立足已经成功研发并规模投产以竹为原材料的溶解浆的这一经验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向纵深方向研究,继续拓展浆纸其他高端化运用场景。
三是积极引入新的产品检测方式、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善和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
5.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转型
/
在推进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一是注重节能减排,完成能耗“双控”目标,报告期,顺利完成碱回收技改项目、真空系统节能技改项目等节能技术改造。公司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2024年度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
二是聚焦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发挥竹产业链“链主”的引领作用,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竹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发展,并加快推动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三是把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林业资产碳汇交易及国家储备林项目等,以公司现有林木资产为基础,成立子公司中竹公司,以国储林基地建设为载体,寻求林业资产经营管理新模式,推动形成“长中短结合”“一二三产融合”的立体、全链条林业产业体系,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竹林经营合作模式,目前,中竹公司已与多个周边乡镇签订竹林经营权流转协议,并与地方政府共同打造构建“村企联建·农竹联营”(双联)模式,为村民发放了全国首批“竹票”。同时,与股东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青山林业公司,整体推进“五业一体”联动发展目标,加快构建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战略,发展营造林和林下药材、森林食品、林业碳汇等“林+N”复合经营模式,实现林业各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6.强化安全环保管控,筑牢企业发展根基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推手,以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导向,强化双预防机制建设,编制2024年风险辨识清单及岗位隐患排查清单,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从思想到行动上切实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同时,以“控源头、治末端”为抓手,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三废处置原则,加强环保目标责任制奖惩考核力度,有序开展各项环保技术改造,助力企业环保工作。
7.推进法治建设及合规化管理,保障企业稳健前行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评估机制,编制诚信合规手册,梳理、整合、补充上百项内控制度,并于报告期取得合规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依法治企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此外,统筹做好法治、统战、综治维稳、保密等工作,保障企业稳健前行。
8.加强子公司管控力度,促进全面协同发展
/
一是加快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子公司水仙药业科技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恩格列净片已取得注册批件并已上市销售,标志着水仙药业正式跨入化药口服固体制剂领域;持续推进中药同名同方委托研发,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目前已有12个中药配方颗粒通过福建省药监局备案;持续推进满山白原料基地建设,已成功完成毛果杜鹃扦插繁殖试验,未来拟进一步推广和应用该技术,进行毛果杜鹃药材养育研究。
二是积极培育拓展子公司深圳恒宝通光电子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端人才,稳步推进400G光模块产业化技术研发项目;加快自有品牌技术研发进度,持续深化自有品牌市场布局,优化客户结构,推动高速光模块业绩增长;拓展马来西亚恒宝通业务和规模,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推动国际业务新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动子公司惠州闽环技改项目顺利落地,提升产品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同时,积极推进内部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务实开展日常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会议。全年共计召开董事会12次,审议通过61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包括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外投资、现金管理、利润分配、制度修订等事项。全年共计召集股东大会5次,投票表决32项议案,严格执行网络投票、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和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规定,期间无增加临时提案、修改提案等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坚持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分别列席了上述会议,股东会会议均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
/
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内审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年审期间,及时跟进审计进度,与审计师充分沟通,确保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报告期,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分别完成所有关联交易审核及4次关联方确认,同时持续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审计划,并编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与年报同时披露。
2.战略委员会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的深入分析,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战略升级及未来发展规划建言献策,保障了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薪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属实。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认为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提名委员会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补选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公司董事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报告期,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前均能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财务管理、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关键事项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6名独立董事(包含离任2名)向董
/
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信息披露情况一年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全年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153份,各项应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知情权。报告期,公司未曾出现重大信息披露差错、延迟和误导情形。同时,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关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精神,积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共计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回答“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31次,接听投资者来电百余次,积极回应股东关切事项,有效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与信任。同时,公司积极维护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且对影响较大决策事项均实施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公司规范治理情况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董事、监事、高管聘任与解聘报告期,公司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届满,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补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外,公司无其他董事、高管聘任、换届选举及法人代表变更情形。
/
(二)内控规范建设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13项制度,新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暂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12项制度,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做好制度宣贯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内控制度手册》《内控评价手册》,继续进行公司内控穿行测试,深入进行问题查找、风险分析、制度完善和缺陷整改,持续推进企业内控系统规范化、制度精细化进程。《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中介审计报告于2025年4月15日与年报同时披露。
(三)注重股东回报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时,在综合考虑年度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合理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馈公司广大股东。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于2024年6月5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9元(含税),共分配37,606,826.73元,真正实现与股东分享发展成果。
(四)股权激励计划
2021年,公司回购股份93,4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45%,使用资金总额200,460,452.90元(不含交易税费)。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公司以上述部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71名激励对象一次性授予4,092.6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相关股票授予。
(五)回购股份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应当予以注销。鉴于上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完成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
/
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53,255,04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2,253,255,047元。
四、重要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一)投资状况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募集资金21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用途为:17亿元用于公司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因募投项目规模已不具备竞争优势,市场等情势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6.80亿元)和增资水仙药业用于“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4.90亿元),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43亿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具体详见2022年10月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进行募投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说明的公告》(临2022-036),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2.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1)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于项目变更,于2022年11月签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9.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和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相应的
/
核查意见。2024年11月13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公司已按规定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公司已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相应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139.4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978.4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628.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34,432.71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980.42万元。
3.变更后项目建设及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碱回收技改项目
项目内容: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现有浆碱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一套日处理2,000吨固形物的碱回收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68,014.6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碱回收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项目计划:根据工程方案设计及项目总承包合同有关进度约定,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4年完工。
项目进展:该项目已于2024年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于2024年12月31日进行结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014.6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59,026.17万元,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合计6,673.83万元,将继续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经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目截至2024年1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374.73万元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2)增资水仙药业用于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项目内容及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与水仙药业原股东漳州香料总厂(现已更名为“漳州市明源香料有限公司”)共同对水仙药业进行增资扩股,专项用于实施水仙药业相关项目,即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服固体制剂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公司以现金方式即募集资金增资水仙药业49,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高新区靖园,项目计划总投资99,159.12万元,总建设工期5年,一期建设风油精车间和口固车间,生产风油精和口服固体制剂,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综合车间,生产高端制剂和特医食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项目进展缓慢及其原因: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责主业,推动优化产业布局,落实生物质医药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和举措之一。该项目是2022年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高新区“双创”产业园规划,在充分结合并响应“退城入园”政策机遇的基础上经过论证提出的。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工期为5年,其中一期风油精车间及口固车间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仅完成400.15万元,投入进度比例仅完成0.82%。项目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为:一是“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直接影响了项目计划进度;二是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委外研发受挫,影响了新建口固车间计划。
重新论证情况:因水仙药业搬迁入园方案迟迟未能落地,且获批结果和获批时间目前难以准确判定,且搬迁建设项目原方案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原计划通过五个口固品种的研发进入临床渠道以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和市场覆盖,因期间委外研发受挫,已影响了拟配套口固车间的建设进度。公司经论证认为,基于上述项目进度推进缓慢原因及相关工程建设目前现实条件分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的一期工程,预计难以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预期进度目标,需暂缓实施,并尽快选择合理优化方案推进。
/
后续推进计划:1)公司将积极督促水仙药业,坚持产业发展不动摇,聚焦外用药、中药、化药等领域,针对项目环境变化情况,持续分析和论证,实施必要的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内容优化调整,制订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并探求通过内涵增效、外延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发展,以做大公司药业主业。2)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进度虽不及预期,但公司认为,未来通过持续的深入沟通,并积极寻找其他可行的用地方式等,多路径探索和灵活安排,项目仍具推进实施的空间。水仙药业要积极面对客观形势和实际困难,尽力优化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持续与有关部门深入沟通磋商征迁补偿事宜,同时继续寻找其他合适土地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支持;二是综合自主研发、委托研发或购买品种等并进方式,进行研发管线布局,丰富产品矩阵;三是积极寻求通过多领域战略合作或重组并购等方式,迅速壮大产业规模,并推动产业链建设;四是加大中药领域投入,挖掘开发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以及中药新药的研发,极力推进中药业务发展。上述项目进展缓慢原因、重新论证情况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64,251.6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股权投资项目
(1)合资设立竹产业发展公司: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万元,持股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货币资金出资153万元,该合资公司已正常开展经营。2025年2月21日,经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推动控股子公司中竹公司股权整合工作,本次股权整合后,中竹公司股权结构为: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中竹公司股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出资参与设立融合基金: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普通合伙人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国资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基金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本次一期规模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000万元,占出资总额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500万元,该基金公司已通过工商设立并通过基协备案。
(3)共同出资设立林业发展公司(关联交易):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即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轻纺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盐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出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公司出资9,000万元,持股50.00%;福建轻纺出资4,500万元,持股25%;省盐业公司出资4,500万元,持股25%。该公司已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报告期开始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2,700万元。
2.技改工程项目
前期项目进展:
(1)生产集控中心及南区变电站技改项目:2022年8月19日,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生产集控中心及南区变电站技改项目的议案》,决定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同时提高公司变电站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安全等级和管理水平,项目计划总投资4,760.2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项目投资3,929.14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2)1#、3#纸机真空系统节能技改项目:2022年12月9日,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1#、3#纸机真空系统节能技改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节能环保水平,解决设备老旧、系统布置复杂、能耗高等问题,同意公司对1#纸机、3#纸机现有水环泵真空系统进行节能技改,使用高效率的透平真空泵,项目计划总投资1,79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项目投资1,643.57万元,该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3)环保提升项目: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北区制浆系统高浓废气治理部分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建设工期为10个月,项目总投资为2,038.3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项目投资1,497.80万元。
报告期新增项目:
(4)压榨系统改造项目: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板纸事业部3#纸机压榨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为1,98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开工。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1.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与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经营合同纠纷案:法院终审判决子公司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2021年4月,世丰木业因不服判决提起法律监督(第二次),截至报告期末,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已对相关数据账册进行审核并将调查材料移交三明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1月23日收到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通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10日决定提起抗诉,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审查,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审查结果。相关诉讼背景及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持续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诉讼相关公告,最近一次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2.关于水仙药业及无极药业相关研发合同纠纷案:水仙药业和无极药业就与北京鑫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开元公司”)及海南华氏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鑫开元公司全资母公司、合同担保人)有关技术开发合同纠纷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总计人民币4674.87万(含利息),并于2024年2月收到立案通知书。为便利诉讼,高效维护权益,水仙药业于2024年3月12日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撤诉申请书》和《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24年3月15日,水仙药业收到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相关民事裁定书,法院受理了变更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期末,该案已进行一审判决,水仙药业和无极药业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3.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事项:公司于报告期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8220)。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董艳芹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1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涉案专利:一种利用超声波制浆-漂白一体化工艺(专利号:200910227376.5)的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2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2月23日。公司于2015年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了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洁先生所持有的28项与超声波制浆技术相关的一系列专利权,其中包括本次涉案专利。2025年2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公司已组织团队研读、分析决定书内容,将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及
/
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5年2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三)资产处置
1.深圳厂房更新:根据公司与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高发科技园旧厂房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过渡期安置补助费1,902.68万元。报告期期间,公司未收到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已于报告期内组建专项工作组持续关注对方的偿债能力及偿还意愿,并跟进其获取政府确认实施主体的进展情况,于2025年1月收到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50.74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本报告期末对该事项计提10%信用减值损失。
2.职工医院分离移交:经2022年12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将所办的职工医院分离移交给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公告》。报告期,因医院工程提升改造尚未整体完工,相关移交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预计2025年完成。
五、履行社会责任
(一)主动践行ESG理念,推进ESG工作
为更好地展现社会责任实践,公司主动践行ESG理念,公司已连续两年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度体现了公司在治理、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品质管理、员工权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公司将逐步建立健全ESG管理体系,系统化推进ESG工作。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2024年度青山纸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将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践行企业使命担当。
2024年,公司继续发挥主业优势,创新竹林经营模式,以地方政府建设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契机,探索构建“村企联建·农竹联营”(双联)经营模式,
/
不断完善优化帮扶举措。7月30日,公司子公司中竹(福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沙县区林业局在富口镇举办了“村企联建·农竹联营”模式签约仪式,并为村民代表发放了全国首批竹票,这是公司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通过“双联”模式,公司引导农民以竹山入股、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竹山经营权流转,依托公司制浆造纸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和“链主”带动作用,盘活林业资源,促进竹林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扩大“双联”模式的覆盖范围,新增合作村社10余个,惠及农户超过2000户。此外,公司还通过技术培训、资金支持等方式,提升农民的竹林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竹林的经济效益。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多方共赢。
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中的各项要求,立足主责主业,深化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做法,推动公司绿色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为国家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广泛深入开展各类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注重在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培育典型,在劳动技能竞赛等重要环节选树先进。完成2024年度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项目征集工作,共征集项目28项,征集职工合理化建议200余件,荣获2023年度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积极筹备沙县区总医院青纸分院、职工心理诊疗室建设,深化拓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建设活动,提供心理关爱、疗休养等服务项目,开展全民健身、主题团建等各类活动,开办职工子女暑托班、做好困难职工慰问、职工健康体检等工作,打造职工服务工程体系,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部分2025年工作计划
展望2025年,在国内外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以纸代塑”“以竹代塑”的环保趋势、“以新代旧”的消费升级的大环境驱动下,公司将积极谋划布局,以“抓管理、稳生产、降成本、增效益、促项目、谋发展”为抓手,紧跟市场,做好研判,紧扣“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狠抓成本管理及销售力度,提供差异化高质量产品,并持续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在原有市场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细分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公司将发挥“林浆纸一体化”企业
/
的战略优势和竹木资源丰富的区位原料优势,加大研发技改力度,扩展以竹、木为原料的浆纸运用领域,丰富产品矩阵,以项目带动发展,努力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在稳定主业的基础上,公司还将持续投入安全环保、质量提升、装备升级、节能减排、智能改造,推动公司绿色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
一、2025年度经营目标2025年,公司计划浆、纸产品产量33万吨,销量33万吨,计划全年完成合并营业收入27.77亿元。
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目标
(一)总体战略以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引领,践行“绿色造纸,匠心制药,双轮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新型林浆纸一体化格局。以项目带动发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向功能性纸材料、纺织新材料、健卫材料等高端化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延伸,因地制宜,均衡发展“林浆纸纤”产业,高质运用竹纤维,打造优质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浆纸主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布局,拓展药业领域,扩大市场空间。
(二)产业推进目标
●浆纸产业
1.发挥竹木中长纤制浆在行业中的特有优势,构建“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和“专、精、特、新”的产品特色化产业格局。坚持差异化路线,深耕纸袋纸核心业务,巩固提升国内水泥包装纸袋纸产品龙头地位,拓展其他重包装用纸和轻包装用纸领域市场份额,提高产业综合竞争能力。
2.加大研发技改力度,立足区位原料优势和长期中长纤制浆优势,扩展以竹木为原料的浆纸运用场合,丰富产品矩阵,以项目带动发展,不断向功能性纸材料、纺织新材料、健卫材料等高端化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延伸,在这片充满潜力的新赛道上,抢占发展先机,塑造产业新优势。
3.抓住“以纸代塑”“以竹代塑”新机遇,聚焦省内毛竹资源禀赋优势,以“竹”为媒,做好“竹”文章,积极构建竹产业绿色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竹浆纸新产品的研发,发展“林浆纸纤”产业,推广竹纤维运用,并在“以纸代塑”“以竹代塑”的风潮中占据一席之地。
4.坚持“两山”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和途径,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规范碳资产、碳排放和固废处置
/
管理,倡导废弃物循环再利用,提高环保治理水平。
5.坚持“原料本土化”战略,积极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创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结合理念,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多样化合作经营模式,形成竹工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全竹产业体系,探索开发林中、林下经济等林业资产经营管理新模式。
6.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工程,大力倡导技术革新,依托“创新研究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再塑产业竞争新优势。
7.推进“厂区升园区”,引领产业上下游联动,延链补链强链,以龙头链长企业带动产业补链成群,实现转型升级。
●生物医药产业及其他
8.抓住机遇,融入生物医药发展大局,锚定医药产业做强做大目标,积极谋划战略引进和战略合作,创新运营模式,加快拓展外用药、化药、中药领域,开展研发项目,提升研发水平,培育优势品种,提升产业链价值。推进水仙药业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壮大。
9.培育拓展光电子产业,加快高速率光模块研发与应用推广,打造自主品牌。实现高端客户市场突破与规模化生产交付,以实现企业规模扩大和效益提高为目标,提升恒宝通公司核心竞争力。
10.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子公司管理模式、体系和激励制衡机制,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多维度整合业务资源,推进重要子公司资产证券化进程,积极培育优势产业资本市场上市条件。
三、2025年主要经营发展思路与措施
(一)统筹安排好生产运行,充分发挥全系统产能
以碱回收项目投运为契机,逐步完善新系统运行方式,并保持运行方式持续优化,提升设备效能,确保稳产高产。
(二)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顺应市场趋势,稳固已有份额的同时大力拓展新市场。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本土原料资源优势,加大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拓展纸袋纸在新型包装用纸领域的运用场景,减少存量市场竞争压力。同时,积极开发竹、木浆的国内外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势浆种的生产与销售时机;继续发挥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具备规模的竹溶解浆生产企业的竞争优势,深耕溶解浆,特别是竹溶解浆领域,加大销售力度,开拓市场份额,形成竞争优势。
(三)推进公司新型“林浆纸纤一体化”,构建原料供应新格局
一是聚焦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发挥林业产业链“链主”的引领作用,延
/
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公司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发展、林业资产碳汇交易及国家储备林项目等,以公司现有林木资产为基础,围绕“激活存量、做优增量、做大总量”发展思路,推进林业经营向“林+N”复合新模式转变,加快流转高海拔毛竹林,推动形成全链条林业产业体系,创新产品供应销售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三是结合公司产能和产品特色化、多样化对原料的多元需求,继续落实原料本土化战略,拓展原材料增量渠道。以公司竹产业链发展为契机,构建多渠道竹片供应体系,巩固现有竹制品加工剩余物利用渠道,充分挖掘马尾松片采购渠道。
(四)加大公司研发创新投入,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设立研发中心的基础上,设立“创新研究院”,加大在浆纸工艺、技术攻关、植物基新材料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环境保护、废旧利用等方面创新研发投入,多措并举促进研发投入提升和成果转化。同时,充分整合资源及市场化引流,推动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智慧物流项目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推进电气智能巡检、空压站高效节能智能化等项目,以项目带发展,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激发内生动力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将继续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干部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合规化管理建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公司职能部门优化与机构改革,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蓄足后劲。
(六)树牢安全底线思维,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一是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强化二级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改善公司安全生产环境,坚决堵塞安全监督管理漏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并继续开展各类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二是主动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水平,逐步完善废气收集、处理工艺,寻找废料资源化利用解决新路径,化解环保制约瓶颈。持续做好污水的达标排放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及责任制考核制度,持续加强源头管控工作,不断提升环保治理水平。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认真组织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一条主线”,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
/
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同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企业文化内涵,大力宣传体现企业文化理念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氛围,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推动落实重点发展项目,加快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发展浆纸产业一是加快20万吨竹浆项目开工建设,力争“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二是稳扎稳打推进新碱炉高效运行,提升碱回收系统效率,充分发挥全系统产能,实现规模效益;三是精心谋划抓好空压站高效节能改造、电气自动巡检、3号纸机传动系统改造以及以机代人智能化项目等,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二)抓住机遇,全链条发展林业产业充分发挥公司作为省内林业产业龙头优势,结合国家林业碳汇、储备林等政策背景及地方林业改革试点机遇,积极构建新型林浆纸一体化格局,发展“林浆纸纤”产业,高质运用竹纤维。一是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创新林业产业融资功能,推进实施国储林项目建设计划,培育壮大公司林业产业规模;二是以绿色造纸为导向,利用本地丰富的毛竹林资源优势,探索多样化合作经营模式,建立产业集群,带动全竹产业链发展,根本性提高原料保障能力;三是规划竹加工小微园建设,定向重组竹集成材整线方案,打造自动化、高度集成的竹材流水线,并布局碳化竹条和竹集成材云货仓,创新产品供应销售链,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力。
(三)推动医药产业跨越发展深化科技创新,谋划新品研发,做大外用药、化药、中药业务板块,推进“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构筑产业链体系较为完备的医药企业,并抢抓机遇大力推进中药产业发展。
(四)加大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创新研究院”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创建高新技术制造企业为目标,坚持“自主+合作”研发相结合,结合企业实际,着重围绕新材料、新配方、新工艺和节能环保等方向,开展新生物质纤维开发利用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新纸种、新浆种、新配方、新工艺、废水、废液再利用研究,不断向功能性纸材料、纺织新材料、健卫材料等高端化植物基新材料领域探索延伸。同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专利申报工作。
(五)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和技术升级改造,通过引入新装备、运用
/
新技术、优化拓展生产MES系统等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智慧物流、电气智能巡检、空压站高效节能智能化等项目建设,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助推公司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4年完成相关股票授予工作,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鉴于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标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则及方案,公司将于2025年对相应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六、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得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如涉及变更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将严格按照决策审批程序。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编制报告专项说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到科学决策、规范运作,高效执行各项决议。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3.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合规治理。根据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对《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做好制度宣贯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4.积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搭建更系统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
5.持续跟进学习新形势下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深入了解公司及所处行业的优势与特点,对标一流企业,引领公司管理层实施战略部署,夯实公司持
/
续发展的基础,以良好的业绩来回馈广大投资者。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由我报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2024年度,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决策和运营的规范化,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成员为:卓志贤先生、曹仕贵先生、唐敏先生、周民煌先生(职工监事)、陈媛清女士(职工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十届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审议通过48项议案,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内容 |
十届九次监事会 | 2024年1月19日 |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二)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十届十次监事会 | 2024年2月7日 |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关于3#纸机压榨系统改造项目的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五)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六)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十届十一次监事会 | 2024年3月29日 | (一)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六)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七)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八)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九)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十)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十二)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十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四)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十五)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十届十二次监事会 | 2024年4月8日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三次监事会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十届十四次监事会 | 2024年4月29日 |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二)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 | 2024年6月7日 | (一)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
/
案(二)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关于参与设立的福建省国资融合基金有限合伙人变更的议案(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十届十六次监事会 | 2024年8月16日 |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二)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四)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八)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九)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七次监事会 | 2024年10月25日 |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拟吸收合并深圳恒朴的议案(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十八次监事会 | 2024年11月5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十届十九次监事会 | 2024年12月31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合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忠职守、廉洁奉公,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与监督,通过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信息。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合规,管理规范。一年来,公司财务运作正常,未发现有违法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以及资产被违规占用和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客观、真实和公允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每半年度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
其中:
1.报告期内,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碱回收技改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担保情况
经监事会审核,报告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省青山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与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通过整合资源,构建新型林纸一体化格局,保障原料供应,提升强化供应链安全性。本次对外投
/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八)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及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商业背景下发生,不存在没有商业背景的资金往来,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制定的相应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
/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71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4,092.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二)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报告期,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52,562,7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本次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经公开招标选聘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重点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高风险领域,不断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同时,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冯玲)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玲:女,1963年4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2012年至2018年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被福建省委宣传部授予“福建省哲学社科领军人才”,2021年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高层次人才。现任福州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12 | 12 | 10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5 | 5 | - | 0 | - | 0 |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从业经历,积极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事宜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经济金融方面的专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对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重要事项的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主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本人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材料,详细了解相关背景情况,为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审慎进行决策,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委托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外,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关注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积极了解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通过出席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更直接更充分的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出席会议、电话、微信、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资金财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技改及投资项目进展,与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凡需经决策的事项,公司都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做好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并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年度结束后,公司安排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现场见面会,公司管理层向本人介绍了年度的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并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计划,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
/
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状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经公开招标选聘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鉴于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公司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简历,认为两名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与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均符合相关规定,充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内容以及拟定、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建立、
/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营,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玲
2025年5月9日
/
议案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亚东)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亚东:男,1969年12月出生,民建会员,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称号。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仲裁员、绍兴市仲裁员、绍兴市政协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3次股东大
/
会,因事请假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12 | 12 | 8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5 | 3 | - | 2 | - | 0 |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充分审阅会议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和客观独立的原则,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和对公司、行业的认知,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履行表决权利。报告期内,本人对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另本人对报告期公司筹划讨论有关控股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时,曾对吸收资产相关评估结论中的在用设备评估值提出异议。除前述外,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其余事项不持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公司独立董事提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关联交易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除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外,各次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对《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反对理由如前文所述。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委托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外,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
/
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媒介等积极关注和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判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及时获取公司相关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定期沟通。借此,我能够及时洞悉公司生产经营的实时动态,获取了大量有助于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信息。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向我传递议案及配套材料,充分保障了我的知情权。年度结束后,公司精心安排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现场见面会,向我详细介绍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总体情况,并提供了财务报表与审计计划,为我顺利履职创造了完备条件,给予了全方位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事前阶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解交易价格的依据,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阶段重点关注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特别是在表决环节,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按要求进行回避。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
/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投出赞成票;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投出赞成票;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议案投出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如前文所述。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状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鉴于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公司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简历,认为两名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与审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
与方案,并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核确认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均符合相关规定,充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的内容以及拟定、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尽责的态度,全方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聚焦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密切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深入考察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及其执行成效,同时对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事宜保持高度警觉。通过严谨的调研与分析,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流程,有效推动公司决策朝着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
2025年,本人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继续发挥独立董事沟通、协调、监督、智力支持的作用,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助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亚东
2025年5月9日
/
议案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礼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6-12月,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年6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礼辉:男,1966年2月出生,民盟盟员,工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福建农林大学讲师、副教授、副院长、院长等职务。现任福建农林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造纸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造纸学会理事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1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5 | 5 | 4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2 | 1 | - | 1 | - | 0 |
会前,本人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材料,详细了解相关背景情况,为董事会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凭借自身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会议议案进行深入剖析,严格审视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制衡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既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又充分保障各方权益,为公司的审慎决策和稳健发展添砖加瓦。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事务所变更等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向公司了解从投资者热线、上证e平台等渠道获取的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判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并通过电话、微信、现场办公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品生产、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技改及投资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材料,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年度结束后,公司安排了注册会计师现场见面会,公司管理层向本人介绍了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并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计划,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审核,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辅助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
/
开竞价或结合招标方式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自本人2024年6月24日任职以来,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礼辉
2025年5月9日
/
议案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叶莲)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6-12月,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年6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莲:女,1973年2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入选福建省首届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2024年4月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名单。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1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5 | 5 | 3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2 | 1 | - | 1 | - | 0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定期报告、会计事务所变更、关联方名单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结合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进行判断,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任期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上的投资者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为全方位、深层次掌握公司运营动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维持紧密且高效的联系,并深入公司生产经营一线,实地考察并细致研究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在业务拓展、项目推进、投资布局以及财务管理等多维度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此外,本人还多次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展开深入探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司明晰前行路径。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同时,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能够及时向本人传递议案及材料,保证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年度结束后,公司安排了审计注册会计师现场见面会,公司管理层向本人介绍了该年度的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并提供财务报表和审计计划,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本人对此表示真心感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审核,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辅助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公开竞价或结合招标方式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选结果,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自本人2024年6月24日任职以来,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
在任期内,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严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日常工作中,我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各类资料,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渠道,与公司管理层维持高效且紧密的沟通,主动深入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全方位了解公司的业务流程、团队协作以及市场拓展等实际状况。凭借自身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工作经验,针对公司面临的复杂决策场景,为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且客观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的关键作用,精准把控战略方向;强化监督制衡职能,确保公司运营合规有序;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公司发展注入专业智慧。同时,我会主动跟进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更新变化,通过参加培训、研读制度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此外,我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深度沟通,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运作进展,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助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轨道上稳健前行,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莲
2025年5月9日
/
议案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守杰)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1-6月份,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在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年1-6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截至2024年6月,鉴于本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增补工作。此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守杰:男,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财会教研室主任、财务科科长,福建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报告期内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2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7 | 7 | 5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3 | 2 | - | 1 | - | 0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日常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等重要事项的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事宜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关联交易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
/
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外,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广泛了解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并密切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本人运用所学所长,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编制、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
/
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经审核,履职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状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2024年,鉴于本人与阙友雄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简历,认为两名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均符合相关规定,充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八)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的内容以及拟定、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
/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感谢2024年,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因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守杰
2025年5月9日
/
议案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阙友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1-6月,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在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年1-6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截至2024年6月,鉴于本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增补工作。此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阙友雄:男,1980年2月出生,民盟盟员,理学博士。曾任福建农林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福建农林大学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甘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中心主任,报告期内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0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请假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7 | 7 | 6 | 0 | 0 | 0 |
股东大会 | 3 | 0 | - | 3 | - | 0 |
本人认为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凡需经决策的事项,公司都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做好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配合主任委员积极开展工作,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领域进行重点关注。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我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战略制定与执行、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对关联交易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4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履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委托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外,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广泛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结合行业与市场变化趋势和竞争态势,并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本人在任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核查相关资料,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客观判断。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经审核,履职期内,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
/
到公司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状况。上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四)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4年,鉴于本人与杨守杰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6年,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叶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简历,认为两名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及2024年津贴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方案均符合相关规定,充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情况、人员工作情况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能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八)股权激励计划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5月9日完成授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的内容以及拟定、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
/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感谢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多种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因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阙友雄
2025年5月9日
/
议案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如参加现场会议,年报全文内容见印刷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余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委托,由本人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予审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60,039.68 | 267,285.16 | -2.71 |
利润总额 | 12,102.50 | 14,567.21 | -1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75.16 | 12,190.25 | -3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75.42 | 7,342.49 | -37.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72.81 | 65,556.41 | -36.43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2,983.41 | 387,553.17 | 1.40 |
总资产 | 636,972.01 | 616,701.64 | 3.2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81 | 0.0551 | -30.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3 | 0.0551 | -3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5 | 0.0332 | -38.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3.16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 | 1.90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二、经营成果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实际完成数 | 2023年实际完成数 | 增减(%)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收入 | 260,040 | 178,251 | 267,285 | 164,855 | -2.71 | 8.13 |
减:营业成本 | 216,824 | 154,564 | 221,852 | 140,570 | -2.27 | 9.96 |
税金及附加 | 1,618 | 864 | 1,943 | 1,184 | -16.73 | -27.03 |
销售费用 | 6,197 | 1,236 | 7,096 | 1,605 | -12.67 | -22.99 |
管理费用 | 19,246 | 11,025 | 20,617 | 12,493 | -6.65 | -11.75 |
研发费用 | 5,035 | 1,880 | 5,622 | 1,706 | -10.44 | 10.20 |
财务费用 | 1,146 | 1,154 | 465 | 490 | 146.45 | 135.51 |
加:其他收益 | 1,156 | 407 | 1,378 | 330 | -16.11 | 23.33 |
投资收益 | 1,854 | 2,642 | 1,318 | 2,773 | 40.67 | -4.7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990 | 2,144 | 2,963 | 2,583 | 0.91 | -17.00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1 | 6 | -902 | 191 | -45.34 | -96.86 |
资产减值损失 | -1,903 | -1,457 | -311 | -22 | -511.90 | -6,522.73 |
资产处置收益 | 27 | 28 | 6 | 350.00 | 100.00 | |
二、营业利润 | 12,787 | 11,298 | 14,142 | 12,662 | -9.58 | -10.77 |
加:营业外收入 | 36 | 16 | 830 | 657 | -95.66 | -97.56 |
减:营业外支出 | 719 | 690 | 406 | 359 | 77.09 | 92.20 |
三、利润总额 | 12,104 | 10,624 | 14,566 | 12,960 | -16.90 | -18.02 |
减:所得税费用 | 2,746 | 2,545 | 1,465 | 1,261 | 87.44 | 101.82 |
四、净利润 | 9,358 | 8,079 | 13,101 | 11,699 | -28.57 | -30.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476 | 8,079 | 12,190 | 11,699 | -30.47 | -30.94 |
少数股东损益 | 882 | 912 | -3.29 |
1.报告期营业收入260,040万元,同比减少7,245万元,减幅2.71%,主要是公司商贸业务量同比下降,具体为:
(1)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251万元,同比增加13,396万元,增幅8.13%,主要是主导产品纸浆产品销量同比上升8.33%。
(2)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023万元,同比增加446万元,增幅1.46%,主要是贸易业务同比增加。
(3)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20万元,同比减少2,895万元,减幅17.43%,主要是受贸易摩擦、下游客户加工贸易业务下降。
(4)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83万元,同比减少1,758万元,减幅4.85%,主要是纸板纸箱售价同比下降。
2.报告期营业成本216,824万元,同比减少5,028万元,减幅2.27%,主要是公司商贸业务量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具体为:
(1)母公司报告期营业成本154,564万元,同比增加13,994万元,增幅
9.96%,主要是公司主导产品销量同比增加,相应销售成本增加。
/
(2)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成本16,109万元,同比增加2,047万元,增幅14.55%,主要是本期贸易业务量增加,其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3)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成本10,739万元,同比减少3,576万元,减幅24.98%,主要是加工贸易模块产品销量减少,销售成本相应减少。
(4)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成本34,483万元,同比减少1,758万元,减幅4.85%,主要是原纸销量减少,销售成本相应减少。
3.报告期税金及附加1,618万元,同比减少325万元,减幅16.73%,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其附加费相应减少。
4.报告期四项期间费用合计31,624万元,同比减少2,176万元,减幅6.44%。其中:
(1)销售费用6,197万元,同比减少899万元,减幅12.67%,主要是业务广告宣传费同比减少。
(2)管理费用19,246万元,同比减少1,371万元,减幅6.65%,主要是本期房租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党建经费等减少。
(3)研发费用5,035万元,同比减少587万元,减幅10.44%,主要是研发支出同比减少。
(4)财务费用1,146万元,同比增加681万元,增幅146.45%,主要是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5.报告期其他收益1,156万元,同比减少222万元,减幅16.11%,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6.报告期投资收益1,854万元,同比减少535万元,减幅40.60%,主要是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90万元,同比增加27万元,增幅0.91%,主要是计提存量大额存单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8.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1,311万元,同比增加409万元,增幅45.34%,主要是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9.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1,903万元,同比增加1,592万元,增幅511.90%,主要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10.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27万元,同比增加21万元,增幅350.00%,主要是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影响。
11.报告期营业外收入36万元,同比减少794万元,减幅95.66%,主要是过渡期安置补助同比减少。
/
12.报告期营业外支出719万元,同比增加313万元,增幅77.09%,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报废处置增加。
13.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104万元,同比减少2,462万元,主要是公司主导产品浆纸售价同比下降影响。
14.报告期实现净利润9,358万元,同比减少3,743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8,079万元,同比减少3,620万元;漳州水仙净利润4,242万元,同比减少459万元;深圳恒宝通净利润-821万元,同比增加516万元;深圳闽环净利润-1,125万元,同比减少239万元。
15.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476万元,同比减少3,714万元,减幅30.47%。
三、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4年末占比 | 2023年末 | 2023年末占比 | 增减额 | 增减率 |
资产总额 | 636,972 | 100.00% | 616,702 | 100.00% | 20,270 | 3.29% |
其中:流动资产 | 386,212 | 60.63% | 381,476 | 61.86% | 4,736 | 1.24% |
非流动资产 | 250,760 | 39.37% | 235,226 | 38.14% | 15,534 | 6.60% |
负债总额 | 206,458 | 32.41% | 194,721 | 31.57% | 11,737 | 6.03% |
其中:流动负债 | 197,334 | 30.98% | 182,305 | 29.56% | 15,029 | 8.24% |
非流动负债 | 9,124 | 1.43% | 12,416 | 2.01% | -3,292 | -26.51% |
所有者权益 | 430,514 | 67.59% | 421,981 | 68.43% | 8,533 | 2.02%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92,983 | 61.71% | 387,553 | 62.84% | 5,430 | 1.40% |
少数股东权益 | 37,531 | 5.89% | 34,428 | 5.58% | 3,103 | 9.01% |
资产负债率 | 32.41% | 31.57% | 0.84% |
公司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32.41%,较年初上升0.8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结构与年初相比,总体未有较大变化。期末资产总额较期初增加20,270万元,从资产端分析,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从负债端和所有者权益分析,主要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和未分配利润增加。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8,53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净利润增加及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款影响。
四、现金流量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额 | 增减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73 | 65,556 | -23,883 | -36.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82 | -108,180 | 46,298 | 42.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8 | 22,043 | -26,621 | -120.77%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73万元,同比减少23,88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支付采购原辅材料的现金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882万元,同比增加46,29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理财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8万元,同比减少26,62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影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8,318,919.42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255,0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039,06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039,060.5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关审计工作。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根据前期招投标结果,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费用为1万元),与2024年度收费一致。
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及前期招投标结果,上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并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2025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47,85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2025年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 50,850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20,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 20,000 |
4 |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 30,000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 27,000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23,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20,000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 21,000 |
9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20,000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20,000 |
11 |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 20,000 |
1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6,000 |
1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10,000 |
14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5 |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000 |
1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20,000 |
17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000 |
合计 | 347,850 |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在上述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
/
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财务总监余建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办理相关抵(质)押业务。
3.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授信额度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
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8万元,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
2.经审核,2024年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领取的年度工作薪酬合计为0元。
二、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继续向非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8万元(税前)。
2.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鉴于上述事项涉及董事薪酬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非独立董事已回避,由全体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即董事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应回避表决。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发放情况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方案》,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津贴,每人标准8万元,根据实际履职期限按月发放。
2.经审核,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年度工作津贴合计为30.67万元,津贴发放标准、发放额度及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
1.公司继续向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津贴,每人8万元(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实际履职期限按月发放。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鉴于上述事项涉及董事薪酬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独立董事已回避,由全体非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提议,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了《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向监事(含职工监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5万元,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含职工监事)不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
2.经审核,2024年度,公司监事领取的年度工作薪酬合计为0元。
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继续向监事(含职工监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5万元(税前)。
2.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含职工监事)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鉴于上述事项涉及监事薪酬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5月9日
/
议案1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公司内控程序,上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叶宇先生、林燕榕女士、潘其星先生、余建明先生、梁明富先生、程欣先生应回避表决。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