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96号)。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情况,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持续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持续改进公司治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该意见涉及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