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100073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
目录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三、专项说明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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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010279号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25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14236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博信股份编制了后附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博信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博信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博信股份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博信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博信股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