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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页共12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634号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首药控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首药控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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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首药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首药控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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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共计募集资金148,348.2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995.23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发行前已入损益金额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9,352.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9.08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发行前已入损益金额414.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83.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注1]A137,8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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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82,162.61
利息收入净额B22,597.1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7,769.25
利息收入净额C21,090.2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99,931.8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687.4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1,639.4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0.50
差异[注2]G=E-F41,638.96

[注1]含前期发行费用入损益金额508.49万元[注2]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2024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投资产品,包括可转让大额存单20,865.49万元、结构性存款20,000.00万元及协定存款773.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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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1109447637108085,044.15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10291000002454736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支行10276000001112977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5,044.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主要通过建设公司新一代的科技总部基地,将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后勤等功能集于一体,在巩固已有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优势下,大力探索大分子生物创新药领域,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面对当前创新药物行业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等竞争要素加速变化的大环境,为进一步丰富管线梯度,加快临床进程,持续提升产品创新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SY-7166及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等2个子项目,并终止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基地项目,将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4,039.86万元(包括本金23,023.79万元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和净利息1,016.07万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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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以资金划转当日银行专户的结息后余额为准)变更投向前述新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公司主业新药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在研新药的临床研究及上市申请进程等实际情况,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未来总部基地相关建设事宜。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已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经对“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之一—SY-1530的市场竞争格局、开发进度情况、后续注册临床试验预计投入规模、未来的市场份额及商业回报等因素进行审慎评估,并结合其他核心候选药物关键性临床试验及注册申报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需求,公司决定调整SY-1530的后续开发策略,主动终止单药治疗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等B细胞来源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临床开发。截至2024年11月末,SY-1530的Ⅰ期、Ⅱ期临床试验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551.8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80.65万元。公司拟将SY-1530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19.35万元调整至“新药研发项目”中的“早期探索性研究项目”,用以支持创新靶点药物的早期探索发现及新药研发核心技术平台的优化;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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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4.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2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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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资金理财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及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并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投资产品包括可转让大额存单20,865.49万元、结构性存款20,000.00万元及协定存款773.47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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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发行前已计入损益金额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注2]2024年4月29日公告金额为94,039.86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金额),此处投资额为不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金额[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92.06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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