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谨务实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持续践行“让电力更清洁更智慧”的使命,围绕“一体两翼”业务战略,深度构建形成支持全球绿色发展的零碳电力系统性服务能力:深耕“一体”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类场景的新能源、清洁能源、储能、电网、零碳电力系统等领域的综合智慧解决方案,服务覆盖规划咨询、项目开发、勘察设计、EPC总承包、智能运营等电力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打造“两翼”新增长曲线,以先进的解决方案能力为基础,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驱动,自主研发打造行业领先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产品和数字能源产品,并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高价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中有进,创新动力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传统业务提质升级,新兴业务发展快速,品牌价值不断提升。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9.68万元。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审议情况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 | 2024年02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审议情况 |
二十二次会议 | 月06日 | 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3月0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股权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6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9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审议情况 |
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安全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全面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审议情况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02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0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审议情况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1月0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2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保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及实践经验,依法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助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并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对公司审计和内控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
2.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监督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相关事宜。报告期内,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讨论并审议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归属等事项。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了建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研究审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顺利完成过渡衔接。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各项议案深入讨论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判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及信息披露等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完善内部治理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宝贵建议,在董事会运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监督制衡以及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年,董事会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一体两翼”业务战略布局,推动公司实现新跨越
董事会将持续深入研判和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和竞争格局,密切跟踪市场动态,进一步谋划发展大局,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秉持“让电力更清洁更智慧”的使命与初心,持续深化“一体两翼”业务战略布局,以卓
越的电力能源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持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为客户提供零碳电力能源,助力客户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公司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强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董事会将着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提升决策高效性;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政策,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障决策规范性和合规性;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决策水平;组织开展外部董事调研活动,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其专业性,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通过上述措施,董事会将全面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优化信息披露内容,重点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决策价值,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此外,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将继续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多种交流渠道合规地向市场及时传递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帮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动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价值的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