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8,649股后的184,057,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8,670,885.6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867,088.56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8,539,418.1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47,553,741.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2,818,120.29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296,779.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4,867,088.56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派的现
金股利人民币18,539,418.10元及其他减少3,505.3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36,360,016.68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569.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248,352.97元。按照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9,248,352.97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7,546,035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为3,488,64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184,057,386股。
4.为积极回报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87,546,0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8,649股后的184,057,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02,869.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5.2024年度,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202,869.30元(含税);另,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55,028,179.74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4,231,049.0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6.9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202,869.30 | 18,539,418.10 | 18,525,21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296,779.17 | 54,329,216.07 | 83,907,293.68 |
研发投入(元) | 76,588,409.60 | 95,779,789.99 | 71,137,973.90 |
营业收入(元) | 2,040,324,789.89 | 2,034,201,308.73 | 2,192,058,476.2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49,248,352.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72,818,120.2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267,50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元) | 58,177,762.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267,50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43,506,173.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9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 否 |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