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兴欣新材: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1.68元/股调整为

11.19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2,368,894股后的120,831,106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415,553.00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4903859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60,415,553.00/123,200,000=0.4903859)。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所示:

派息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P=11.68元/股-0.4903859元/股≈11.1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