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鸣、程林和董事黄颖健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张鸣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议题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和预审情况等事项的专题沟通汇报
(二)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议题如下:
1、立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终审阶段工作情况汇报》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室工作小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汇报
(三)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议题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预算指标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关于新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会议就上述6项事宜形成决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计划
会上审计委员会就上述2项事宜形成决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年5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
2、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就上述事宜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
(七)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和交流,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后了解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和业绩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公司聘请的立信在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内控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同意立信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立信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汇总、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室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审计室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讨论,及时督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的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内外部审计沟通、内部
控制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公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成果等情况,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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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