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证券简称:永福股份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48,800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电运维”)、福建永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78,3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合计39,928.28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谭立斌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宁德时代将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注①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销售产品 | 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 新能源、储能项目综合服务及产品 | 市场价格 | 48,000 | 91.11 | 52,866.46 |
甘肃电通 | 技术服务及信息化服务 | 市场价格 | 800 | 0 | 425.63 | |
合计 | 48,800 | 91.11 | 53,292.09 |
注:①截至3月31日已发生金额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三)上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注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销售产品 | 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 新能源、储能项目综合服务及产品 | 39,772.28 | 75,000 | 11.57% | -46.97% | 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
小计 | 39,772.28 | 75,000 | - |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服务 | 海电运维 | 技术服务等 | 156 | 3,000 | 0.13% | -94.80% | 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永福集团及其子公司 | 电缆桥架、支架、槽盒等 | 0 | 300 | 0 | -100% | ||
小计 | 156 | 3,300 | - | - | |||
合计 | 39,928.28 | 78,300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人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人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注:实际发生额为2024年5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的实际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毓群注册资本:
439,880.722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号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786,658,123 |
净资产 | 273,456,174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62,012,554 |
净利润 | 54,006,794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谭立斌先生担任宁德时代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62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联网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纤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缆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办公用
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纸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大数据服务;电工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招投标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档案整理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463,672,944.95 |
净资产 | 258,557,821.91 |
项目 | 2024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75,026,954.91 |
净利润 | 19,811,157.60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李庆先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志青先生均担任甘肃电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甘肃电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外,公司持有甘肃电通2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甘肃电通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甘肃电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上述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预计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及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谭立斌先生须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