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53公司简称:思科瑞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长 | 张亚 | 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 | 无 |
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雅冰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778,476.52元,2023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097,713.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状况,并经董事会审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29,677股后的总股本为99,070,32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11,800.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四节公司治理 ...... 70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0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11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8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8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8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思科瑞/公司/本公司 | 指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七维 | 指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西安环宇芯 | 指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陕西海测 | 指 |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国星飞测 | 指 | 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建水铨钧 | 指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股东。 |
新余环亚 | 指 | 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通泰信 | 指 | 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松瓴 | 指 | 宁波松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瀚理跃渊 | 指 | 嘉兴瀚理跃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元优博 | 指 |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光电气 | 指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三海 | 指 | 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三海 | 指 | 杭州三海电子有限公司 |
京瀚禹 | 指 | 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西谷 | 指 | 西安西谷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 指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 指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 指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 | 指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 指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CNAS | 指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目前CNAS已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简称国家认可委 |
DILAC | 指 | 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efenseScienceandTechnologyIndustryLaboratoryAccreditationCommittee,英文缩写DILAC),简称国防认可委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2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可靠性 | 指 |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分为固有可靠性和使用可靠性 |
筛选 | 指 | 为剔除早期失效的元器件而进行的试验 |
电子元器件 | 指 | 在电子线路或电子设备中执行电气、电子、电磁、机电和光电功能的基本单元,分为元件和器件两大类,例如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以及阻容感等都属于电子元器件 |
单片集成电路 | 指 | 独立实现单元电路功能,不需外接元器件的集成电路 |
混合集成电路 | 指 | 由半导体集成工艺与薄(厚)膜工艺结合而制成的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是在基片上用成膜方法制作厚膜或薄膜元件及其互连线,并在同一基片上将分立的半导体芯片、单片集成电路或微型元件混合组装,再外加封装而成 |
晶圆 | 指 | 又称Wafer、圆片,在裸晶圆上加工制作各种电路元件结构,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
芯片 | 指 | 半导体元件产品的统称,又称微电路、集成电路等 |
光耦 | 指 | 光耦合器(Opticalcouplerequipment,英文缩写为OCEP),光电隔离器或光电耦合器,简称光耦,以光为媒介来传输电信号的器件 |
老炼 | 指 | 对电子元器件施加应力,从而达到剔除早期失效产品的目的 |
失效分析(FA) | 指 | 对已失效元器件进行的一种事后检查。根据需要,采用电测试以及各种先进的物理、金相和化学分析技术,并结合元器件失效前后的具体情况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分析,以验证所报告的失效,确定元器件的失效模式、失效机理和造成失效的原因 |
GJB | 指 | 我国国家军用标准,简称国军标 |
MIL | 指 | 美国军用标准 |
IEC | 指 |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
SJ | 指 | 电子行业标准 |
QJ | 指 | 航天工业标准 |
IC | 指 | IntegratedCircuit,即集成电路,将一定数量的电子元件(如电阻、电容、晶体管等),以及这些元件之间的连线,通过半导体工艺集成在一起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 |
CP | 指 | ChipProbing的缩写,也称为晶圆测试或中测,是对晶圆级集成电路的各种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的测试 |
PIND | 指 | 粒子碰撞噪声检测(ParticleImpactNoiseDetection),即通过对有内腔的密封器件施加适当的机械冲击应力,使粘附在密封器件腔体内的多余物成为可动多余物,再同时施加一定的振动应力,使可动多余物产生位移和振动,让它与腔体内壁相撞击产生噪声,再通过换能器来检测产生的噪声,判断腔体内有无多余物存在 |
DPA | 指 | DPA分析(DestructivePhysicalAnalysis)即破坏性物理分析,是在电子元器件成品批中随机抽取适当样品,采用一系列非破坏和破坏性的物理试验与分析方法,以检验元器件的设计、结构、材料、工艺制造质量是否满足预定用途的规范要求 |
MOS电路 | 指 | 单极型集成电路,又称为MOS集成电路,它采用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管制造,其主要特点是结构简单、制造方便、集成度高、功耗低,但速度较慢 |
CMOS电路 | 指 | CMOS(ComplementaryMetal-Oxide-Semiconductor),中文学名为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MOS集成电路的一种 |
DSP | 指 | DigitalSignalProcessor,数字信号处理器,是一种用于数字信号处理运算的集成电路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Unit,微控制器 |
FPGA | 指 | 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可以实现并行操作,在PAL、GAL等可编程器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作为专用集成电路(ASIC)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而出现的 |
MOS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或称金属—绝缘体—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属于场效应管中的绝缘栅型 |
PCB | 指 | PrintedCircuitBoard,中文名称为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 |
MOSFET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Field-EffectTransistor,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简称金氧半场效晶体管,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管(field-effecttransistor) |
VDMOS | 指 | VerticalDouble-diffusedMetalOxideSemiconductorFieldEffectTransistor,简称VDMOS,垂直双扩散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是一款电压效应功率晶体管 |
TTL电路 | 指 | Transistor-Transistor-Logic电路,即晶体管-晶体管逻辑电路,是数字集成电路的一大门类。它采用双极型工艺制造,具有高速度低功耗和品种多等特点 |
CPU | 指 | CentralProcessingUnit,微处理器,是一台计算机的运算核心和控制核心,它的功能主要是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 |
GPU | 指 | GraphicProcessingUnit,图形处理器,是一种专门在个人计算机、工作站、游戏机和一些移动设备上图像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
IGBT | 指 | InsulatedGateBipolar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BJT(双极型三极管)和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微电子机械系统 |
FLASH | 指 | 闪存,存储器芯片的一种 |
SRAM | 指 | StaticRandom-AccessMemory,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是随机存取存储器的一种 |
RAM | 指 | Random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也叫主存,是与CPU直接交换数据的内部存储器 |
ROM | 指 | Read-OnlyMemory,只读存储器,以非破坏性读出方式工作,只能读出无法写入信息。 |
A/D | 指 | 模拟数字转换器,一个将模拟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的电子器件 |
D/A | 指 | 数字模拟转换器,一个将数字信号转化为模拟信号的电子器件 |
DDR2 | 指 | DDR2/DDRII(DoubleDataRate2),电子元件工业联合会(JointElectronDeviceEngineeringCouncil,JEDEC)生产厂商们制定的国际性协议,一般代指符合该协议的存储器 |
ATE | 指 | AutomaticTestEquipment,自动化测试设备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思科瑞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SCREENMICROELECTRONIC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RE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亚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199 |
公司网址 | www.cd-screen.cn |
电子信箱 | security@cd-screen.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常念 | 李浩淼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 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
电话 | 028-89140831 | 028-89140831 |
传真 | 028-89140831 | 028-89140831 |
电子信箱 | security@cd-screen.cn | security@cd-screen.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思科瑞 | 688053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邵明亮、朱启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召军、姚召五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7月8日-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00,838,880.34 | 232,861,357.35 | 232,861,357.35 | -13.75 | 222,058,32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840,488.21 | 91,431,298.30 | 91,463,947.89 | -47.68 | 97,060,644.09 |
归属 | 42,481,749.53 | 81,344,785.67 | 81,377,435.26 | -47.78 | 91,574,291.58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69,833,298.40 | 28,661,476.56 | 28,661,476.56 | 143.65 | 58,424,678.57 |
流量净额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9,706,977.46 | 1,661,866,285.78 | 1,661,787,771.01 | 1.07 | 317,817,216.75 |
总资产 | 1,840,752,863.87 | 1,726,746,209.24 | 1,725,130,329.52 | 6.6 | 408,866,312.2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1.07 | 1.14 | -55.14 | 1.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1.07 | 1.14 | -55.14 | 1.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95 | 1.02 | -54.74 | 1.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5 | 10.33 | 10.34 | -7.48 | 36.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3 | 9.19 | 9.83 | -6.66 | 34.0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10 | 9.16 | 8.78 | 1.94 | 7.3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47.69%,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由于扩大检测范围和提升检测能力导致营业成本有所上升,引起净利润的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47.80%,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3.65%,主要系本期现金收款的比例有所提升,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有所增加。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下降49.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下降54.74%,主要系本公司于上期期中发行新股导致本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高于上期,同时本期净利润的下降,导致每股收益有所下降。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3,719,430.62 | 46,752,638.24 | 46,783,721.43 | 43,583,090.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413,414.12 | 15,713,163.91 | 11,411,503.07 | -2,697,592.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3,309,582.57 | 12,865,785.75 | 10,805,430.41 | -4,499,049.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7,741.59 | 11,690,002.33 | 9,991,170.63 | 44,034,383.8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946.77 | -65,492.6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4,869,33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904.16 | 5,390,449.46 | 5,785,649.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28,736.5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903.08 | -34,724.12 | -188,131.9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1,911.61 | 850,652.40 | 880,985.2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4,214.33 | 923,704.92 | 992,149.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3,749.50 | |||
合计 | 5,358,738.68 | 10,086,512.63 | 5,486,352.5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上市后奠定基础的一年,同时也是外部形势复杂多变的一年,军工市场弱周期,总体需求萎缩,市场出现较大下行。面对外部环境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导向努力,积极采取扩展检测能力、加大客户开拓力度等经营措施,使公司2023年实现了2亿元的营业收入,稳住了公司经营的基本盘。同时,公司上下一心,推动业务战略布局,在环境试验,电磁兼容,低轨商业卫星领域形成了重点区域布局,为2024年公司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3年,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83.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84.0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69%;每股收益0.4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9.47%。
2023年思科瑞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75%,主要原因为受军工行业人事调整、武器装备核心参数调整、武器装备型号调整等多因素影响,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行业上下游的订货需求量有所减少,导致公司本期检测订单量有所下滑。
2023年思科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7.69%,主要原因为:(1)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检测订单有所减少;(2)成本上升,公司2022年上市后,预计未来业务规模将扩大,为应对新的检测需求以保持可靠性检测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度公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设备投资及厂房租赁以扩充检测能力,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投入使用,使得设备折旧成本增加;(3)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增加,2023年增资控股陕西海测导致纳入合并报表的费用有所增加,以及2023年加大客户巩固和开拓力度,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等增加;
(4)研发费用增加,主要是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收入的下降和成本、费用的上升致使公司净利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075.29万元,较年初增长6.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67,970.70万元,较年初增长1.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6.80元,较年初增长1.07%。
(二)研发建设及检测技术能力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2,229.66万元,同比提升4.53%。本报告期内,在知识产权与技术资产方面,公司获得了14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0项软件著作权,研制各类适配器4300余套,开发测试和老化程序7400余项。公司新增、提升了如下几方面检测技术能力:
1.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检测能力
公司新增DDR3系列动态随机存储器全参数检测能力,提升了高速、高精度AD/DA、MCU、DDR3的检测能力,DDR3检测速率可达2.4Gbps,高速AD/DA采样速率可达500Msps,高精度AD/DA检测分辨率可达24bit,大规模可编程逻辑器件检测速率可达16Gbps。
2.微波器件全参数自动检测能力
公司提升了微波器件检测效率和检测精度,检测频率范围扩展至9KHz~50GHz,检测种类涵盖放大器、混频器、功分器、合成器、微波开关、滤波器等,满足星用微波器件检测要求。
3.多种元件可靠性检测能力公司提升了包括超级电容器检测能力、保险元件检测能力等,针对元器件应用场景,扩展新标准,开展标准方法研究、检测能力建设,标准包括国标、国军标、美军标、行业标准等。根据客户专项检测需求,开展专项能力建设,将元件老炼电压能力提升至6000V。
4.DPA分析能力公司提升了倒装焊开封技术,新增了能谱分析技术能力,全面提升电子元器件DPA分析能力。5.环境可靠性试验技术该技术具有覆盖范围广、检测精度高、试验参数控制能力强等特点,公司拥有“霉菌试验结果智能评价技术”、“大量级落体冲击试验测算技术”、“冲击响应谱试验测算技术”等多项环境可靠性试验核心技术,使用该类技术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环境可靠性试验条件,最大程度的保证了试验的准确性。
6.电磁兼容检测技术能力建设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对未来电磁兼容检测技术相关的研发人员、设备等方面进行储备,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正式开展运行做好了铺垫。公司正在建设1个3米法电磁兼容暗室和1台外场测试车。电磁兼容暗室主要满足标准GJB151B-2013的测试需求,满足标准中CE102、CS114、RE102、RS103等20个项目的测试,测试频率范围10kHz~40GHz,最大场强200V/m。外场测试车主要满足标准GJB1389B-2022的测试需求,满足标准中安全裕度、外部射频电磁环境等8个项目的测试,测试频率范围10kHz~40GHz,最大场强200V/m。
(三)市场战略2023年,公司目前已拥有范围较广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战略进一步优化,不断扩大客户覆盖率,做好重点客户的服务工作,做大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针对拟进入领域进行市场开拓;
公司已完成以成都、西安、无锡为中心并辐射西南、西北、华东区域的业务布局,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业务覆盖范围。
(四)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2023年,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都尚在建设中。
(五)公司资质与检测能力扩展
2023年,思科瑞、陕西海测成功获得了二级保密资质,体现了我司在军工领域的保密管理水平得到了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同时,思科瑞、陕西海测荣获了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军工行业内的权威性和客户信任。此外,公司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的扩项评审,截至年末,思科瑞检测能力范围已从201项扩展至378项,江苏七维从134项扩展至301项,陕西海测从177项扩展至378项,西安环宇芯从220项扩展至237项,这不仅扩大了我司承接检测筛选业务的范围,也为我们在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江苏七维、陕西海测通过了所属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CMA复评审,西安环宇芯在2023年与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可靠性中心建立了《元器件质量保证联合实验室》,开启了卫星互联网行业检测与筛选服务新篇章,同时加强与高校合作,在软件测评领域初露头角,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和军用设备及分系统的环境可靠性试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电子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环境试验、破坏性物理分析(DPA)、失效分析与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公司拥有开展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和军用设备及分系统的环境可靠性试验服务的相关资质,主要包括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实验室认可等。
1、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军用电子元器件、设备及分系统可靠性检测和试验技术研发工作,结合军工行业用户的特点,公司具备按照GB、GJB、IEC、MIL、SJ、QJ、AEC等标准或定制化要求为客户提供军用电子元器件、设备及分系统可靠性检测和试验服务的能力,可检测的电子元器件种类涉及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机电元件、电气元件等各类电子元器件,可试验的设备及分系统包括各类军用电子对抗设备、雷达系统、电信设备、通信系统、后勤装备、侦查设备、导航系统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现场认证的检测项目或检测参数的能力范围共计1294项,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9.03%,具有较强的军用电子元器件、设备及分系统可靠性检测和试验服务能力。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军工集团下属企业以及为军工企业配套的电子厂商,涉及的主要军工集团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经公司可靠性检测和试验认定合格的产品主要
应用于机载、车载、舰载、箭载、弹载等军用电子系统,涉及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军工领域。
2、公司主营业务服务类型
(1)电子元器件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电子元器件测试是指通过开发特定程序采集电子元器件的相关参数,从而判断电子元器件的质量是否合格;可靠性筛选试验是指利用专业设备模拟不同环境,通过采用外加应力将电子元器件成品中潜在的早期失效产品剔除,从而分选出具有高可靠性产品的系列试验。可靠性筛选试验实施常温初测、常温中测、高温测试、低温测试、常温终测检测项目时,需要测试电子元器件的参数,老炼环节需要动态监测部分电子元器件参数,电子元器件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是有机结合的,在可靠性检测实施过程中是一个整体不可拆分的服务业务。
(1.1)集成电路测试与可靠性筛选集成电路可靠性检测主要包括单片集成电路与混合集成电路(含MCM)两类检测业务。除客户的特定检测需求外,单片集成电路可靠性检测适用国军标《GJB597B-2012半导体集成电路通用规范》、《GJB7400-2011合格制造厂认证用半导体集成电路通用规范》,混合集成电路可靠性检测适用《GJB2438B-2017混合集成电路通用规范》,相关测试、试验还需适用《GB/T17574-1998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第2部分:数字集成电路》、《GB/T17940-2000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第3部分:模拟集成电路》、《GJB548B-2005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GJB7243-2011军用电子元器件筛选技术要求》等标准。
(1.2)晶圆测试业务子公司江苏七维除可从事军用电子元器件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外,还可从事晶圆测试(CP)业务。江苏七维晶圆测试服务可提供针对6英寸、8英寸以及12英寸等多规格的晶圆测试服务。目前,江苏七维可测试的晶圆产品,主要涵盖系统级芯片(SOC)、MCU系列芯片、MEMS系列芯片、电源管理类芯片、单片控制类芯片以及MOSFET芯片等。晶圆测试业务主要是通过专业测试设备,依据测试标准验证芯片是否符合设计的各项参数指标,确认在晶圆制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测试标准主要包括《GB/T17574-1998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第2部分:数字集成电路》、《GB/T17940-2000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第3部分:模拟集成电路》。测试参数指标包括Open/ShortTest(芯片引脚开短路)、DCTest(芯片直流电流和电压参数)、FuctionTest(芯片逻辑功能)、ACTest(交流规格,包括交流输出信号的质量和信号时序参数)、MixedSignalTest(DUT数模混合电路的功能及性能参数)、EflashTest(Flash的功能及性能,包含读写擦除动作及功耗和速度等)、RFTest(RF模块的功能及性能)等。
(1.3)分立器件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公司可靠性检测的分立器件主要包括二极管(1000A/2000V以下的二极管)、晶体管(如三极管、MOS管、可控硅、光耦等)、IGBT等。除客户的特定检测需求外,分立器件检测适用《GJB
33A-97半导体分立器件总规范》、《GJB128A-97半导体分立器件试验方法》、《GB/T4587-1994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第7部分:双极型晶体管》、《GB/T4586-1994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第8部分:场效应晶体管》、《GB/T4023-1997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第2部分:整流二极管》、《GJB7243-2011军用电子元器件筛选技术要求》。
(1.4)阻容感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公司可检测的阻容感主要是指对电阻器、电位器、电容器、电感器等的检测。阻容感检测适用国军标《GJB360B-2009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GJB7243-2011军用电子元器件筛选技术要求》。
(1.5)其他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其他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业务,主要包括对电连接器、电磁继电器、晶体振荡器、晶体谐振器、熔断器等的检测,主要依据标准《GJB360B-2009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GJB7243-2011军用电子元器件筛选技术要求》、《GJB1217A-2009电连接器试验方法》、《GJB65B-1999有可靠性指标的电磁继电器总规范》等。
(2)破坏性物理分析(DPA)破坏性物理分析(DestructivePhysicalAnalysis)是为验证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结构、材料和制造质量是否满足预定用途或有关规范要求,对元器件的样品进行解剖以及解剖前后进行一系列试验和分析的全过程。公司根据行业标准以及客户要求,在电子元器件成品批次中随机抽样,采用开封、结构检查、物理试验和切片解剖等分析方法,对电子元器件样品封装、芯片图形、内部结构、粘接、键合、内部气氛、外观等进行系统的检验和分析以判定是否存在整批元器件质量不合格情况。DPA可帮助生产厂早期发现制造工艺异常情况,改进生产工艺,帮助使用单位发现剔除批次质量异常产品,选用高可靠性产品,以较小的成本避免巨大的经济和时间损失。公司可实施破坏性物理分析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包括:单片及混合集成电路,各种电感器、电阻器、电容器、继电器、连接器等元件,二极管、三极管、MOSFET等分立器件,微波器件,电路板及其组件等。公司开展DPA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GJB4027A-2006军用电子元器件破坏性物理分析方法》、《GJB548B-2005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QJ1906A-97半导体器件破坏性物理分析方法和程序》以及国家标准《GB/T17359-1998电子探针和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定量分析通则》、美军标《MIL-STD-1580元器件破坏性物理分析方法》等标准。
(3)环境可靠性试验环境可靠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军用装备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和可靠性,这些试验旨在模拟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环境因素和应力,如极端温度、高湿度、恶劣天气等,以确保装备能够在各种复杂和恶劣条件下正常工作。通过环境可靠性试验,下游客户可以获取以下信息:
适应性评估:测试军用装备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以确定其是否能够承受和适应特定的作战环境。
可靠性评估:检验装备在极端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包括耐久性、抗震性、抗腐蚀性等。这有助于确定装备的寿命和维修需求,并提前发现潜在问题。
性能验证:测试装备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性能表现,例如传感器的准确性、通信设备的可靠性、武器系统的精确性等。
安全性评估:检查装备在不同环境下的安全性能,包括防火、防爆、防漏等方面,以保障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综上所述,军用装备进行环境可靠性试验可以帮助确保其在各种恶劣条件下的正常运作,并提供关键的性能和可靠性信息,以指导装备的设计改进、使用规范和维护计划。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75环境条件分类委员会颁布的环境参数分级标准,影响设备环境因素划分为四类,主要包括:
环境因素类别 | 具体因素 |
机械(力学)环境因素 | 振动、碰撞、跌落、冲击、加速度等 |
气候环境因素 | 温度、湿度、压力、日光辐射、砂尘等 |
生物及化学因素 | 盐雾、霉菌、二氧化硫、硫化氢等 |
综合环境因素 | 温度与湿度,温度与压力,温度、湿度与高度等 |
目前,公司现有环境可靠性试验场地14500㎡,拥有1200m?整车步入式试验箱、带40吨振动台、30m?温箱的三综合试验平台、大直径加速度试验机、空天实验室、整车淋雨设备、30m?步入式盐雾试验箱、12m?电池防爆高低温试验箱、550m?步入式高低温湿热试验箱、太阳辐射试验箱、霉菌试验箱、盐雾试验箱、酸性大气试验箱等专用设备和场地,整体试验项目较齐全,包括高低温试验、温度冲击试验、太阳辐射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二十多项试验;同时在建电磁兼容场地包括五米法微波暗室、屏蔽室、外场测试车等,项目建成后可按GJB151B-2013、GJB151A-97、GJB152A-97、HJB34A-2007、GJB1389B-2022、GJB8848-2016等标准要求为客户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服务。
(4)技术开发与支持
技术开发与支持主要包括失效分析以及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等业务。
失效分析(FailureAnalysis)是指为确定和分析失效器件的失效模式、失效机理、失效原因和失效性质而对失效样品所做的分析与检查。公司在电测量、DPA等检测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失效分析可以验证元器件是否失效、识别失效模式、确定失效机理和失效原因。公司通过失效分析,可以为元器件的生产厂商在生产工艺、设计、材料、试验、使用等方面提供相应对策,防止类似失效再次发生。
公司拥有多名航空、航天等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可靠性专家组成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客户按GB、GJB、IEC、MIL、SJ、QJ等标准要求提供元器件设计选用、选用评审、合格供方评估评价、
转运防护、监制验收、复验与超期复验、失效分析流程等技术咨询,为客户提供可靠性控制的系统解决方案以及质量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可靠性检测服务实践,公司以研发部为研发平台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形成了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持续开展对新的可靠性检测技术和工艺流程的研发活动,一方面,根据下游客户的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需求,公司进行可靠性检测程序软件等的技术开发和检测工艺流程的研发,以及对现有系列可靠性检测技术和工艺的改进;另一方面,根据上游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动态提出研发课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不断丰富和优化可靠性检测服务体系,提高可靠性检测技术能力。
基于公司业务的特点,公司研发活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测试程序的开发。电子元器件测试程序主要由公司自行开发完成,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根据待测产品手册规定,分析产品测试要求,设计开发专用测试程序,包括测试向量集、测试图形等,以确定电子元器件功能和性能是否正常,以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常情况下,不同型号的电子元器件均需要有相匹配的测试程序,对于新型电子元器件以及客户的新要求,公司根据不同的元器件在不同测试系统和不同的测试特性和要求进行测试程序开发。新的测试程序开发后首先需要进行验证,同时需要对程序的可靠性进行测试,用样片对测试程序进行调试,并最终定型。经过不断的研发、应用并完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3.6万多套测试程序,其中自主开发测试程序3.3万多套,设备配套程序3,000余套,外部购买测试程序380余套。
②检测适配器与试验工装夹具的设计与开发。检测适配器分为测试适配器与老炼适配器两种,测试适配器是指利用ATE等测试资源及其它外部资源对被测元器件进行全面功能和性能参数测试的电子测试装置(系统);老炼适配器是指利用老炼设备资源及其它外部资源对被试验的元器件进行试验的电子装置。试验工装夹具是用于支撑、定位和固定试验工件或样品的工具,能够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支撑、定位和固定功能,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检测适配器通常由PCB板、电子元器件和适配座等组成。检测适配器是公司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技术的重要体现,公司具备自主研发适配器的能力,根据不同电子元器件的测试试验标准以及老炼测试系统的要求,持续进行测试适配器与老炼适配器的设计与开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检测适配器2.3万多套。
③研发检测工艺流程。公司按客户提供的试验规范、元器件的详细规范,以及国军标的相关要求,设计工艺流程、检测试验方法等。
公司研发工作由研发部负责,研发部下设技术开发室、工艺研发室和DPA研发室。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研发流程和研发管理体系,研发管理包括年度研发计划管理、研发立项管理、研发过程管理以及研发成果管理等方面。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模式,通过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公司可靠性检测与试验服务的实施主要通过专业设备,耗用的器材较少,因此公司采购活动相对比较简单,主要表现为对检测设备、器材的采购。公司采购的设备主要为各种专业检测设备的采购,器材主要包括适配座、印制板、墨水、探针等。
除上述采购活动外,公司采购还包括委托检测服务的采购。委托检测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行业较为普遍的现象,公司检测能力能够覆盖主要军用电子元器件各大门类,但也存在委托检测的情况,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可靠性检测服务产能不足,尤其是当客户检测量较大、对时效性要求较高时;②目前我国常用军用电子元器件种类有数万种之多,公司根据客户的可靠性检测需求,不断扩展可靠性检测项目的范围并获取相关认证,以覆盖主要客户的大部分可靠性检测项目,但公司在特定阶段会存在部分检测项目未获得相关认证的情况;③部分测试参数或筛选试验项目市场需求很小,购置相关设备短期内成本很难收回,经济效益较低,公司基于经济性考虑,将市场需求很小的这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其他检测厂商。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管理流程手册》、《供应商管理办法》等采购相关制度,对采购进行统一管理,注重对采购环节的控制和计划统筹安排。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
①提交采购需求,检验部根据各自的检测计划,分别制定相应的商品采购需求清单,填写《采购申请表》;②选择合格供应商,采购人员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信息,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对比询价,确定供应商后,制定对应的采购计划;③签署订货合同,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公司每年签订框架合同,实际采购时签订采购订单;对于非长期合作供应商,每次采购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后,综合部及时登记《采购合同台账》;④验收,货物送达后,使用部门对相关设备、材料等组织检验,填写《采购验收单》完成验收。
(3)服务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提供可靠性检测服务,具体服务流程如下:①接收样品:计划调度部负责接收客户样品,负责核对、收录客户样品信息并记录于系统中(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计划交付时间等)。②样品确认:技术部确认试验条件我方是否能满足,以及试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③根据工艺流程卡进行检测检验:计划调度部根据工艺流程卡,将所需检测的样品派发检验部进行检测检验,质量部对检测过程的各个环节有效监控。④出具报告:检验部将检测过程的数据、图表进行审核,转交技术部,技术部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然后审核、批准;⑤发送报告:计划调试部办理检测报告交付,按客户要求出具装箱单,核对器件与检测报告一起进行包装发运。
(4)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各终端客户,保持与终端客户的直接沟通并提供服务。公司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企业及为军工集团配套的电子元器件厂商,依托在西南、西北以及华东等军工重点区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公司市场部收集客户信息并制定销售策略、拓展业务。市场部在收集、审查客户信息及检测试验过程中建立与客户的技术洽谈机制,对可靠性检测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性或重大技术问题,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牵头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与反馈,以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提高客户的服务满意度。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服务订单,服务价格结合具体获取订单的方式与客户洽谈确定。服务价格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的种类、型号,检测项目难易程度,市场竞争情况以及检测服务成本等。由于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具有频次高、型号多、数量大、单价低以及单次检测收入规模小的特点,最终的服务价款通常需要由公司与客户通过针对已经完成的服务订单进行对账结算确定。客户与公司的主要价款结算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
(5)盈利模式
公司为国内独立第三方军用电子元器件、设备及分系统可靠性检测与试验服务商,凭借专业的可靠性检测与试验技术和规模化的可靠性检测与试验服务能力,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可靠性检测与试验服务的方式获取利润。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M科技研究和技术服务”之“74专业技术服务业”之“745质检技术服务”之“7452检测服务”。
检测服务行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检测行业作为国家质量技术的基础,在维护质量安全、加快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不断出台多项促进检测行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的检测服务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检测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截至2022年底,我国检测机构突破5.4万家,服务产值超过4,000亿元,共颁发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各类认证证书336.6万张,涉及93.9万家企业和组织。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3〕77号),提出将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目标,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对标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补齐基础产品可靠性短板,提升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壮大可靠性专业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产品可靠性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制造业企业。到2025年,重点行业关键核心产品的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可
靠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企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可靠性试验验证能力大幅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建设3个及以上可靠性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形成100个以上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到2030年,10类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靠性标准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培育一批可靠性公共服务机构和可靠性专业人才,我国制造业可靠性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3-2028年中国检测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战略预测报告》分析2023年有望成为检测服务行业需求复苏与估值重塑的一年。2023年国内检测服务行业所处的状态和2010年全球检测行业相似,处于需求复苏周期,部分检测企业正在经历2010年Eurofins所经历的内外部双驱动,有望迎来业绩上行与价值重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也于2023年2月23日印发了《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其中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即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带动和规模应用成效明显,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下游军工客户的广泛认可
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市场,民营检测机构要成为军工客户的供应商比较难,公司拥有500余家军工集团下属企业以及为军工企业配套的电子厂商等客户,其中军工集团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公司可靠性检测服务涉及了国内各大主要军工集团,说明公司已经获得下游军工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认可程度高。
(2)拥有较高的可靠性检测服务技术能力
从检测的电子元器件种类来看,公司可检测的电子元器件种类涉及集成电路(如TTL电路、CMOS电路等)、分立器件(如半导体二极管、晶体管等)以及电阻电容电感元件等各类电子元器件,覆盖了主要军用电子元器件各大门类。公司开展可靠性检测服务需要持续进行测试程序软件及检测适配器等硬件的开发,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拥有测试程序3.6万多套,检测适配器2.3万多套。公司经CNAS认可的检测项目共计1294项,具有较强的可靠性检测服务能力。
从检测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商来看,公司能够为客户检测XILINX(赛灵思)公司、Altera(阿尔特拉)、ADI(亚德诺)公司、VICOR公司、IR(国际整流器)公司、Infineon(英飞凌)公司、TI(德州仪器)公司、Micron(镁光)公司、NXP(恩智浦)公司等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厂商生产的
电子元器件。说明公司具有承接国际、国内技术领先企业的高水平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检测业务能力。从检测的电子元器件应用领域来看,公司提供可靠性检测服务的电子元器件应用涉及航天、航空、兵器、船舶、核工业、电子等军工领域,主要应用于机载、箭载、弹载、舰载、车载等军用电子系统。说明公司具有适应不同应用环境要求开展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的服务能力。
(3)具有一定区域优势的市场布局公司在成都、无锡、西安三地设立了可靠性检测服务基地,成都、无锡、西安所在的西南、华东、西北区域是我国军工装备研制生产重地,从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来看,除上述三个重点区域外,部分客户分布在华北、华中、华南、东北区域并获得业务收入。
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从事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的主要民营企业在多地设置检测基地(当地有实验室)的情形较少。客户对电子元器件检测周期要求一般较短(一般一至两周),规模较大或综合实力较强的检测机构才会根据自身及市场情况在多地进行市场布局。
(4)行业地位及变化情况
从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获得的经CNAS认证的检测项目/参数的数量等综合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是我国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行业地位较报告期初无重大变化。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将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国际形势变化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军工产业链向自主可控目标迈进,我国军工行业自主研发能力将不断增强,将促进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持续发展。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态势,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情况具体如下: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检测行业监管体制趋向开放,检测服务更加市场化
从世界各国政府对检测市场的监管体制发展过程看,市场化变革的趋势是一致的。我国政府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来,采取指定检测机构的方式从事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测,这些指定检测机构一般有政府背景。近年来,国家发布一系列政策开放检测行业监管体制,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随着行业监管体制市场化变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化的检测机构的快速成长,第三方检测机构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测领域。市场化改革趋势也会逐渐在军工检测领域呈现,独立第三方的民营检测机构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军品生产企业范围的扩大以及比测筛选的开展,有利于第三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业务发展
2014年开始,我国国防装备部门开展了比测试点,即由检测试验单位对多家研制单位的实物样机进行试验,为检验检测机构带来了业务增加的机会。由于比测筛选环节要先于装备采购的开展,只有通过比测筛选的单位,才有可能成为对应装备的供应商。军品生产企业范围的扩大以及比测筛选的要求,将促进第三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业务的发展。
3)我国装备信息化不断发展,将有利于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发展
军工电子信息化涉及雷达、卫星、光电设备、通信设备、军用导航、探测、传感、测绘、仪表、声纳等军工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诸多方面。目前我国军工电子信息化迅速发展,武器装备更新换代加快,对军用电子元器件的需求迅速增加,将有利于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发展。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电子元器件种类迅速上升,检测难度增加
随着智能制造、半导体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内基础电子工业发展飞速提升,军工电子国产化率不断提升,军用电子元器件的种类也迅速增加。同时,随着我国国防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武器装备更新换代加快,导致军用电子元器件的种类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端专业人才不足
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尤其是军用大规模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因为测试程序较多,测试技术难度较大,对可靠性要求更高,需要经验丰富、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累积出一批人才,但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水平相对不高,且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导致高端专业人才仍然紧缺。
3)检测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市场化程度较低
目前,我国军工检测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呈现机构众多、单个机构规模较小的竞争格局。整个检测行业市场化程度还较低,企业之间在技术和质量水平、管理经验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差距较大,检测机构的品牌效益和规模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可靠性检测技术的研发,逐步形成了集成电路可靠性检测技术、分立器件可靠性检测技术、微波器件可靠性检测技术、元件可靠性检测技术、DPA技术、环境可靠性试验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发生如下变化:
(1)集成电路可靠性检测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DDR3动态随机存储器检测能力,提升了高速、高精度AD/DA、超大规模半导体集成电路等多种集成电路的检测能力,DDR3检测速率可达2.4Gbps,高速AD/DA采样速率可达500Msps,高精度AD/DA检测分辨率可达24bit,超大规模半导体集成电路检测速率可达16Gbps。
(2)微波器件可靠性检测技术
建立了微波器件全参数自动检测能力,提升了微波器件检测效率和检测精度,检测频率范围扩展至9KHz~50GHz,检测种类涵盖放大器、混频器、功分器、合成器、微波开关、滤波器等。
(3)分立器件可靠性检测技术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和创新,不断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研发人才,提高分立器件可靠性检测技术的水平和质量,报告期内建立了IGBT、VDMOS、可控硅全参数检测能力,实现了对高功率、大电压分立器件检测能力的覆盖。
(4)元件可靠性检测技术
根据市场需求,新建多种元件可靠性检测能力,包括超级电容器检测能力、保险元件检测能力等,针对元器件应用场景,扩展新标准,开展标准方法研究、检测能力建设,标准包括国标、国军标、美军标、行业标准等。根据客户专项检测需求,开展专项能力建设,将元件老炼电压能力提高至6000V,是行业内能够开展元件超高压老炼检测能力的少数单位之一。报告期内完成各类元件可靠性检测能力提升30余项,以上能力均已完成CNAS能力扩项现场评审。
(5)DPA技术
随着公司元器件检测种类增加,DPA试验分析能力也相应提高,完善了电连接器、滤波器、晶体振荡器等元器件的DPA分析能力,优化提升了倒装焊开封技术,建立了能谱分析技术能力,基本已实现电子元器件DPA技术检测种类的全覆盖。
(6)环境可靠性试验技术
公司的环境可靠性试验技术具有覆盖范围广、检测精度高、试验参数控制能力强等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在试验覆盖能力方面,公司具备开展温度循环、湿热、温度湿度振动、振动、冲击等二十余项环境与可靠性试验的试验能力,能同时覆盖航空、航天、兵器、电子、民机等领域的试验需求。②在检测精度方面,军用装备检测对检测精度要求较高,通常情况下,军
用装备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参考国军标的要求进行检测。公司针对不同样品特点和要求,通过对检测设备进行改进或定制,并开发出相应的检测技术提高了检测精度,部分试验的检测精度高于国军标的要求。③在试验参数控制方面,公司在确保试验参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对检测设备控制技术改进实现客户的特殊试验需求。④在试验技术和方法研究方面,公司创新性地提出针对舰船等大型系统的砂尘、积冰、冻雨等试验方法和技术。
公司拥有“霉菌试验结果智能评价技术”、“大量级落体冲击试验测算技术”、“冲击响应谱试验测算技术”等多项环境可靠性试验核心技术,使用该类技术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环境可靠性试验条件,最大程度的保证了试验的准确性。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各项知识产权51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30项,新增测试程序7千余套,检测适配器4千余套。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知识产权288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软件著作权218项;累积拥有测试程序3.6万余套,检测适配器2.3万余套。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14 | 53 | 30 |
实用新型专利 | 7 | 7 | 43 | 4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29 | 30 | 236 | 218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39 | 51 | 332 | 28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4.5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4.5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10 | 9.16 | 1.9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CPLD测试技术研究 | 2,100,000.00 | 1,294,139.14 | 1,294,139.14 | 中试阶段 | 建立一套CPLD测试的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方案,实现IEEE1149.1协议软件自动生成测试向量,提高CPLD的检测效率,以弥补国内在此领域上的空白 | 国内领先 | CPLD的检测筛选与验证 |
2 | 高速AD/DA芯片的可靠性测试研究 | 6,000,000.00 | 3,355,778.73 | 3,355,778.73 | 中试阶段 | 通过本项目实施,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AD/DA芯片测试技术研发线,突破高速AD/DA芯片测试的关键技术,掌握测试高速AD/DA芯片的核心技术,推动我国集成电路配套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培养一支技术与国际接轨、有较强创新能 | 行业先进水平 | 高速AD/DA芯片的检测筛选与验证 |
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AD/DA芯片测试技术研发平台 | ||||||||
3 | 大功率DC/DC芯片的可靠性测试研究 | 5,600,000.00 | 2,616,933.61 | 2,616,933.61 | 中试阶段 | 建立一套大功率DC/DC芯片的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方案,以弥补国内在此领域上的空白 | ||
4 | IGBT可靠性检测方法研究与设计 | 2,400,000.00 | 2,037,387.92 | 2,037,387.92 | 验收阶段 | 建立一套IGBT器件的自动化测试的可靠性检测评估方案,以弥补国内在此领域上的空白 | 国内领先 | IGBT的检测筛选与验证 |
合计 | / | 16,100,000.00 | 9,304,239.40 | 9,304,239.40 | / | / | / | / |
情况说明上表仅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尚未结项的项目。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4 | 7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28 | 1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69.74 | 1,134.8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15 | 15.0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77 |
专科 | 1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先进的可靠性检测技术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及服务实践,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且具有先进性,其可靠性检测技术服务能力较强。公司检测对象涉及范围较广,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电阻电容电感、电连接器、电磁继电器、晶体振荡器、光电子器件、射频微波器件、专用模块等较多种类,是行业内领先的民营检测机构。公司可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认可的检测项目共计1,294项,较去年同期增长129.03%,在民营检测机构中处于领先,公司各项检测参数的范围较同行都处于领先地位。可靠性检测服务所需的测试程序软件和定制化检测适配器是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公司具有较强的测试程序软件和检测适配器等硬件的开发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3.6万多套测试程序软件和
2.3万多套检测适配器,测试程序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8.5%,检测适配器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
25.1%,部分测试程序软件已申请软件著作权,现已拥有软件著作权218项,部分检测方法和检测装置已申请了专利,现已拥有专利70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公司取得的专利数量在行业内民营检测机构中处于领先。
2、专业的管理与技术团队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从事军工电子行业的研究和开发均超过20年,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管理团队中多人在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可靠性、应用方面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经验,管理团队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领域有较为深入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状况,并且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能力较强。优秀的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也有利于公司可靠性检测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与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根据自身业务和技术发展的需要,采取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的方式强化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建设。公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再教育,并积极为其创造和提供条件,公司搭建产学研合作技术交流平台,组织与同行业技术交流,促进公司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实践能力的提升。
3、高效的服务能力
公司已完成以成都、西安、无锡为中心并辐射西南、西北、华东、华北、华南、东北区域的业务发展市场布局。西南、西北、华东、华北、华南、东北等地区是我国各类军工企业和国防科技院所较为集中的地区,公司市场布局覆盖了重点军工区域,可迅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减少运输费用及时间周期,便于市场开拓和客户关系维护,较好的业务发展市场布局有利于公司在市场拓展中保持竞争优势。凭借可靠性检测技术的持续研发与积累,公司可靠性检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民营检测机构,公司拥有灵活的机制,直接对接市场需求,在技术研发、产能扩建、订单进度安排、服务意识等方面相对军工集团下属的检测机构更具优势,具有快速应对客户需求不断变化及上游电子元器件技术迭代的服务能力。
4、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属于客户壁垒较高的行业,要成为军工客户的供应商需要技术沉淀、资质认可、经验积累等艰难的过程,公司可靠性检测服务能力已获得了下游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涉及的主要军工集团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500多家客户,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高,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品牌优势。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受下游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影响,军工订单延后,导致公司检测订单量有所下滑,同时为应对新的检测需求以保持可靠性检测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设备投资及厂房租赁以扩充检测能力及服务范围,且新招聘员工,使得成本、费用上升,导致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下滑。目前,下游军工行业调整的程度及进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因公司募投项目持续推进,折
旧及人工等成本费用可能上升。若下游军工行业持续调整,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恢复增长,则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在继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需要可靠性检测企业及时跟踪最新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其设计原理、制造方法,因此对可靠性检测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时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些年,我国国防信息化不断发展,军用电子元器件的种类迅速增加,也增加了可靠性检测技术研发的难度。随着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深入,技术研发的难度不断增加,如果公司未能在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未能吸引和培养更加优秀的技术人才,可能存在研发的项目或开发的技术不能满足行业上下游技术发展趋势,不能满足军工领域客户的定制化要求,导致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
2、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和技术研发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军用电子元器件检测相关的核心技术,拥有的相关核心技术仅少部分形成了专利,大量的测试程序软件也是少部分登记申请为软件著作权。因此公司核心技术并不能完全通过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等形式进行保护。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涉密岗位人员将涉及核心技术的试验流程以及测试程序软件等泄露给第三方潜在竞争对手,则可能产生因技术泄密导致公司市场地位受到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风险
军用电子元器件产品制造完成后需经过独立第三方可靠性检测认定合格后方可应用于机载、车载、舰载、箭载、弹载等军用电子系统,涉及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电子等核心军工领域,因此,对军用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质量要求极高,公司所提供可靠性检测服务质量与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密切相关。若公司一旦发生重大的可靠性检测质量事故,导致电子元器件在使用中出现问题而导致军用武器或设施出现可靠性问题,公司的公信力、品牌将受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2、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流失的风险
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的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公司采购各类检测设备后,需要研发人员针对各类电子元器件的特性以及客户产品应用的具体要求,开发相应的可靠性检测程序软件和适配器硬件,研发检测方法及工艺流程等。公司提供可靠性检测服务涉及的检测筛选业务、DPA、失效分析以及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都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国军用电子
元器件检验筛选服务业发展速度较快,行业内对人才争夺较为激烈。若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难以持续吸纳优秀人才,或者流失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骨干员工,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3、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另外,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资产规模和员工数量将进一步增加,这些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原有的运营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迅速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
4、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领域竞争加剧的风险
虽然电子元器件检测行业,尤其是军用第三方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对资质条件、技术积累、品牌公信力等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但第三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机构可能会不断增加,现有可靠性检测机构也会不断扩大业务规模。面对激烈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可能存在较难开拓新市场或既有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挤占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
2022年上市以后公司开始进行募投项目投资实施,尤其是2023年初预计外部经营形势较好,公司进行了设备购置方面的投入,但未能预计到受军工行业人事调整、武器装备核心参数调整、武器装备型号调整等多因素影响,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导致军工上下游订单延后或减少,进而导致检测订单量减少。这使公司2023年扩充检测产能规模正好面临下游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的局面,导致公司2023年产能利用率较低,若下游军工行业市场需求仍持续低迷,公司将可能继续面临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的毛利率较高,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67.85%、53.97%。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技术服务型业务特点和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存在资质壁垒、技术壁垒、军工客户壁垒的竞争格局等因素决定的。目前,我国各大军工企业逐步推进招标采购改革,若未来受下游客户议价能力提升、检测技术更新迭代、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公司服务价格降低、毛利率水平下降,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7,951.28万元,其中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价值为7,273.14万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6.2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8,656.9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2.90%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高,下
游客户回款周期较长,且客户以票据结算方式较多。若未来下游行业主要客户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可能使公司面临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我国军品生产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随着公司面向国防军工的检测服务范围不断调整和扩大,若相关新增资质不能及时获取,或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现有资质未能及时更新,或因产品质量、保密要求或其他主观原因导致获取的相关资质被取消,则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服务推广、甚至导致其市场准入被限制,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此外,2023年下游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明显,军工产业链上下游订单延后或订单阶段性需求减少,下游军工行业调整的程度及进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若下游军工行业持续调整,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受我国国防政策影响较大。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受益于军工电子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国家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要求的提高也导致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迅速发展。虽然国防政策支持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业的市场化发展,但未来可能存在现有国防政策、产业政策出现局部的不利变化。
此外国家军用标准是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业最重要的标准。未来,随着军工电子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国家军用标准可能会调整升级,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开发出相应的可靠性检测程序和检测工艺流程,可能出现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七维、西安环宇芯、陕西海测均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征收;报告期内,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404.11万元,与当期利润总额之比为3.84%,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若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收紧,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状况、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公司现有资源和优势等因素,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而最终确定的。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募投项目计划仍会受到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实施进度慢于预期。公司此前披露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24年9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情况来看,募投项目中涉及的建筑工程预计2024年11月完成,各募投项目在设备购置方面已完成阶段性投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购置检测设备,预计截至2024年9月,各募投项目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无法完成,综上,“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都存在延期风险。
3.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张亚先生通过建水铨钧控制公司54.91%的股份,通过新余环亚控制公司1.8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73%的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实际控制人张亚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83.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4.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69%。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0,838,880.34 | 232,861,357.35 | -13.75 |
营业成本 | 92,444,304.41 | 74,875,850.31 | 23.46 |
销售费用 | 18,649,103.31 | 14,716,627.82 | 26.72 |
管理费用 | 30,667,850.12 | 24,283,557.17 | 26.29 |
财务费用 | -3,278,425.71 | 17,068.42 | -19,307.55 |
研发费用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4.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33,298.40 | 28,661,476.56 | 143.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41,159.10 | -1,120,977,384.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94,464.28 | 1,213,598,087.63 | -103.7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军工行业人事调整、武器装备核心参数调整、武器装备型号调整等多因素影响,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行业上下游的订货需求量减少,导致公司本期检测订单量有所下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2022年7月上市后,预计未来业务规模将扩大,为应对新的检测需求以保持可靠性检测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设备投资及厂房租赁以扩充产能,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投入使用,导致设备折旧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增资控股陕西海测,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度挖掘客户的需求,销售团队人员及薪酬增加,差旅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增资控股陕西海测,管理人员的薪酬、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均有所提升。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银行存款活期账户余额增加,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使得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为促进公司元器件检测试验技术水平的稳步提升,持续加强研发设备投入,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现金收款的比例有所提升,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有所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大额存单在本期赎回,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度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进行了股份回购,支付较多现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83.89万元,同比减少13.75%,营业成本9,244.43万元,同比增长23.4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836.77万元,同比减少14.01%,主营业务成本9,078.53万元,同比增长23.42%。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检测服务业 | 198,367,662.59 | 90,785,261.22 | 54.23 | -14.01 | 23.42 | -13.88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90,695,020.99 | 89,027,327.16 | 53.31 | -10.54 | 31.33 | -14.88 |
DPA | 3,205,959.82 | 881,510.48 | -8.07 | 0.93 | -2.45 | -8.07 |
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 4,466,681.78 | 876,423.58 | 80.38 | -68.17 | -82.09 | 增加15.2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198,367,662.59 | 90,785,261.22 | 54.23 | -14.01 | 23.42 | -13.88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模式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直销 | 198,367,662.59 | 90,785,261.22 | 54.23 | -14.01 | 23.42 | -13.88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2023年公司毛利率为54.32%较2022年下降13.8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设备折旧等成本增加所致,公司2022年上市后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产能扩产投资,以提高检测能力,拓展检测服务范围,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投入使用使折旧成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的成本有所上升。
2、分产品的营业收入中,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下降较多,主要系行业内应用验证的业务量有所下降。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提供主要产品为检测服务,不能用产量等数据进行精准的计量,故此处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检测服务业 | 人工费用 | 31,764,502.14 | 34.99 | 33,578,373.17 | 45.65 | -5.4 | 本年订单量减少,生产工人加班较少导致。 |
检测服务业 | 制造费用 | 50,613,465.23 | 55.75 | 37,859,016.07 | 51.47 | 33.69 | 本年各公司设备投入增加等导致产品分摊的单位成本较多。 |
检测服务业 | 委托检测费 | 8,407,293.85 | 9.26 | 2,118,854.64 | 2.88 | 296.78 | 子公司环宇芯的环境试验今年收入增长幅度较大,而大量的环境试验委托外协公司完成,且今年新增合并范围内陕西海测,其环境试验的外协成本也较大,由此造成了本年检测服务业的外协成本有较大 |
的增长。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人工费用 | 31,132,982.86 | 34.97 | 30,845,988.06 | 45.5 | 0.93 | 本年订单量减少,生产工人加班较少导致。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制造费用 | 50,311,939.07 | 56.51 | 35,188,777.76 | 51.91 | 42.98 | 本年各公司设备投入增加等导致产品分摊的单位成本较多。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委托检测费 | 7,582,405.23 | 8.52 | 1,755,106.70 | 2.59 | 332.02 | 子公司环宇芯的环境试验今年收入增长幅度较大,而大量的环境试验委托外协公司完成,且今年新增合并范围内陕西海测,其环境试验的外协成本也较大,由此造成了本年检测服务业的外协成本有较大 |
的增长。 | |||||||
DPA | 人工费用 | 159,220.53 | 18.06 | 410,756.20 | 47.03 | -61.24 | 本年DPA的收入较去年相比下滑18.96%,由此造成人工费用下滑。 |
DPA | 制造费用 | 144,431.64 | 16.38 | 353,282.98 | 40.45 | -59.12 | 本年DPA的收入较去年相比下滑18.96%,由此造成制造费用下滑。 |
DPA | 委托检测费 | 577,858.31 | 65.55 | 109,367.16 | 12.52 | 428.37 | 本年DPA业务较多委托外协公司完成 |
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 人工费用 | 472,298.75 | 53.89 | 2,321,628.91 | 47.45 | -79.66 | 本年该业务较上年相比下滑68.17%,由此造成人工费用下滑。且技术服务多依靠人工完成,导致本年人工费用占成本比例增高。 |
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 制造费用 | 157,094.52 | 17.92 | 2,316,955.32 | 47.35 | -93.22 | 本年该业务较上年相比下滑68.17%,由此造成制造费用下滑。且且技术服务多依靠人工 |
完成,导致本年制造费用占成本比例下降。 | |||||||
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 委托检测费 | 247,030.31 | 28.19 | 254,380.78 | 5.20 | -2.89 | 本年思科瑞的技术服务费较多委托外协公司完成。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敬请查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部分。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4,385,284.1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2.0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28,858,298.61 | 14.37 | 否 |
2 | 第二名 | 15,889,555.87 | 7.91 | 否 |
3 | 第三名 | 6,841,827.28 | 3.41 | 否 |
4 | 第四名 | 6,831,639.06 | 3.4 | 否 |
5 | 第五名 | 5,963,963.34 | 2.97 | 否 |
合计 | / | 64,385,284.16 | 32.0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第三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历年销售额较大的客户之一,本年由于业务量增加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所以上升公司前五大客户。第四名为成都市汉桐集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较上年度基本持平,本年排名靠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他客户的收入金额的下降。第五名为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额较上年度略有增加,本年排名靠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他客户的收入金额的下降。2023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内容,营业收入金额,合作历史如下表所示:
集团客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营业收入金额(万元) | 合作历史 |
第一名 | 客户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998.42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83.44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77.50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该客户为客户18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18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48.09 |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35.69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87.46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4.45 | |||
客户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80.66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4.51 | |||
客户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76.29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62.19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0.34 | |||
客户1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59.26 | 公司于2022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8.07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5.27 |
客户1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6.72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1.57 | |||
客户13 | 技术服务 | 38.11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6.93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5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5.98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8.87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5.04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4.31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1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3.66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3.56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4.50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4.93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03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67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5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99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DPA | 0.21 | |||
客户2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10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08 | 公司于2022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52 | 公司于2022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2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19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3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22 |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合计 | 2,885.83 | |||
第二名 | 客户3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28.00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3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54.55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3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41.86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3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38.49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其他业务收入-制卡加工费 | 0.71 |
客户35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29.82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3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08.44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6.78 | ||
客户3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70.93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32.18 | ||
技术服务 | 0.94 | ||
客户3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01.90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3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96.76 | 公司于2022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技术服务 | 1.84 | ||
DPA | 0.74 | ||
客户4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75.41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其他业务收入-制板加工费 | 1.33 | ||
其他业务收入-制卡加工费 | 20.34 | ||
客户4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44.45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41.91 | 公司于2022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8.84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3.44 | 公司于2015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其他业务收入-晶圆打点 | 1.46 | ||
客户45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3.36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0.80 | ||
客户4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0.82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7.07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3.18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4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8.40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5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88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3.81 | |||
客户5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4.04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58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91 | 公司于2015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83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5 | 其他业务收入-磨划片加工 | 1.57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6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73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68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14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5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02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0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02 | 公司于2018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合计 | 1,588.96 | |||
第三名 | 客户61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359.57 | 公司于2019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客户62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252.90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3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60.31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4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6.15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5 | 技术服务 | 5.00 | 公司于2020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客户66 | DPA | 0.23 | 公司于2017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0.02 | |||
合计 | 684.18 | |||
第四名 | 客户67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657.21 | 公司于2016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技术服务 | 25.44 | |||
DPA | 0.52 | |||
合计 | 683.16 | |||
第五名 | 客户68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564.29 | 公司于2021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22.88 | |||
客户69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7.96 | 公司于2023年开始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
DPA | 1.27 | ||
合计 | 596.40 |
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客户67和客户
三家客户。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3年下游军工行业阶段性调整,公司下游客户的检测需求也发生变化或调整,上述三家客户与公司均有较长一段时间的合作历史,且2022年虽不是前五大客户但为公司较大客户,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主要是大客户业务量变动所致。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973.0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7.8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698.7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9%。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5,930.91 | 23.72 | 否 |
2 | 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98.76 | 6.79 | 是 |
3 | 第三名 | 1,644.29 | 6.58 | 否 |
4 | 深圳市鑫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62.83 | 5.45 | 否 |
5 | 第五名 | 1,336.28 | 5.34 | 否 |
合计 | / | 11,973.07 | 47.8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1、第三名公司为北京峘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代理V93000等进口设备,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采购量增加,在报告期内成为前5大供应商;
2、第五名公司为重庆银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为公司环试试验设备采购供应商,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推进,在报告期内成为前5大供应商;2023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作历史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金额 | 合作历史 |
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厂房建设 | 5,930.91 | 于2022年开始向其采购建筑服务 |
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698.76 | 于2015年开始向其采购老炼设备 |
第三名 | 设备 | 1,644.29 | 于2022年开始向其采购测试设备 |
深圳市鑫中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362.83 | 于2021年开始向其采购测试设备 |
第五名 | 设备 | 1,336.28 | 于2023年开始向其采购温度试验箱 |
合计 | 11,973.07 |
2023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向不同的设备供应商采购设备,设备的类别、设备的金额、采购的规模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从而导致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18,649,103.31 | 14,716,627.82 | 26.72 |
管理费用 | 30,667,850.12 | 24,283,557.17 | 26.29 |
财务费用 | -3,278,425.71 | 17,068.42 | -19,307.55 |
研发费用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4.53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33,298.40 | 28,661,476.56 | 143.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41,159.10 | -1,120,977,384.9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94,464.28 | 1,213,598,087.63 | -103.79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08,300,100.44 | 16.75 | 167,520,107.22 | 9.7 | 84.04 | 说明1 |
预付款项 | 991,244.69 | 0.05 | 3,480,534.50 | 0.20 | -71.52 | 说明2 |
其他应收款 | 2,180,528.39 | 0.12 | 1,021,570.61 | 0.06 | 113.45 | 说明3 |
存货 | 7,770,757.08 | 0.42 | 6,705,442.89 | 0.39 | 15.89 | 说明4 |
固定资产 | 280,481,531.20 | 15.24 | 177,869,563.22 | 10.3 | 57.69 | 说明5 |
在建工程 | 110,771,584.06 | 6.02 | 11,359,969.01 | 0.66 | 875.10 | 说明6 |
使用权资产 | 51,780,861.08 | 2.81 | 10,249,099.61 | 0.59 | 405.22 | 说明7 |
无形资产 | 12,252,196.53 | 0.67 | 5,881,568.08 | 0.34 | 108.32 | 说明8 |
长期待摊费用 | 5,630,718.26 | 0.31 | 2,911,195.22 | 0.17 | 93.42 | 说明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18,023.20 | 0.71 | 5,104,108.43 | 0.30 | 157.01 | 说明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533,265.29 | 1.44 | 47,478,463.90 | 2.75 | -44.12 | 说明11 |
应付账款 | 30,809,661.30 | 1.67 | 17,596,166.28 | 1.02 | 75.09 | 说明12 |
预收款项 | 123,868.00 | 0.01 | 90,911.12 | 0.01 | 36.25 | 说明13 |
应付职工薪酬 | 7,727,044.99 | 0.42 | 14,377,865.63 | 0.83 | -46.26 | 说明14 |
其他应付款 | 1,130,873.64 | 0.06 | 3,406,814.95 | 0.20 | -66.81 | 说明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91,959.10 | 0.62 | 4,732,916.89 | 0.27 | 140.70 | 说明16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0.00 | 4,986,805.54 | 0.29 | -100.00 | 说明17 |
租赁负债 | 41,598,147.64 | 2.26 | 6,039,614.60 | 0.35 | 588.76 | 说明18 |
递延收益 | 305,000.00 | 0.02 | 0.00 | 0.00 | 100.00 | 说明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696,771.63 | 0.91 | 8,613,810.43 | 0.50 | 93.84 | 说明20 |
其他说明说明1:主要系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期到期赎回所致。说明2: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的材料货款有所减少。说明3:主要系报告期末押金及保证金有所增加。说明4:主要系本期已完成检测但尚未与客户结算的服务成本有所增加。说明5:主要系公司购买设备扩充产能所致。说明6:主要系公司新增厂房建设及装修费用所致。说明7:主要系公司新增厂房租赁所致。说明8: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陕西海测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说明9:主要系本期新增厂房装修费所致。说明10:主要系本期新增厂房租赁对相关租赁负债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说明11:主要系公司上期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项部分在本期验收转固所致。说明12:主要系新增应付厂房建设费用所致。说明13: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略有增加。说明14:主要系本期公司年终奖下降所致。说明15:主要系报告期末各公司的应付暂收款较期初减少所致。说明16:主要系新增厂房租赁导致租赁负债的增加所致。说明17:主要系本期偿还了上期的应收款保兑借款。说明18:主要系新增厂房租赁。说明19: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协议约定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为递延收益。说明20:主要系本期新增厂房租赁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9,600,000.00 | 166,819,100.00 | -34.3%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检测试验服务 | 增资 | 49,600,000 | 51.67% | 自有资金 | 增资已完成 | 2023年5月24日《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 |
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
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 检测试验服务 | 新设 | 60,000,000 | 100% | 自有资金 | 注册资本未缴足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
合计 | / | / | 109,600,000 | /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及一家非全资子公司:
1.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母公司相同。注册资本为
8,000.00万元,总资产41,259.57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7,912.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25%,实现净利润1,333.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97%。
2.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与母公司相同。注册资本为
2,200.00万元,总资产11,544.75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3,776.49万元,较上年同期提升0.69%,实现净利润899.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36%。
3.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进行收购的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
有的股权比例为51.76%,该公司主营业务与母公司相近。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总资产12,997.92万元,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营业收入为1,795.96万元,实现净利润137.84万元。
4.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9月
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256.05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7,743.95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格局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市场参与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我国军工集团下属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检测部门或检测机构,另一类是国内独立第三方的民营检测机构。一些军工集团下属的检测机构首先要保障其体系内部军品生产任务,通常是在某些元器件方面有重点地开展特色检测业务。另外,军工检测行业有较高的资质壁垒和技术壁垒,进入该行业领域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机构较少,虽然近年来国内独立第三方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机构发展较快,但形成较大规模的可靠性检测企业主要是西安西谷、京瀚禹和公司。公司的竞争对手既包括军工集团下属比较独立的检测机构又包括其他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企业,但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业务市场化方向的发展趋势下,获得更多竞争优势的是运作机制灵活、应对需求快速响应的民营检测企业。
近年来,在技术进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驱动下,我国军工行业快速发展促进了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发展,军工集团下属检测机构和民营检测机构已成为我国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工程的重要保障力量。军工集团下属检测机构在细分军工领域的属性较强(比如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检测机构对应用于火箭、卫星等应用环境下的电子元器件检测内容比较侧重),而民营检测机构凭借规模化、多品种的综合检测服务能力以及快速应对的服务效率等方面优势获得较好的发展机遇。
2、行业发展趋势
(1)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市场规模与我国武器装备支出呈现正相关关系,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市场规模将随之增长
“富国强军”国家战略将在较长时期内促进我国军工行业的持续发展,我国武器装备支出将持续增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预计我国国防预算支出也将逐年增长,武器装备支出是国防预算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2010年的33.2%上升至2019年的40.00%,预计未来我国武器装备支出将不断增长。
国防信息化主要体现在武器装备信息化,武器装备的信息化离不开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等军用电子元器件的广泛应用,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市场规模与武器装备规模呈现正相关关系。因此,未来随着武器装备支出规模的不断增长,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将随之扩大。
(2)市场化改革趋势将促进民营检测机构的发展
近些年,军工检测行业在需求侧与供给侧的改革不断深化。从需求侧看,2018年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了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目录,相比2015年再次大幅降低军品市场准入门槛,大量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民营检测企业在争取该等涉军民营企业可靠性检测业务机会方面占有优势,民营检测机构可参与的军品检测业务占比不断上升,这推动了民营检测企业的发展。从供给侧看,2014年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因此在供给侧也促进了民营检测机构检测业务占比的上升。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下,随着民营检测企业在专业技术水平、实验室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提升,预计未来更多军工检测业务会向第三方机构放开,民营检测企业未来可能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3)随着未来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民营检测企业将获得较多的业务机会
未来我国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民营检测企业可能获得的市场份额或发展空间变大,尤其是在市场需求增加的情况下,近年来军工集团下属检测机构数量未见明显增加,民营检测企业将获得较多的业务机会。
(4)军工客户采购民营检测机构可靠性检测服务符合行业市场化发展趋势,民营检测机构市场地位将不断上升。通过对军工集团下属检测机构与民营检测企业在技术、业务范围、权威性、成本与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比较分析,下游客户采购民营检测企业的可靠性检测服务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市场化发展趋势,虽然军工集团下属检测机构可能具有获取军工集团客户检测业务的先天优势,但民营检测企业在“一站式”服务、服务质量、规模化、成本与价格等方面具备市场化的竞争优势。在专业化分工以及市场化改革的大趋势下,民营检测企业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专业检测机构,其市场地位将不断上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的整体战略为“打造国内一流的可靠性服务平台,立足长期发展,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对于检测与筛选业务执行“深淘滩,低作堰”战略,与大客户建立粘性,跟准大项目;全面预算管控,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守住质量“护城河”。在新的业务方向上执行“聚焦主航道、催熟新方向”的战略,在检测与筛选业务稳定营收的基础上加速成都、无锡、西安、海南等多地域的环境试验、电磁兼容、低轨商业卫星智能检测等多个项目的快速推进与投产,通过检测与筛选业务渗透与拓展新业务客户,快速形成业务规模。
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的具体说明如下:
1、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环境可靠性试验、电磁兼容试验业务在成都、无锡、西安的投产。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确保成都、无锡的检测试验基地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并投入运营。2024年内,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重点区域的布局与协同效
应,包含:成都电磁兼容试验中心、成都环境可靠性试验中心、西安可靠性环境试验中心,这些项目的完成将为公司带来新增的生产能力,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配合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卫星先进制造中心的建设进度,加快公司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的布局与投产。公司将基于“智能高效一体化可靠性检测”的先进技术理念,按照高可靠、高安全、低成本、检测试验本地化、一体化原则,运用自身积累的可靠性设计与试验大数据、自动化测试技术的研发成果,在国内领先厂商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支持下,快速实现从材料到元器件,模组到整机、系统,高精度、高效率、自动化、智能化检测。
同时,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战略与政策优势,思科瑞在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航天产品可靠性技术中心、原材料理化分析中心、元器件可靠性检测中心、环境可靠性试验中心、电磁兼容(EMC)试验中心、软件可靠性测评中心等,为“箭”、“星”及配套产品提供本地化、一体化、高效率、低成本的可靠性检测解决方案。
3、结合低轨商业卫星、车用电子、商用大飞机、军事装备的迫切需求,加强公司大规模高端集成电路的检测、智能化检测等相关技术能力,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公司将围绕战略发展目标,配套先进的研发和检测设备,在充分挖掘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持续提升集成电路检测技术、环境可靠性技术、电磁兼容试验技术等相关技术能力,持续关注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和用户的需求变动趋势,针对国家星网战略规划布局,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向结合加强针对低轨商业卫星智能检测技术、三温自动分选测试技术的研究和研发投入力度,实现技术和效率双提升。同时,公司还将积极自主培养和引入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研发队伍的建设。
4、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公司2024年持续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降本增效。针对全面预算的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管控和考核力度,力争产值利润同步增长。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计划
公司依托现有业务与技术的基础,扩建研发中心并新建检测试验基地,尤其注重对我国西南、西北及华东地区军工产业发展的服务。公司一方面将扩大检测试验服务范围,根据客户的需求新
建多个检测基地和实验室,新增多种检测试验服务门类;另一方面将扩大检测试验服务能力,增强规模化可靠性检测服务能力。公司未来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计划与本次募投项目方向基本一致。
2、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计划公司将维护和巩固好现有成熟市场,通过检测试验技术升级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检测试验服务附加值,在现有的客户群中不断扩大业务份额,以实现业务的持续增长。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新市场的开发和培育工作。一方面以西南、西北、华东地区为业务大本营向周围进行新市场拓展,另一方面部分检测试验服务由军用向民用工业领域扩散。针对重大新项目和客户,组建专项开发小组和制定专项开发方案,确保与客户的快速、有效对接,提高对新市场开发的成功率和效率。
3、组织结构改革和内部管理提升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深组织结构改革,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将继续强化职能部门建设,构建一体化公司职能管控模式,加强对财务、人力资源、质量管控、资质认可等事项的管控,推进制度、流程的统一规范;形成快速响应、整体联动的服务、运营能力,进一步明确管理团队分工,理顺组织管理架构,确保技术部门和市场部门形成快速响应、整体联动的服务、运营能力。具体的内部管理规划主要有:
(1)加强企业的战略管理,夯实基础,从严管理,实现管理创新,并依据自身的资源与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并落地执行。
(2)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并根据公司规模扩大和业务拓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能,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3)建立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责任、权限划分体系,做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权责分明。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完善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成本控制的力度。
(5)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建立完善、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强化落实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管理制度,认真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通过科学、制度化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效益与质量。
4、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定期对组织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盘点公司的人才池,培养与企业发展契合度匹配的战略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选用育留的管理机制,打造符合企业文化、有国际视野、有活力的高绩效团队。
公司将侧重于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的引进与培育,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技术研发人才方面,加大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培育富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技术开发队伍。在营销人才方面,推进研产销合力培训,通过人才引进和培训打造一支营销能力出众的市场开拓队伍和服务意识强的客户服务队伍。
在组织建设和人才激励方面,加强公司组织及岗位管理,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策略,实施人才轮岗机制,不断优化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深化组织活力和竞争力,提升团队的整体绩效,助推公司持续发展。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决议、表决方式及签署、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或修订)了公司《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保障决策合规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并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严格保持独立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
5、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构建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正确处理好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接听及接收投资者来电、来邮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以及各类临时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了信息披露,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 |
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亚 | 董事长 | 男 | 54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0 | 是 |
曹小东 | 董事 | 男 | 50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0 | 否 |
马卫东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5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60.00 | 否 |
王萃东 | 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 男 | 57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59.72 | 否 |
核心技术人员 | |||||||||||
林干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06-17 | 2026-06-16 | 0 | 0 | 0 | / | 10.80 | 否 |
徐锐敏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0-06-17 | 2026-06-16 | 0 | 0 | 0 | / | 10.80 | 否 |
杨记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0-06-17 | 2026-06-16 | 0 | 0 | 0 | / | 10.80 | 否 |
施明明 | 监事会主席、江苏七维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32.38 | 否 |
马仪 | 股东代表监事 | 女 | 25 | 2023-06-28 | 2026-06-27 | 0 | 0 | 0 | / | 6.57 | 否 |
白燕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27 | 2023-02-05 | 2026-06-27 | 0 | 0 | 0 | / | 8.34 | 否 |
舒晓辉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51.70 | 否 |
杜秋平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 男 | 59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47.10 | 否 |
人员 | |||||||||||
吴常念 | 董事会秘书 | 女 | 50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79.10 | 否 |
李雅冰 | 财务总监 | 女 | 38 | 2023-06-28 | 2026-06-27 | 0 | 0 | 0 | / | 27.26 | 否 |
孙国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0-06-17 | 2026-06-27 | 0 | 0 | 0 | / | 34.30 | 否 |
黄皿(离任) | 股东代表监事 | 女 | 48 | 2020-06-17 | 2023-06-28 | 2,627,738 | 2,627,738 | 0 | / | 0 | 否 |
闫静(离任)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27 | 2020-06-17 | 2023-02-05 | 0 | 0 | 0 | / | 8.94 | 否 |
严思晗(离任) | 董事 | 男 | 39 | 2020-06-17 | 2023-06-28 | 0 | 0 | 0 | / | 0 | 是 |
涂全鑫(离任) | 财务总监 | 男 | 36 | 2020-06-17 | 2023-06-28 | 0 | 0 | 0 | / | 44.6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627,738 | 2,627,738 | 0 | / | 492.4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亚 | 200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董事长; |
曹小东 | 1995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1年至2017年担任西安钧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北京中鼎芯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董事; |
马卫东 | 1989年7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七〇一工厂工程师、副主任、主任,其中2005年至2015年兼任原总装备部军用电子元器件北京第三检测中心主任;2018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王萃东 | 1991年8月至2000年5月任中电五十八所(原中国华晶电子集团中央研究所)工程师、广东地区经理;2000年6月至2012年5月任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无锡市泰思特测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副总经理。 |
林干 | 1984年8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空军第五研究所八室,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兼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兼主任等职;2004年3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空军装备研究院地面防空装备研究所,历任综合保障室高级工程师/主任、高级工程师,总体室研究员等职;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空军研究院防空反导所总体室,任研究员;2018年11月退休;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独立董事; |
徐锐敏 | 1982年1月至1984年8月任中电科集团第29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4年9月至1987年4月于电子科技大学应用物理研究所攻读硕士 |
研究生学位;1987年5月至1993年11月历任电子科技大学应用物理研究所讲师、副教授;1993年12至1996年4月历任新加坡科技集团Agilis通信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6年5月至今在电子科技大学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独立董事; | |
杨记军 | 2006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2006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院长助理;2014年至今任会计学院教授博导、系主任、教授博导、院长助理、MPAcc中心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独立董事; |
施明明 | 2000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测试部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无锡泰思特测试责任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14年9月至今任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监事会主席; |
马仪 | 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专员;2023年2月至今任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
白燕 | 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北京国际饭店餐厅实习生;2015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锡华海体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前台领班;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市场部部长助理;2023年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舒晓辉 | 2004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杭州三海三海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副总经理; |
杜秋平 | 1986年7月至2006年6月先后任燎原无线电厂(7105厂)检测处主任、燎原无线电厂(7105厂)检测处副处长、燎原无线电厂(7105厂)元器件检测站主任;2006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成都燎原星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4431厂)总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
吴常念 | 1998年12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公司,担任微波项目经理;2001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成都星云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思科瑞董事会秘书; |
李雅冰 | 2008年至2011年,任凯迈(洛阳)置业包装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2013年,任杭州三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陕西三海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020年5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23年6月至今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部部长; |
孙国强 | 2000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无锡江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科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亚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05.15 | 至今 |
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01.30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亚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12.24 | 2025.04.14 |
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12.24 | 2025.04.14 | |
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12.24 | 2025.04.14 | |
成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5.06 | 2025.04.14 |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02.10 | 至今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特种芯片储备(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07.22 | 至今 | |
四川水源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10.10 | 至今 | |
新余航宇天海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1.07 | 至今 | |
北京中鼎芯科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8.23 | 至今 | |
上海玖亚玖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08.28 | 至今 | |
浙江环宇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10.21 | 至今 | |
浙江环宇芯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1.01.20 | 至今 | |
金华宇之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11.25 | 至今 | |
浙江宇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15 | 至今 | |
军芯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
浙江宇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
浙江倚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浙江环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
浙江旺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
浙江宇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03.26 | 至今 | |
浙江焕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9.18 | 至今 | |
曹小东 | 北京中鼎芯科电子有限公司 | 总裁 | 2019.07.10 | 至今 |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06.13 | 至今 | |
王萃东 | 无锡源生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6.11.08 | 至今 |
无锡天问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04.25 | 至今 | |
吴常念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12.24 | 2025.04.14 |
成都宇光尚合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24 | 2025.04.14 | |
成都宇光优服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24 | 2025.04.14 | |
成都国宇弘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 董事 | 2018.12.24 | 2025.04.14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公司 | ||||
河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01.22 | 至今 | |
四川水源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0.10 | 至今 | |
海南国兴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9.22 | 至今 | |
杨记军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院 | 系主任、教授博导、院长助理、MPAcc中心主任 | 2006.09 | 至今 |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6.04 | 2023.12.08 |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0.29 | 2025.10.29 | |
徐锐敏 |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 | 2000.04 | 至今 |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6.24 | 2023.10.18 | |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5.25 | 至今 | |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0.20 | 至今 | |
成都增益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03.20 | 至今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施明明 | 苏州亿欧得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4.18 | 至今 |
严思晗(离任) |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2.09 | 至今 |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05.13 | 至今 | |
宁波通元致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7.05.11 | 至今 | |
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22 | 2025.8.23 | |
桐乡市巨星针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9.17 | 2023.06.25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管的报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监事的报酬经监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监事的报酬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 是 |
事项时是否回避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在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发放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报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58.16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33.50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闫静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严思晗 | 董事 | 离任 | 任职到期 |
黄皿 | 股东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职到期 |
涂全鑫 | 财务总监 | 离任 | 任职到期 |
王萃东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李雅冰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白燕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马仪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2月22日 | 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10日 |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5月2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6月1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提名张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提名曹小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提名马卫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4提名王萃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1提名林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2提名杨记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3提名徐锐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6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8月2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产业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亚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马卫东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曹小东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4 |
王萃东 | 否 | 4 | 4 | 2 | 0 | 0 | 否 | 0 |
徐锐敏 | 是 | 10 | 10 | 8 | 0 | 0 | 否 | 4 |
杨记军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4 |
林干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4 |
严思晗(离任)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杨记军(召集人)、林干、曹小东 |
提名委员会 | 林干(召集人)、王萃东、徐锐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锐敏(召集人)、杨记军、马卫东 |
战略委员会 | 张亚(召集人)、曹小东、林干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2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6月12日 | 审议1.《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提名张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提名曹小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3提名马卫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选人1.4提名王萃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1提名林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2提名杨记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3提名徐锐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023年6月28日 | 审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22日 | 审议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3年3月10日 | 审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2023年11月24日 | 审议《关于拟签署<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产业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4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90 |
销售人员 | 56 |
技术人员 | 127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57 |
合计 | 54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 |
硕士 | 12 |
本科 | 229 |
专科 | 190 |
专科以下 | 112 |
合计 | 54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持续完善薪酬体系建设,在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和价值观之间建立清晰的联系,公平合理地评价员工绩效,为浮动薪酬发放、年度评优、薪酬调整等积累数据,确保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序列采用差异化的薪酬策略与模式,在行业薪酬调研的基础上,为研发技术人员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运营生产及职能支持岗位薪酬与公司产值挂钩,意在激发员工的进取精神,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人员队伍的培训与发展,秉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公司综合部汇总各部门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审批后实施,并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促进员工成长与发展和员工队伍整体竞争力提升,推进公司业绩目标的达成。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现金分红之余,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778,476.52元,2023年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097,713.7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状况,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929,677股后的总股本为99,070,32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11,800.1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1.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护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0,711,800.13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097,713.78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1.2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9,984,498.53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0,696,298.6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40.83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970,000 | 0.97 | 50 | 10.29 | 35元/股 |
注: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基数为2022年末员工总数486人。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0 | 780,000 | 0 | 0 | 35 | 780,000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到 | 0 |
合计 | / | 0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涂全鑫 | 财务总监 | 0 | 40,000 | 35 | 0 | 0 | 40,000 | 49.94 |
孙国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20,000 | 35 | 0 | 0 | 20,000 | 49.94 |
合计 | / | 0 | 60,000 | / | 0 | 0 | 60,000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指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薪酬的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内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了一套涵盖公司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与完整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力资源和财务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管控。除了监督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是否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定外,公司也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涉及到的对外投资行为;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重大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遭受重大损失;重大行政处罚;政府财政非经营性补贴收入,以提高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财务事项等,均按照规定第一时间上报母公司,并定期提交财务报告。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秉承“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高度重视ESG工作,积极履行企业各方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在经营治理方面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符合职业道德、依法披露信息并对企业决策及运行的效果效率负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建设,
与客户建立了长期、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成了供应商优化评价体系,通过公司自身规范运作积极带动供应商的规范合作。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绿色环保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通过低碳办公和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在社会责任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依法纳税,增加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持续增加投入,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公司尊重和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收入合理增长,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注重培训和激励,使职工有尊严的工作,并获得应有的职业发展,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8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生产所用能源投入主要为电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公司在生产中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公司报告期内亦未被其住所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排污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所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放。固废主要是员工生活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检测中产生的不合格元器件包装产生的包装废物,由环保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公司总部基地项目实施建设活动中不会产生环保问题,项目建设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为保障公司员工及社会人员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好履行公司社会责任,针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环保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公司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搭建ISO14001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从废气、废水、废弃、噪声等的管理办法,到用水、电、纸管理办法等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来提高全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保障生态环保职责履行到位。公司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内部宜传,增强员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意识,从细小做起,在日常办公中注重节电、节水、节纸、绿色出行等,倡导员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包容性、遵守法律法规、符合职业道德、依法披露信息并对企业决策及运行的效果效率负责。在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创造优良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在职工权益方面,公司尊重和关爱职工,落实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收入合理增长,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注重培训和激励,使职工有尊严的工作,并获得应有的职业发展,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在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建
设,与客户建立了长期、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成了供应商优化评价体系,通过公司自身规范运作积极带动供应商的规范合作;在社会贡献方面,公司依法纳税,增加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持续增加投入,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无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无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无 |
救助人数(人) | 0 | 无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无 |
物资折款(万元) | 0.9 | 经雅安市乡村振兴局介绍购买雅安市多营镇大深村猕猴桃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无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9 | 无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无 |
物资折款(万元) | 0.9 | 经雅安市乡村振兴局介绍购买雅安市多营镇大深村猕猴桃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多营镇大深村(脱贫村)位于北纬三十度的雅安市雨城区西部,距城区10公里左右,海拔700-1300米,幅员面积20.3平方公里,下辖6个村民小组,378户农户,人口1142人,其中脱贫户67户211人,现有耕地157亩,全村主导产业有猕猴桃、茶叶、竹林等,红心猕猴桃在海拔600-800米的高山果园种植近两千亩,年产量达50万斤的红心猕猴桃。截止目前公司经雅安市乡村振兴局介绍已向该村购买红心猕猴桃0.9万元。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并建立畅顺的沟通渠道,通过上交所一网通办平台、实地调研、投资者热线、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以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员工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职业发展平台,打造出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氛围和环境。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劳动用工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倡导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建立长期、科学的员工培训和晋升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薪酬增长机制,有效调动和激
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和谐稳定与共同发展。公司心系员工,公司工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竭诚服务职工,推进公司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干事热情,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战斗力,力促工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化职工关怀工作的力度和方式方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不断提升对职工结婚、生育、患病、等职工慰问力度,积极与上级工会联系开展符合公司员工情况的业余文化活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温暖的家。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公司上市前,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不包含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为保证采购过程中交易的公平性,公司坚持公开透明、择优导入、互利共赢、诚信共处原则,与合格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保证产品交货及时、质量有保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采购控制等流程制度,确保供应商评价客观公正、采购公开透明,流程规范,供应商进行考核公正,确保供应商能为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重视供应商权益,付款及时,不无故拖欠货款。公司建立erp企业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客户信息和动态进行管理,每年坚持调查客户的满意度实施《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程序》,通过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公司生产和服务方式,以寻求达到更好的合作模式。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为保障客户产品的安全,公司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实验室GJB9001C-2017、ISOIEC17025:
2017标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规定建立公司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生产要求和流程,规范管理,确保客户财产的安全。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于2023年04月20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告编号;2023-024)、于2023年09月01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编号;2023-047)、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告编号;2023-058)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28 | 现场腾讯会议及网络电话会议等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情请见http://www.cd-screen.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并通过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电话会议、投资者交流平台、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了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通过现场调研和网络电话会议等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共28次,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100余则,较好地回答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规划等问题;举行投资者集体接待日3次,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出席现场,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深入交流;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报告期内及时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7则;同时,公司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发言、提问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注重研发投入的同时,亦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提高技术创新保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公司目前研发的测试方法、测试工具产品等涉及的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形式加以保护。公司在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和质量方面下功夫,通过从技术研发活动中发现申请点,并与知
识产权代理公司等机构合作,共同创建知识产权平台,实现系统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此外,为保护公司信息安全,公司对内部局域网和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上线了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软件,对重要岗位员工及的办公电脑内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同时,针对公司的重要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有效保障公司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建水铨钧、股东新余环亚 | 注1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 | 注2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 | 注3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通泰信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监事黄皿 | 注4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12个月;离职后半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通元优博、瀚理跃渊、宁波松瓴 | 注5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唐海蓉、王春蓉、霍甲、童巧云 | 注6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董事曹小东 | 注7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舒晓辉,董事会秘书吴常念 | 注8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马卫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萃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杜秋平 | 注9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 | 注10 | 2021年5月 | 是 | 自公司上市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司股份的监事会主席及核心技术人员施明明 | 22日 | 日起36个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 | 注11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注12 | 2021年5月22日 | 是 | 自公司上市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3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 | 注14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15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 | 注17 | 2021年5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水铨钧 | 22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18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 | 注19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20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 | 注22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 | 注23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 | 注24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注25 | 2021年5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张亚 | 22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26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7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 | 注28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29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30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通泰信 | 注31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解决同业 | 控股股东建 | 注32 | 2021年5月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竞争 | 水铨钧 | 22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33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通泰信 | 注34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张亚,公司间接持股5%股东曹小东、田莉莉、卓玲佳 | 注35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注36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建水铨钧 | 注37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亚 | 注38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39 | 2021年5月22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40 | 2022年7月6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激励对象 | 注41 | 2023年2月23日 | 是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2 | 2023年2月23日 | 是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建水铨钧、股东新余环亚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5)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7)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8)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9)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承诺:
(1)本人目前间接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5)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董事长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8)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9)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之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10)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3、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通泰信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思科瑞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4)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5)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注4、公司股东、监事黄皿承诺:
(1)本人目前持有的思科瑞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本人所持有思科瑞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思科瑞监事期间,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4)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7)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8)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5、公司股东通元优博、瀚理跃渊、宁波松瓴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思科瑞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均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
(4)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5)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注6、公司股东唐海蓉、王春蓉、霍甲、童巧云承诺:
(1)本人目前持有的思科瑞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思科瑞的情形;本人所持有思科瑞股份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思科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
(4)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5)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思科瑞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7、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董事曹小东承诺:
(1)本人目前通过建水铨钧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未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担任思科瑞董事期间,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5)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思科瑞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8)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9)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10)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建水铨钧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副总经理舒晓辉,董事会秘书吴常念承诺:
(1)本人目前通过建水铨钧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未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5)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8)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9)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10)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建水铨钧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注9、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马卫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萃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杜秋平承诺:
(1)本人目前通过建水铨钧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未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思科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人作为思科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
(5)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四年内,若本人仍然担任思科瑞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思科瑞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遵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
(8)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9)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10)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建水铨钧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1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会主席及核心技术人员施明明承诺:
(1)本人目前通过建水铨钧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未直接持有思科瑞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思科瑞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思科瑞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思科瑞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本人作为思科瑞的监事期间,若思科瑞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思科瑞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4)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思科瑞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四年内,若本人仍然担任思科瑞的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在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思科瑞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数量、减持程序的限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7)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8)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思科瑞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交思科瑞,则建水铨钧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思科瑞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注11、公司董事承诺:
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注1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注13、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本公司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注14、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1)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思科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承诺将极力督促思科瑞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注15、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1)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思科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思科瑞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注16、公司承诺:
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
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若首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若因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首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注17、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首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企业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思科瑞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企业承诺将同思科瑞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按照已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回购或购回义务。若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企业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注18、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首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思科瑞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人承诺将促使思科瑞、建水铨钧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按照已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回购或购回义务。
若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注19、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1)不越权干预思科瑞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思科瑞利益,切实履行对思科瑞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思科瑞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思科瑞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思科瑞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思科瑞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20、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1)不越权干预思科瑞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思科瑞利益,切实履行对思科瑞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思科瑞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思科瑞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思科瑞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思科瑞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注2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上市后拟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则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注22、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注23、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如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后届时修订的规定执行。有其他主体同时作出此项承诺的,本公司将与该等主体就有关赔偿承担共同及连带的责任。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此之前,本公司将暂缓发放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上述期间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如有)。注24、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本企业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思科瑞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企业承诺将促使思科瑞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按照已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回购或购回义务。若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企业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注25、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人承诺将促使公司、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按照已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回购或购回义务。若首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本次交易遭受的直接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注2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4)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注27、公司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除引咎辞职情形外,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28、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思科瑞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所有的部分;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思科瑞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思科瑞指定账户;4)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经依法认定的直接损失。5)思科瑞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注29、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思科瑞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所有的部分;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思科瑞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思科瑞指定账户;4)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经依法认定的直接损失。5)思科瑞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注3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依法认定的直接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31、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通泰信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暂不领取思科瑞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所有的部分;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思科瑞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思科瑞指定账户;4)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经依法认定的直接损失。5)思科瑞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思科瑞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注32、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1)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思科瑞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思科瑞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思科瑞,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思科瑞,以确保思科瑞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在思科瑞审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思科瑞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思科瑞认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思科瑞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企业将在思科瑞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思科瑞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思科瑞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3)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支持除思科瑞以外的任何个人、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与思科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思科瑞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注33、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1)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思科瑞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思科瑞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思科瑞,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思科瑞,以确保思科瑞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在思科瑞审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与思科瑞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本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思科瑞认定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思科瑞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思科瑞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思科瑞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思科瑞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3)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支持除思科瑞以外的任何个人、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与思科瑞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思科瑞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注34、控股股东建水铨钧、公司5%以上股东宁波通泰信承诺: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思科瑞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思科瑞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思科瑞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控制关联方与思科瑞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及关联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思科瑞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思科瑞及其子公司为本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思科瑞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或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思科瑞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企业及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思科瑞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思科瑞其他股东和思科瑞利益不受损害。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思科瑞将有权暂扣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企业未能及时赔偿思科瑞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思科瑞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注35、实际控制人张亚,公司间接持股5%股东曹小东、田莉莉、卓玲佳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思科瑞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思科瑞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思科瑞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控制关联方与思科瑞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关联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思科瑞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思科瑞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思科瑞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思科瑞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思科瑞其他股东和思科瑞利益不受损害。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思科瑞将有权暂扣本人持有的思科瑞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未能及时赔偿思科瑞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思科瑞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注36、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思科瑞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思科瑞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思科瑞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控制关联方与思科瑞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关联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挪用思科瑞及其子公司资金,也不要求思科瑞及其子公司为本人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思科瑞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思科瑞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充分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作用,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思科瑞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思科瑞其他股东和思科瑞利益不受损害。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思科瑞及思科瑞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思科瑞将有权暂扣本人持有的思科瑞股份对应之应付而未付的现金分红或本人在思科瑞处取得薪酬,直至违反本承诺的事项消除。如本人未能及时赔偿思科瑞因此而发生的损失或开支,思科瑞有权在暂扣现金分红或暂扣薪酬的范围内取得该等赔偿。注37、控股股东建水铨钧承诺:
如思科瑞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得主管部门支持,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应付未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注38、实际控制人张亚承诺:
如思科瑞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得主管部门支持,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应付未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思科瑞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注39、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一、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首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注4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本人已阅读公司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文件,确认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注41、公司激励对象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42、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邵明亮、朱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邵明亮(2年)、朱启(6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75,000 |
保荐人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5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600.00万元。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亚已就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此事项已经2023年5月5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曹小东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此事项已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 | 72,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方电气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 | 2023-9-28 | 2024-9-28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 | 20,000 | 是 | 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方电气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0-7 | 2024-4-7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 | 5,000 | 是 | 是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0-7 | 2024-4-7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 | 5,000 | 是 | 是 |
东方电气支行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0-12 | 2024-4-12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 | 5,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 | 2023-10-12 | 2024-4-12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 | 4,000 | 是 | 是 |
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 | 2023-10-12 | 2024-10-12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5% | 15,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 | 2023-10-12 | 2024-10-12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 | 8,000 | 是 | 是 |
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设路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0-25 | 2024-10-25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5% | 5,00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3-10-25 | 2024-4-25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55% | 5,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 | 2022 | 138,825 | 63,394.25 | 125,250.66 | 61,856.41 | 61,856.41 | 25,017.39 | 40.44 | 14,086.04 | 22.77 | 0 |
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7月5日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1) | 资金总额(2) | (%)(3)=(2)/(1) | 期 | 度 | 因 | 发成果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17,519.82 | 17,519.82 | 6,151.09 | 10,010.53 | 57.14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6,804.39 | 6,804.39 | 1,068.48 | 1,068.48 | 15.7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锡 | 生产 | 否 | 首次 | 2022 | 否 | 16,68 | 16,68 | 4,214. | 5,353. | 32.09 | 2024 | 否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 | 公开发行股票 | 年7月5日 | 1.91 | 1.91 | 71 | 79 | 年9月 | 用 | 用 | 用 | 用 | 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14,850.29 | 14,850.29 | 1,053.42 | 2,637.14 | 17.76 | 2024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6,000.00 | 6,000.00 | 1,598.34 | 5,947.45 | 99.1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流动资金 | ||||||||||||||||||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其他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7月5日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投入金额(2) |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投入进度(%)(4)=(2)/(1) | 公司披露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17,519.82 | 17,519.82 | 10,125.91 | -7,393.91 | 57.80% | 2024年9月 |
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6,804.39 | 6,804.39 | 2,283.46 | -4,520.93 | 33.56% | 2024年9月 |
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16,681.91 | 16,681.91 | 5,460.09 | -11,221.82 | 32.73% | 2024年9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850.29 | 14,850.29 | 8,434.85 | -6,415.44 | 56.80% | 2024年9月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5,947.45 | -52.55 | 99.12% | 不适用 |
合计 | 61,856.41 | 61,856.41 | 32,251.76 | - | - |
“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该募投项目主体结构的建筑施工已基本完工,目前处于厂房装修阶段,整体工程施工正常推进中,预计该项目建筑安装及装修的施工可于2024年11月完成。截至2024年5月27日,该项目设备购置方面累计投入4,101.94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购置检测设备,预计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针对延期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该募投项目建设依托于“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目前“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已基本施工完成,该募投项目后续建筑施工将加快推进,预计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可于2024年11月完成。截至2024年5月27日,该项目设备购置方面已累计投入1,214.98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购置检测设备,预计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针对延期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江苏七维,厂房装修累计投入为790.83万元,装修的实验场地已投入使用。截至2024年5月27日,该项目设备购置方面累计投入为4,669.26万元,后续江苏七维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购置检测设备,预计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针对延期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建设依托于“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建筑施工正稳步推进,预计可于2024年11月完成建筑工程的施工。截至2024年5月27日,该项目设备方面累计投入金额为3,977.88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购置检测设备,预计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存在项目延期的风险,针对延期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相关内容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2年8月24日 | 100,000.00 | 2022年9月28日 | 2023年9月28日 | 72,000.00 | 否 |
2023年8月23日 | 80,000 | 2023年9月28日 | 2024年9月28日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公司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63,394.25 | 13,000 | 20.51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回购股份 | 回购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968,024 | 77.97 | -20,461,424 | -20,461,424 | 57,506,600 | 57.5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42,800 | 0.84 | -62,400 | -62,400 | 780,400 | 0.7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7,114,526 | 77.12 | -20,388,326 | -20,388,326 | 56,726,200 | 56.7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0,439,758 | 70.44 | -13,713,558 | -13,713,558 | 56,726,200 | 56.7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74,768 | 6.68 | -6,674,768 | -6,674,768 | 0 | 0 | |||
4、外资持股 | 10,698 | 0.01 | -10,698 | -10,698 | 0 | 0 | |||
其中:境外 | 10,698 | 0.01 | -10,698 | -10,698 | 0 | 0 |
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031,976 | 22.03 | 20,461,424 | 20,461,424 | 42,493,400 | 42.4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2,031,976 | 22.03 | 20,461,424 | 20,461,424 | 42,493,400 | 42.4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0,000 | 100.00 | 0 | 0 | 100,0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1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26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016,8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168%,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3年7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股份上市流通。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08,378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273,800股,股东数量为9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9,382,1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38%。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除上述解除限售情形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变动原因为战略投资者因转融通借出、归还股份导致限售股数量发生的变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00,000 | 5,4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 | 3,0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黄皿 | 2,627,738 | 2,627,73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 | 2023年7月7日 |
售 | ||||||
嘉兴瀚理跃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19,032 | 2,119,03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唐海蓉 | 1,681,920 | 1,681,92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王春蓉 | 1,471,680 | 1,471,68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宁波松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 | 1,08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霍甲 | 578,102 | 578,10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童巧云 | 315,328 | 315,32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年7月7日 |
银河金汇思科瑞战 | 1,108,378 | 1,108,378 | 0 | 0 | IPO首发战略 | 2023年7月7日 |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配售股 | |||||
网下摇号中签限售股份 | 1,016,846 | 1,016,846 | 0 | 0 | IPO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2023年1月7日 |
合计 | 20,399,024 | 20,399,024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1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股股东总数(户)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54,908,065 | 54.91 | 54,908,065 | 无 | 0 | 其他 |
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0,000 | 5,020,000 | 5.02 | 0 | 无 | 0 | 其他 |
黄皿 | 0 | 2,627,738 | 2.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540,000 | 2,460,000 | 2.46 | 0 | 无 | 0 | 其他 |
伙) | |||||||
嘉兴瀚理跃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 | 2,059,032 | 2.06 | 0 | 无 | 0 | 其他 |
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1,818,135 | 1.82 | 1,818,13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宁波松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 | 1,000,000 | 1.00 | 0 | 无 | 0 | 其他 |
唐海蓉 | -816,838 | 865,082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62,400 | 780,400 | 0.78 | 780,4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华夏基金-信泰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61,160 | 561,160 | 0.56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20,000 | ||||
黄皿 | 2,627,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7,738 | ||||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0,000 |
嘉兴瀚理跃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59,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9,032 |
宁波松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唐海蓉 | 865,0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082 |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华夏基金-信泰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61,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16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科创板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6,566 | 人民币普通股 | 536,56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乐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3,567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567 |
姬丽娜 | 467,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467,29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85,872股,占公司本报告期末股份总数的0.59%。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建水铨钧和新余环亚同为张亚控制的企业。 |
2、股东宁波通泰信和通元优博的基金管理人同为通元致瓴。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842,800 | 0.84 | 157,200 | 0.16 | 780,400 | 0.78 | 219,600 | 0.22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宁波松瓴创业投 | 新增 | 1,000,000 | 1.00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219,600 | 0.22 | 1,000,000 | 1.00 |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华夏基金-信泰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561,160 | 0.56 | ||
王春蓉 | 退出 | ||||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退出 | ||||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中信银行-银河金汇思科瑞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注:王春蓉、汇添富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银河金汇证券资管-中信银行-银河金汇思科瑞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东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4,908,065 | 2025年7月8日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18,135 | 2025年7月8日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780,400 | 2024年7月8日 | 0 | 自首发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建水铨钧和新余环亚同为张亚控制的企业,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8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 |
数量 | ||||
银河金汇思科瑞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08,378 | 2023年7月8日 | -1,108,378 | 0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自动顺延至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 | 1,000,000 | 2024年7月8日 | -62,400 | 1,000,00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亚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张亚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思科瑞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8/25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约为375,000股至625,000股,约占公司目总股本的比例为0.38至0.63 |
拟回购金额 |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3/8/23~2024/8/22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585,87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思科瑞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成都思科瑞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成都思科瑞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五(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思科瑞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20,784.67万元,坏账准备为2,127.70万元。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了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3)对重点客户单位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其收入确认、应收账款计量与技术服务合同、回款原始凭证的对应关系,对应收账款账龄记录进行复核;(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收入确认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 |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
六)、五(三十一)成都思科瑞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0,083.89万元,主要来源于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成都思科瑞公司提供的电子元器件测试、筛选、分析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检测报告交付客户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成都思科瑞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估了公司自收到委托订单至营业收入入账的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通过抽样检查技术服务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可靠性检测服务收入确认有关的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收入的确认政策;(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4)执行细节测试,进行框架合同、检测报告、对账单、结算合同、收款记录的检查,对营业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应收账款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审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5)通过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确认单据的检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四、其他信息成都思科瑞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成都思科瑞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成都思科瑞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成都思科瑞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成都思科瑞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成都思科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成都思科瑞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成都思科瑞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9,512,753.36 | 71,149,927.67 |
应收账款 | 七、5 | 186,569,695.96 | 193,704,223.0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991,244.69 | 3,480,534.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80,528.39 | 1,021,570.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770,757.08 | 6,705,442.8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52,342,797.29 | 1,019,793,628.82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7,667,877.21 | 1,463,375,434.7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七、21 | 280,481,531.20 | 177,869,563.22 |
在建工程 | 七、22 | 110,771,584.06 | 11,359,969.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1,780,861.08 | 10,249,099.61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252,196.53 | 5,881,568.0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2,516,807.04 | 2,516,807.0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630,718.26 | 2,911,195.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118,023.20 | 5,104,108.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6,533,265.29 | 47,478,463.9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3,084,986.66 | 263,370,774.51 | |
资产总计 | 1,840,752,863.87 | 1,726,746,209.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224,496.33 | 1,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30,809,661.30 | 17,596,166.28 |
预收款项 | 七、37 | 123,868.00 | 90,911.12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27,044.99 | 14,377,865.63 |
应交税费 | 3,471,619.98 | 4,035,018.02 | |
其他应付款 | 1,130,873.64 | 3,406,814.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391,959.10 | 4,732,91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986,805.54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879,523.34 | 50,226,498.4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1,598,147.64 | 6,039,614.6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05,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696,771.63 | 8,613,810.4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599,919.27 | 14,653,425.03 | |
负债合计 | 114,479,442.61 | 64,879,923.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66,350,768.30 | 1,266,350,768.30 |
减:库存股 | 七、56 | 29,999,796.53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863,299.76 | 9,676,447.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31,492,705.93 | 285,839,070.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9,706,977.46 | 1,661,866,285.78 | |
少数股东权益 | 46,566,443.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6,273,421.26 | 1,661,866,285.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40,752,863.87 | 1,726,746,209.24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8,377,293.55 | 98,067,578.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760,737.70 | 34,263,784.1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72,173,154.50 | 77,810,010.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3,794.68 | 638,071.0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9,633,051.91 | 21,716,354.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996,757.67 | 3,240,168.7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5,181,946.82 | 916,301,985.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4,246,736.83 | 1,152,037,952.5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65,220,600.00 | 215,610,6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9,731,215.63 | 65,186,640.42 | |
在建工程 | 81,584,668.66 | 10,905,111.8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67,893.10 | 896,717.98 | |
无形资产 | 4,303,206.32 | 5,501,899.8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73.70 | 511,425.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83,180.91 | 1,980,932.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717,450.00 | 40,348,928.7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5,319,188.32 | 340,942,256.31 | |
资产总计 | 1,479,565,925.15 | 1,492,980,208.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55,817.93 | 1,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5,464,175.82 | 9,497,038.5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65,941.71 | 6,068,702.39 | |
应交税费 | 1,613,886.42 | 2,088,875.26 | |
其他应付款 | 120,068.62 | 3,287,473.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7,721.12 | 985,876.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986,805.5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087,611.62 | 27,914,771.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00,171.98 | -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05,00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03,360.74 | 3,264,386.5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08,532.72 | 3,264,386.59 | |
负债合计 | 25,896,144.34 | 31,179,157.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66,125,142.80 | 1,266,125,142.80 | |
减:库存股 | 29,999,796.53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863,299.76 | 9,676,447.11 | |
未分配利润 | 105,681,134.78 | 85,999,460.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3,669,780.81 | 1,461,801,050.8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79,565,925.15 | 1,492,980,208.84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0,838,880.34 | 232,861,357.3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0,838,880.34 | 232,861,357.3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1,527,957.51 | 135,948,614.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2,444,304.41 | 74,875,850.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48,511.20 | 724,547.8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649,103.31 | 14,716,627.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667,850.12 | 24,283,557.1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278,425.71 | 17,068.42 |
其中:利息费用 | 1,687,356.35 | 1,680,412.92 | |
利息收入 | 4,995,600.47 | 1,686,071.7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388,815.77 | 5,741,101.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15,233,318.89 | 5,079,729.06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791,584.17 | -8,342,833.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141,473.32 | 99,390,740.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30,881.37 | 5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2,994.63 | 100,216.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039,360.06 | 99,790,523.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456,152.44 | 8,359,224.9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583,207.62 | 91,431,298.3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583,207.62 | 91,431,298.3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840,488.21 | 91,431,298.3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7,280.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6,583,207.62 | 91,431,298.3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840,488.21 | 91,431,298.3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57,280.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1.0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1.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7,464,690.46 | 87,253,381.7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6,363,582.46 | 23,302,057.21 |
税金及附加 | 490,658.88 | 343,330.12 | |
销售费用 | 7,385,874.80 | 5,586,455.95 | |
管理费用 | 13,481,016.41 | 12,556,309.81 | |
研发费用 | 9,712,990.77 | 9,713,384.04 | |
财务费用 | -5,065,290.06 | -500,018.33 |
其中:利息费用 | 38,207.31 | 909,590.31 | |
利息收入 | 5,121,962.75 | 1,423,655.06 | |
加:其他收益 | 1,438,974.58 | 2,104,961.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3,178,143.85 | 4,627,506.8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14,726.12 | -6,008,959.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898,249.51 | 36,975,371.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024.63 | 5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9 | 15,1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398,263.95 | 37,460,271.0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529,737.50 | 2,622,355.3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68,526.45 | 34,837,915.7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68,526.45 | 34,837,915.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868,526.45 | 34,837,915.7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731,850.54 | 163,777,003.0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37,970.20 | 333,833.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0,671,771.21 | 7,254,477.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2,741,591.95 | 171,365,313.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27,894.70 | 31,542,628.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997,297.79 | 70,466,354.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446,633.44 | 19,086,082.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5,436,467.62 | 21,608,771.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908,293.55 | 142,703,837.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33,298.40 | 28,661,476.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132,5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3,858,745.6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0,991,245.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3,050,086.58 | 120,977,384.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1,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4,050,086.58 | 1,120,977,384.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41,159.10 | -1,120,977,384.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75,19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 | 9,137,950.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292,327,950.0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35,3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 | 632,407.26 |
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94,464.28 | 42,797,455.1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994,464.28 | 78,729,862.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3) | -45,994,464.28 | 1,213,598,087.6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779,993.22 | 121,282,179.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520,107.22 | 46,237,927.9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280,711.92 | 66,721,486.5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62,736.10 | 3,707,282.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043,448.02 | 70,428,769.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922,333.38 | 15,384,151.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992,695.04 | 23,378,033.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53,849.53 | 7,495,580.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82,655.13 | 11,925,195.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251,533.08 | 58,182,960.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91,914.94 | 12,245,808.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0,000,0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932,500.00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00,000.00 | 1,015,493.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5,932,500.00 | 1,015,493.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2,121,849.74 | 82,710,671.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9,610,000.00 | 1,066,819,1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21,619.98 | 2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2,353,469.72 | 1,170,529,771.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579,030.28 | -1,169,514,278.6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275,19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7,4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1,282,6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114,791.6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61,230.14 | 39,837,721.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61,230.14 | 44,952,513.5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61,230.14 | 1,237,687,486.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309,715.08 | 80,419,016.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067,578.47 | 17,648,562.1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377,293.55 | 98,067,578.47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350,768.30 | 10,271,314.05 | 291,127,731.69 | 1,667,749,814.04 | 1,667,749,814.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37.37 | 77,177.40 | 78,514.77 | 78,514.77 | |||||||||||
前期差错更正 | -596,204.31 | -5,365,838.72 | -5,962,043.03 | -5,962,043.03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350,768.30 | 9,676,447.11 | 285,839,070.37 | 1,661,866,285.78 | 1,661,866,285.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999,796.53 | 2,186,852.65 | 45,653,635.56 | 17,840,691.68 | 46,566,443.80 | 64,407,135.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840,488.21 | 47,840,488.21 | -1,257,280.59 | 46,583,207.62 | ||||||||
(二)所有者 | 29,999,796.53 | -29,999,796.53 | 47,823,724.39 | 17,823,927.86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29,999,796.53 | -29,999,796.53 | 47,823,724.39 | 17,823,927.86 | ||||||
(三)利润分配 | 2,186,852.65 | -2,186,852.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86,852.65 | -2,186,852.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350,768.30 | 29,999,796.53 | 11,863,299.76 | 331,492,705.93 | 1,679,706,977.461680926246 | 46,566,443.80 | 1,726,273,421.26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 | 38,844,161.93 | 6,190,693.21 | 197,782,361.61 | 317,817,216.75 | 317,817,216.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62.33 | 109,202.03 | 111,164.36 | 111,164.3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 | 38,844,161.93 | 6,192,655.54 | 197,891,563.64 | 317,928,381.11 | 317,928,381.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3,483,791.57 | 87,947,506.73 | 1,343,937,904.67 | 1,343,937,904.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431,298.30 | 91,431,298.30 | 91,431,298.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1,252,506,606.37 | 1,252,506,606.37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1,252,506,606.37 | 1,252,506,606.3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83,791.57 | -3,483,791.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83,791.57 | -3,483,791.5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350,768.30 | 9,676,447.11 | 285,839,070.37 | 1,661,866,285.78 | 1,661,866,285.78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125,142.80 | 10,271,314.05 | 91,353,263.33 | 1,467,749,720.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37.37 | 12,036.37 | 13,373.74 | ||||||||
前期差错更正 | -596,204.31 | -5,365,838.72 | -5,962,043.03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125,142.80 | 9,676,447.11 | 85,999,460.98 | 1,461,801,050.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999,796.53 | 2,186,852.65 | 19,681,673.80 | -8,131,270.0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868,526.45 | 21,868,526.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999,796.53 | -29,999,796.5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9,999,796.53 | -29,999,796.53 | ||||
(三)利润分配 | 2,186,852.65 | -2,186,852.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86,8 | -2,186,85 |
52.65 | 2.6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125,142.80 | 29,999,796.53 | 11,863,299.76 | 105,681,134.78 | 1,453,669,780.81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 | 38,618,536.43 | 6,190,693.21 | 54,627,675.82 | 174,436,905.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962.33 | 17,661.03 | 19,623.3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 | 38,618,536.43 | 6,192,655.54 | 54,645,336.85 | 174,456,528.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3,483,791.57 | 31,354,124.13 | 1,287,344,522.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37,915.70 | 34,837,915.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1,252,506,606.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000,000.00 | 1,227,506,606.37 | 1,252,506,606.3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3,483,791.57 | -3,483,791.5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83,791.57 | -3,483,791.5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66,125,142.80 | 9,676,447.11 | 85,999,460.98 | 1,461,801,050.89 |
公司负责人:马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雅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有限),思科瑞有限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321580966H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5号。法定代表人:
张亚。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总股本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7,506,6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2,493,4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688053。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下设市场部、财务部、研发部、计划调度部、检验部、综合部、质量部、审计部、证券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检测服务行业。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的测试、筛选、监制验收、失效分析、破坏性物理分析(DPA);电子元器件研发、设计、封装、检测、销售;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的主要劳务为电子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破坏性物理分析、失效分析与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投入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
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4)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
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1)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
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4)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11)6。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11)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
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
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4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应收票据还原至应收账款,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票据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4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4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个别计价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机器设备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商标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专利及软著等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20 |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基本原则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标准
职工薪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如测试座、印制板、夹具等研发用品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摊销费用。
合作开发费用:部分研发活动或辅助性研发项目委托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费用。
其他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专利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咨询费,研发场地租赁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燃料和动力费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
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可靠性检测筛选、DPA:本公司提供电子元器件的测试、筛选、分析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检测报告交付客户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技术开发服务:本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技术开发成果交付客户且通过客户验收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5,879.72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37,364.95 | |
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 | 32,649.59 | |
2022年初盈余公积 | 1,337.37 | |
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 | 77,177.40 |
其他说明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13%等税率计缴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6元/平方米、3元/平方米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西安环宇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七维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 15 |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5 |
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被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510005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3年至2025年。
2.子公司西安环宇芯于2022年11月被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2610020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至2024年。
3.子公司江苏七维于2022年10月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2320012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至2024年。
4.子公司陕西海测于2023年12月被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6100486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3年至2025年。
5.子公司国星飞测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7,510.97 | 20,871.09 |
银行存款 | 308,220,978.50 | 167,499,236.13 |
其他货币资金 | 1,610.97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81,321.33 | 1,985,319.04 |
商业承兑票据 | 72,731,432.03 | 69,164,608.63 |
合计 | 79,512,753.36 | 71,149,927.6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1,107.92 | 5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3,351,598.68 |
合计 | 351,107.92 | 3,401,598.6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802,500.50 | 100.00 | 8,289,747.14 | 9.44 | 79,512,753.36 | 77,349,142.20 | 100.00 | 6,199,214.53 | 8.01 | 71,149,927.67 |
其中: | ||||||||||
银行承兑 | 5,365,761.08 | 6.11 | - | - | 5,365,761.08 | 1,295,162.00 | 1.67 | - | - | 1,295,162.00 |
汇票组合1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 | 1,490,582.90 | 1.70 | 75,022.65 | 5.03 | 1,415,560.25 | 726,481.10 | 0.94 | 36,324.06 | 5 | 690,157.04 |
商业承兑汇 | 80,946,156.52 | 92.19 | 8,214,724.49 | 10.15 | 72,731,432.03 | 75,327,499.10 | 97.39 | 6,162,890.47 | 8.18 | 69,164,608.63 |
票组合 | ||||||||||
合计 | 87,802,500.50 | 100.00 | 8,289,747.14 | 9.44 | 79,512,753.36 | 77,349,142.20 | 100.00 | 6,199,214.53 | 8.01 | 71,149,927.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1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1 | 5,365,761.08 | - | - |
合计 | 5,365,761.0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2 | 1,490,582.90 | 75,022.65 | 5.03 |
合计 | 1,490,582.90 | 75,022.65 | 5.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80,946,156.52 | 8,214,724.49 | 10.15 |
合计 | 80,946,156.52 | 8,214,724.49 | 10.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承兑人为信用风险等级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99,214.53 | 2,090,532.61 | - | - | - | 8,289,747.14 |
合计 | 6,199,214.53 | 2,090,532.61 | - | - | - | 8,289,747.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8,376,591.84 | 157,266,501.90 |
1年以内小计 | 138,376,591.84 | 157,266,501.90 |
1至2年 | 52,838,607.21 | 46,645,881.41 |
2至3年 | 14,126,216.89 | 4,621,580.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35,001.33 | 39,912.51 |
4至5年 | 35,392.61 | 4,900.01 |
5年以上 | 34,900.01 | 30,000.00 |
合计 | 207,846,709.89 | 208,608,776.6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7,846,709.89 | 100.00 | 21,277,013.93 | 10.24 | 186,569,695.96 | 208,608,776.67 | 100.00 | 14,904,553.65 | 7.14 | 193,704,223.0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7,846,709.89 | 100.00 | 21,277,013.93 | 10.24 | 186,569,695.96 | 208,608,776.67 | 100.00 | 14,904,553.65 | 7.14 | 193,704,223.02 |
合计 | 207,846,709.89 | 100.00 | 21,277,013.93 | 10.24 | 186,569,695.96 | 208,608,776.67 | 100.00 | 14,904,553.65 | 7.14 | 193,704,223.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8,376,591.84 | 6,918,829.58 | 5.00 |
1-2年 | 52,838,607.21 | 5,283,860.73 | 10.00 |
2-3年 | 14,126,216.89 | 7,063,108.45 | 50.00 |
3-4年 | 2,435,001.33 | 1,948,001.07 | 80.00 |
4-5年 | 35,392.61 | 28,314.09 | 80.00 |
5年以上 | 34,900.01 | 34,900.01 | 100.00 |
合计 | 207,846,709.89 | 21,277,013.93 | 10.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904,553.65 | 6,372,460.28 | - | - | - | 21,277,013.93 |
合计 | 14,904,553.65 | 6,372,460.28 | - | - | - | 21,277,013.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2,401,768.16 | - | 22,401,768.16 | 10.78 | 1,480,965.93 |
第二名 | 15,788,692.09 | - | 15,788,692.09 | 7.60 | 1,187,199.68 |
第三名 | 12,548,090.40 | - | 12,548,090.40 | 6.04 | 2,055,627.73 |
第四名 | 7,279,600.00 | - | 7,279,600.00 | 3.50 | 2,397,880.00 |
第五名 | 6,993,828.75 | - | 6,993,828.75 | 3.36 | 953,360.75 |
合计 | 65,011,979.40 | - | 65,011,979.40 | 31.28 | 8,075,034.0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68,584.69 | 97.71 | 3,477,834.50 | 99.92 |
1至2年 | 18,500.00 | 1.87 | 2,700.00 | 0.08 |
2至3年 | 4,160.00 | 0.42 | - | - |
3年以上 | ||||
合计 | 991,244.69 | 100.00 | 3,480,534.5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比例(%) | ||
第一名 | 209,800.90 | 21.17 |
第二名 | 175,500.00 | 17.71 |
第三名 | 90,000.00 | 9.08 |
第四名 | 77,876.10 | 7.86 |
第五名 | 62,370.00 | 6.29 |
合计 | 615,547.00 | 62.11 |
其他说明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80,528.39 | 1,021,570.61 |
合计 | 2,180,528.39 | 1,021,570.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46,295.55 | 804,363.19 |
1年以内小计 | 1,946,295.55 | 804,363.19 |
1至2年 | 181,300.00 | 221,603.30 |
2至3年 | 226,420.00 | 111,050.00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08,550.00 | 5,288.00 |
4至5年 | 167,288.00 | 7,000.00 |
5年以上 | 212,000.00 | 205,000.00 |
合计 | 2,841,853.55 | 1,354,304.4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58,174.00 | 53,650.00 |
押金保证金 | 2,073,317.50 | 764,441.30 |
其他 | 710,362.05 | 536,213.19 |
合计 | 2,841,853.55 | 1,354,304.4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32,733.88 | - | - | 332,733.8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8,591.28 | - | - | 328,591.28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61,325.16 | - | - | 661,325.1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3.27%。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十二(1)“信用风险”之说明。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733.88 | 328,591.28 | - | - | - | 661,325.16 |
合计 | 332,733.88 | 328,591.28 | - | - | - | 661,325.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40,870.00 | 19.0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27,043.50 |
第二名 | 340,000.00 | 11.9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7,000.00 |
第三名 | 306,000.00 | 10.77 | 押金保证金 | 2-3年200,000.00元;3-4年106,000.00元 | 184,800.00 |
第四名 | 236,000.00 | 8.30 | 押金保证金 | 1-2年30,000.00元;5年以上206,000.00元 | 209,000.00 |
第五名 | 200,000.00 | 7.04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合计 | 1,622,870.00 | 57.1 | / | / | 447,843.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 |
品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 |
本 | ||||||
未结算报告对应的服务成本 | 7,770,757.08 | - | 7,770,757.08 | 6,705,442.89 | - | 6,705,442.89 |
合计 | 7,770,757.08 | - | 7,770,757.08 | 6,705,442.89 | - | 6,705,442.89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购入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72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 3,180,547.95 | 5,079,729.06 |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 29,162,249.34 | 12,481,082.0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 2,232,817.69 |
合计 | 752,342,797.29 | 1,019,793,628.82 |
其他说明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80,481,531.20 | 177,869,563.2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80,481,531.20 | 177,869,563.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32,410.00 | 214,609,383.89 | 2,092,498.34 | 6,048,657.27 | 233,582,949.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26,028,271.29 | 1,460,038.62 | 8,356,918.44 | 135,845,228.35 |
(1)购置 | - | 97,286,645.28 | 1,016,738.62 | 7,582,218.44 | 105,885,602.3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5,744,126.01 | - | - | 5,744,126.0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22,997,500.00 | 443,300.00 | 774,700.00 | 24,215,5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5,579.29 | - | 23,258.06 | 68,837.35 |
(1)处置或报废 | - | 45,579.29 | - | 23,258.06 | 68,837.35 |
4.期末余额 | 10,832,410.00 | 340,592,075.89 | 3,552,536.96 | 14,382,317.65 | 369,359,340.50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2,960,364.11 | 48,559,407.59 | 796,480.83 | 3,397,133.75 | 55,713,386.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3,878.88 | 30,184,939.52 | 584,396.20 | 1,875,099.00 | 33,208,313.60 |
(1)计提 | 563,878.88 | 25,044,313.53 | 475,245.19 | 1,671,647.00 | 27,755,084.60 |
(2)企业合并增加 | 5,140,625.99 | 109,151.01 | 203,452.00 | 5,453,229.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2,449.23 | - | 21,441.35 | 43,890.58 |
(1)处置或报废 | - | 22,449.23 | - | 21,441.35 | 43,890.58 |
4.期末余额 | 3,524,242.99 | 78,721,897.88 | 1,380,877.03 | 5,250,791.40 | 88,877,809.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 | 7,308,167.01 | 261,870,178.01 | 2,171,659.93 | 9,131,526.25 | 280,481,531.20 |
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72,045.89 | 166,049,976.30 | 1,296,017.51 | 2,651,523.52 | 177,869,563.22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771,584.06 | 11,359,969.0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10,771,584.06 | 11,359,969.0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都高新区新厂房建设工程 | 81,188,442.26 | - | 81,188,442.26 | 10,508,885.49 | - | 10,508,885.49 |
国际中心A座4层装修 | 12,290,738.36 | - | 12,290,738.36 | 401,363.44 | - | 401,363.44 |
江苏七维厂房装修 | 9,209,802.58 | - | 9,209,802.58 | - | - | - |
陕西海测厂房装修 | 7,501,967.63 | - | 7,501,967.63 | - | - | - |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 396,226.40 | - | 396,226.40 | 396,226.40 | - | 396,226.40 |
在制检测适配器 | 184,406.83 | - | 184,406.83 | 53,493.68 | - | 53,493.68 |
合计 | 110,771,584.06 | - | 110,771,584.06 | 11,359,969.01 | - | 11,359,969.0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都高新区新厂房建设工程 | 168,561,168.00 | 10,508,885.49 | 70,679,556.77 | - | - | 81,188,442.26 | 48.17 | 48.17 | - | - | - | 募集资金 |
国际中心A座4层装修 | 15,369,100.00 | 401,363.44 | 11,889,374.92 | - | - | 12,290,738.36 | 79.97 | 79.97 | - | - | - | 自有资金 |
江苏七维厂房装修 | 10,650,000.00 | - | 9,209,802.58 | - | - | 9,209,802.58 | 86.48 | 86.48 | - | - | - | 募集资金 |
陕西海测厂房装修 | 12,310,000.00 | - | 7,501,967.63 | - | - | 7,501,967.63 | 60.94 | 60.94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206,890,268.00 | 10,910,248.93 | 99,280,701.90 | - | - | 110,190,950.83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314,165.21 | 2,095,963.39 | 20,410,128.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817,360.87 | - | 52,817,360.87 |
(1)新增租赁 | 48,677,115.79 | - | 48,677,115.79 |
(2)企业合并增加 | 4,140,245.08 | 4,140,245.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1,131,526.08 | 2,095,963.39 | 73,227,489.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903,450.98 | 1,257,578.01 | 10,161,028.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66,406.72 | 419,192.68 | 11,285,599.40 |
(1)计提 | 8,722,351.24 | 419,192.68 | 9,141,543.92 |
(2)企业合并增加 | 2,144,055.48 | - | 2,144,055.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769,857.70 | 1,676,770.69 | 21,446,628.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361,668.38 | 419,192.70 | 51,780,861.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10,714.23 | 838,385.38 | 10,249,099.6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24,981.13 | 6,144,742.79 | 9,869,723.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00,000.00 | 1,741,175.02 | 5,486.00 | 9,146,661.02 | ||
(1)购置 | 608,925.85 | 608,925.8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7,400,000.00 | 1,132,249.17 | 5,486.00 | 8,537,735.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24,981.13 | 7,400,000.00 | 7,885,917.81 | 5,486.00 | 19,016,384.9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6,977.25 | 3,631,178.59 | 3,988,155.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6,249.00 | 863,333.33 | 1,725,810.21 | 640.03 | 2,776,032.57 | |
(1)计提 | 186,249.00 | 863,333.33 | 1,342,886.11 | 640.03 | 2,393,108.47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 382,924.10 | 382,924.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43,226.25 | 863,333.33 | 5,356,988.80 | 640.03 | 6,764,188.4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81,754.88 | 6,536,666.67 | 2,528,929.01 | 4,845.97 | 12,252,196.5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68,003.88 | - | 2,513,564.20 | - | 5,881,568.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七维 | 2,516,807.04 | 2,516,807.04 | ||||
合计 | 2,516,807.04 | 2,516,807.04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费 | 2,911,195.22 | 5,619,384.86 | 2,899,861.82 | - | 5,630,718.26 |
合计 | 2,911,195.22 | 5,619,384.86 | 2,899,861.82 | - | 5,630,718.26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坏账准备 | 29,566,761.13 | 4,435,014.17 | 21,103,768.20 | 3,165,565.23 |
租赁负债 | 52,990,106.80 | 7,948,516.02 | 10,772,531.47 | 1,615,879.72 |
预提费用 | 1,123,060.39 | 168,459.06 | 1,860,849.06 | 279,127.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 | 516,522.07 | 77,478.31 | 290,240.81 | 43,536.12 |
估减值 | ||||
股份支付 | 2,952,037.62 | 442,805.64 | - | - |
政府补助 | 305,000.00 | 45,750.00 | - | - |
合计 | 87,453,488.01 | 13,118,023.20 | 34,027,389.54 | 5,104,108.4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512,520.07 | 1,426,878.01 | 1,236,902.15 | 185,535.3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50,018,429.65 | 7,502,764.45 | 45,939,401.09 | 6,890,910.16 |
使用权资产 | 51,780,861.13 | 7,767,129.17 | 10,249,099.66 | 1,537,364.95 |
合计 | 111,311,810.85 | 16,696,771.63 | 57,425,402.90 | 8,613,810.4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61,325.16 | 332,733.88 |
可抵扣亏损 | 7,743.95 | - |
合计 | 669,069.11 | 332,733.8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3 | 7,743.95 | ||
合计 | 7,743.9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 | 账面价值 |
备 | 备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6,533,265.29 | - | 26,533,265.29 | 47,478,463.90 | - | 47,478,463.90 |
合计 | 26,533,265.29 | - | 26,533,265.29 | 47,478,463.90 | - | 47,478,463.9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24,496.33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000,000.00 |
合计 | 1,224,496.33 | 1,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0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5,718,559.85 | 16,750,675.16 |
1-2年 | 4,897,070.78 | 701,834.00 |
2-3年 | 102,090.67 | 143,657.12 |
3年以上 | 91,940.00 | - |
合计 | 30,809,661.30 | 17,596,166.2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3,868.00 | 90,911.12 |
合计 | 123,868.00 | 90,911.1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77,865.63 | 68,403,658.45 | 75,054,479.09 | 7,727,044.9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6,146,735.70 | 6,146,735.70 | - |
三、辞退福利 | - | 125,877.28 | 125,877.28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377,865.63 | 74,676,271.43 | 81,327,092.07 | 7,727,044.9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186,688.50 | 59,205,468.31 | 65,822,776.90 | 7,569,379.9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455,720.27 | 2,390,180.27 | 65,54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 | 2,752,005.50 | 2,752,005.50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2,426,512.75 | 2,426,512.75 | - |
工伤保险费 | - | 104,128.04 | 104,128.04 | - |
生育保险费 | - | 221,364.71 | 221,364.7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3,130,970.00 | 3,130,970.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1,177.13 | 859,494.37 | 958,546.42 | 92,125.0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4,377,865.63 | 68,403,658.45 | 75,054,479.09 | 7,727,044.9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39,871.69 | 5,939,871.69 |
2、失业保险费 | 206,864.01 | 206,864.0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146,735.70 | 6,146,735.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00,236.26 | 2,837,249.3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857,925.35 | 980,433.20 |
个人所得税 | 75,453.86 | 84,527.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46.50 | 58,762.10 |
房产税 | 24,528.27 | 24,528.27 |
印花税 | 5,471.84 | 7,163.22 |
土地使用税 | 381.83 | 381.83 |
教育费附加 | 1,905.64 | 30,084.89 |
地方教育附加 | 1,270.43 | 11,888.04 |
合计 | 3,471,619.98 | 4,035,018.0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30,873.64 | 3,406,814.95 |
合计 | 1,130,873.64 | 3,406,814.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64,000.00 | - |
应付暂收款 | 566,873.64 | 3,334,220.49 |
其他 | - | 72,594.46 |
合计 | 1,130,873.64 | 3,406,814.9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391,959.10 | 4,732,916.89 |
合计
合计 | 11,391,959.10 | 4,732,916.8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应收款保兑-浙商银行 | - | 5,000,00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浙商银行 | - | -13,194.46 |
合计 | - | 4,986,805.5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7,323,452.37 | 2,668,007.45 |
2-3年 | 7,028,289.56 | 1,075,988.81 |
3年以上 | 27,246,405.71 | 2,295,618.34 |
合计 | 41,598,147.64 | 6,039,614.60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 500,000.00 | 195,000.00 | 305,000.00 | - |
合计 | - | 500,000.00 | 195,000.00 | 305,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000,000.00 | - | - | - | - | - | 1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66,350,768.30 | - | - | 1,266,350,768.30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266,350,768.30 | - | - | 1,266,350,768.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 | - | 29,999,796.53 | - | 29,999,796.53 |
合计 | - | 29,999,796.53 | - | 29,999,796.5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9,999,796.53元(包含手续和交易费)。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676,447.11 | 2,186,852.65 | - | 11,863,299.76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9,676,447.11 | 2,186,852.65 | - | 11,863,299.7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按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5,761,892.97 | 197,782,361.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7,177.40 | 109,202.0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5,839,070.37 | 197,891,563.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840,488.21 | 91,431,298.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86,852.65 | 3,483,791.5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1,492,705.93 | 285,839,070.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77,177.4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8,367,662.59 | 90,785,261.22 | 230,683,717.74 | 73,556,243.87 |
其他业务 | 2,471,217.75 | 1,659,043.19 | 2,177,639.61 | 1,319,606.44 |
合计 | 200,838,880.34 | 92,444,304.41 | 232,861,357.35 | 74,875,850.3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190,695,020.99 | 89,027,327.16 |
DPA | 3,205,959.82 | 881,510.48 |
技术开发及其服务 | 6,937,899.53 | 2,535,466.7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00,838,880.34 | 92,444,304.41 |
按行业分类 | ||
检测服务业 | 200,838,880.34 | 92,444,304.41 |
合计 | 200,838,880.34 | 92,444,304.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0,163.25 | 234,225.21 |
教育费附加 | 90,069.95 | 105,283.3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8,113.08 | 98,113.08 |
土地使用税 | 81,527.36 | 81,527.36 |
车船使用税 | 2,490.00 | 960.00 |
印花税 | 102,235.46 | 127,227.68 |
地方教育附加 | 60,046.63 | 62,020.33 |
水利基金 | 103,865.47 | 15,190.82 |
合计 | 748,511.20 | 724,547.8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955,772.93 | 8,693,240.37 |
业务招待费 | 6,298,308.92 | 4,202,428.32 |
运输费 | 741,625.33 | 954,169.58 |
交通差旅费 | 1,027,842.81 | 429,620.20 |
办公费 | 295,096.82 | 193,962.23 |
折旧费 | 94,884.99 | 61,019.36 |
其他 | 235,571.51 | 182,187.76 |
合计 | 18,649,103.31 | 14,716,627.8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989,432.69 | 13,380,676.94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4,447,502.11 | 4,462,994.40 |
办公及物业水电费 | 3,690,828.95 | 2,751,985.03 |
业务招待费 | 4,020,461.09 | 1,849,070.46 |
房屋租赁费 | 776,352.62 | 572,844.90 |
折旧及摊销 | 1,111,181.30 | 742,602.60 |
其他 | 632,091.36 | 523,382.84 |
合计 | 30,667,850.12 | 24,283,557.1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514,148.15 | 13,448,287.11 |
直接材料 | 2,715,181.58 | 4,381,208.53 |
折旧与摊销 | 2,637,396.06 | 2,961,625.93 |
合作开发费用 | 262,264.15 | 471,698.10 |
其他 | 167,624.24 | 68,143.44 |
合计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687,356.35 | 1,680,412.9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609,216.77 | 320,771.08 |
减:利息收入 | 4,995,600.47 | 1,686,071.70 |
手续费支出 | 29,818.41 | 22,727.20 |
合计 | -3,278,425.71 | 17,068.4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356,904.16 | 4,890,449.46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976,872.28 | 828,406.12 |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 | 55,039.33 | 22,246.28 |
合计 | 4,388,815.77 | 5,741,101.8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5,233,318.89 | 5,079,729.06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5,233,318.89 | 5,079,729.0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090,532.61 | -1,103,157.0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72,460.28 | -7,125,312.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28,591.28 | -114,364.4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8,791,584.17 | -8,342,833.55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受让股权支付对价收益 | 1,528,736.59 | - | 1,528,736.59 |
罚款收入 | 910.00 | - | 910.00 |
其他 | 1,234.78 | - | 1,234.78 |
合计 | 2,030,881.37 | 500,000.00 | 2,030,881.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4,946.77 | 65,492.69 | 24,946.7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946.77 | 65,492.69 | 24,946.77 |
无形资产处 |
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金、违约金 | 93,482.00 | 19,504.91 | 93,482.00 |
税收滞纳金 | 4,015.22 | - | 4,015.22 |
其他 | 10,550.64 | 15,219.21 | 10,550.64 |
合计 | 132,994.63 | 100,216.81 | 132,994.63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887,426.90 | 5,035,805.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31,274.46 | 3,323,419.23 |
合计 | 5,456,152.44 | 8,359,224.9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2,039,360.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805,904.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74.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2,623.1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29,310.4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86,447.1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224.6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352,544.9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183,056.55 |
其他 | 55,639.73 |
所得税费用 | 5,456,152.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995,600.47 | 1,686,071.70 |
补贴收入 | 4,217,223.49 | 5,412,695.74 |
营业外收入 | 2,144.78 | - |
经营租赁收入 | 530,973.45 | - |
经营性往来款 | 925,829.02 | 155,709.82 |
合计 | 10,671,771.21 | 7,254,477.2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外支出 | 105,547.86 | 34,724.12 |
支付的期间费用 | 24,995,316.65 | 20,565,577.65 |
经营性往来款 | 335,603.11 | 1,008,469.66 |
合计 | 25,436,467.62 | 21,608,771.4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债权投资赎回 | 1,130,000,000.00 | |
合计 | 1,13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短期债权投资 | 8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合计 | 8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转让诚意金 | 11,000,000.00 | |
增资收购海测电子获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858,745.68 | |
合计 | 13,858,745.6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转让诚意金 | 11,000,000.00 | |
合计 | 11,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1,471,821.28 | |
收到浙商银行应收款保兑 | 5,000,000.00 | |
票据池保证金 | 2,666,128.79 | |
合计 | 9,137,950.0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负债及利息 | 10,994,667.75 | 4,021,166.89 |
股份回购 | 29,999,796.53 | |
归还浙商银行应收款保兑 | 10,000,000.00 |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28,524,204.95 | |
支付浙商银行应收款保兑利息 | 252,083.34 | |
合计 | 40,994,464.28 | 42,797,455.1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2,916.89 | 12,446,144.92 | 5,787,102.71 | 11,391,959.10 | ||
租赁负债 | 6,039,614.60 | 51,579,847.60 | 4,629,355.53 | 11,391,959.03 | 41,598,147.64 | |
合计 | 10,772,531.49 | 64,025,992.52 | 10,416,458.24 | 11,391,959.03 | 52,990,106.7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6,583,207.62 | 91,431,298.3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8,791,584.17 | 8,342,833.5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755,084.60 | 18,432,697.6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141,543.92 | 3,432,187.42 |
无形资产摊销 | 2,206,859.47 | 1,117,225.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99,861.82 | 2,878,026.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946.77 | 65,492.6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 | 1,687,356.35 | 1,800,273.94 |
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233,318.89 | -5,079,729.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55,748.48 | -1,775,085.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082,961.20 | 5,098,504.9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41,965.98 | -855,462.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5,645.04 | -97,713,063.6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579,914.58 | 1,486,276.45 |
其他 | -1,528,736.5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833,298.40 | 28,661,476.5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 | 51,780,861.08 | 10,249,099.61 |
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7,520,107.22 | 46,237,927.9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779,993.22 | 121,282,179.2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其中:库存现金 | 77,510.97 | 20,871.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8,220,978.50 | 167,499,236.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10.9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300,100.44 | 167,520,107.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430,819.37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425,487.1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设备 | 530,973.45 | |
合计 | 530,973.4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514,148.15 | 13,448,287.11 |
直接材料 | 2,715,181.58 | 4,381,208.53 |
折旧与摊销 | 2,637,396.06 | 2,961,625.93 |
合作开发费用 | 262,264.15 | 471,698.10 |
其他 | 167,624.24 | 68,143.44 |
合计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2,296,614.18 | 21,330,963.1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31日 | 4,960.00 | 51.6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3年5月31日 | 见其他说明 | 1,795.96 | 154.46 | 1,614.17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与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薛海印、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公司以4,960.00万元认购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67%股权,其中3,100.00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剩余的1,8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13日支付上述股权增资款4,960.00万元,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当月1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的董事会于2023年6月14日成立,在新一届董事会中本公司派出董事已占多数,本公司在2023年6月14日已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为便于核算,将2023年5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现金 | 4,96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4,96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112.8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52.8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6,733.73 | 5,438.32 |
货币资金 | 285.87 | 285.87 |
应收款项 | 2,604.79 | 2,461.22 |
存货 | 601.62 | 280.73 |
固定资产 | 1,876.23 | 1,755.48 |
无形资产 | 815.48 | 83.74 |
在建工程 | 241.65 | 241.65 |
使用权资产 | 199.62 | 199.62 |
长期待摊费用 | 56.02 | 56.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28 | 65.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17 | 8.17 |
负债: | 1,604.19 | 1,604.19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386.23 | 1,386.23 |
递延所得税负 |
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27 | 95.27 |
租赁负债 | 122.69 | 122.69 |
净资产 | 5,129.54 | 3,834.1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5,129.54 | 3,834.1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收购标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了信资评报字[2023]第030090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5月31日。根据该评估报告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及本次增资的影响,所收购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8,952,460.98元。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以直接设立方式增加的子公司2023年9月,母公司成都思科瑞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2,256.05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7,743.95元。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西安环宇芯 | 陕西西安 | 2,200 | 陕西西安 | 检测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七维 | 江苏无锡 | 8,000 | 江苏无锡 | 检测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陕西海测 | 陕西西安 | 6,000 | 陕西西安 | 检测服务业 | 51.6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国星飞测 | 海南文昌 | 6,000 | 海南文昌 | 检测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陕西海测 | 48.33% | -125.73 | - | 4,656.6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陕西海测 | 4,816.20 | 8,181.72 | 12,997.92 | 1,051.46 | 2,997.86 | 4,049.32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陕西海测 | 2,256.06 | 171.64 | 171.64 | -890.46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00,000.00 | 175,000.00 | 20,000.00 | 30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00,000.00 | 175,000.00 | 20,000.00 | 305,000.0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3,856,904.16 | 5,390,449.46 |
合计 | 3,856,904.16 | 5,390,449.4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外汇变动市场风险的影响。
(2)利率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
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3.流动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080.97 | - | - | - | 3,080.97 |
其他应付款 | 113.09 | - | - | - | 113.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9.20 | - | - | - | 1,139.20 |
租赁负债 | - | 888.20 | 831.56 | 3,043.54 | 4,763.3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333.26 | 888.20 | 831.56 | 3,043.54 | 9,096.56 |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759.62 | - | - | - | 1,759.62 |
其他应付款 | 340.68 | - | - | - | 340.6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29 | - | - | - | 473.29 |
其他流动负债 | 498.68 | - | - | - | 498.68 |
租赁负债 | - | 303.16 | 119.99 | 239.99 | 663.14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072.27 | 303.16 | 119.99 | 239.99 | 3,735.41 |
续上表: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4%(2022年12月31日:3.84%)。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有限合伙企业 | 5,000.00 | 54.91 | 54.9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亚先生,通过建水县铨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8.60%股份。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受主要投资者田莉莉之配偶控制的企业 |
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主要投资者卓玲佳控制的企业 |
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受主要投资者卓玲佳控制的企业 |
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
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重大影响的企业 |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投资者曹小东担任董事的企业 |
陕西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舒晓辉 | 本公司之副总经理 |
注:2023年6月,公司主要投资者曹小东开始担任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水电费等 | 1,415,576.23 | 2,300,000.00 | 否 | 1,016,167.64 |
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三 | 设备采购、材料采购 | 16,987,566.36 | 20,000,000.00 | 否 | 19,580,531.03 |
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采购 | 4,721,238.96 | 8,000,000.00 | 否 | 8,030,973.38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外协费 | 35,658.15 | - | 是 | 46,711.04 |
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663.72 | - | 是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3,595,724.29 | 3,678,560.00 |
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8,985.85 | 3,244,832.46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120,799.00 | 77,363.87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178,186.83 | - |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765,905.22 | - |
陕西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可靠性检测服务 | 283,018.64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 |
发生额 | 发生额 | 发生额 | 发生额 | 发生额 |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61,433.60 | 1,061,433.60 | 25,012.85 | 72,507.02 | 1,467,893.10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93.87 | 489.76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5月,本公司与关联方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非关联方薛海印、非关联方西安海测壹号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公司以4,960.00万元认购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67%股权,
其中3,1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的1,8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公司因投资陕西海测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向新余宇东智能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支付投资诚意金1,100.00万元,并于当期全额收回相关款项。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2,521,974.85 | 126,098.74 | 1,318,472.72 | 65,923.64 |
应收票据 | 陕西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 | |||
应收账款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934,716.10 | 46,735.81 | 2,528,532.48 | 126,426.62 |
应收账款 | 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412.50 | 1,541.25 | 3,471,385.00 | 171,976.12 |
应收账款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0,052.65 | 14,602.92 | 82,005.70 | 4,100.29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 88,999.00 | 4,449.95 | - | - |
应收账款 | 陕西华经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244,502.45 | 83,857.27 | ||
应收账款 | 陕西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 5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21,371.68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102,119.47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杭州三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77,050.00 | 4,492,099.12 |
应付账款 | 北京集诚泰思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98,500.00 | 285,000.00 |
应付账款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92,493.06 | 52,750.86 |
应付账款 | 陕西三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982.30 | - |
其他应付款 | 舒晓辉 | 4,143.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 | 967,721.12 | 985,876.29 |
负债 | 有限公司 | ||
租赁负债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00,171.98 | -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金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财务总监 | 4 | 140.00 | 0 | 0 | 0 | 0 | 4 | 14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2 | 70.00 | 0 | 0 | 0 | 0 | 0.8 | 28.00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48人) | 72 | 2,520.00 | 0 | 0 | 0 | 0 | 30 | 1,050.00 |
合计 | 78 | 2,730.00 | 0 | 0 | 0 | 0 | 34.8 | 1,218.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测算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1)、标的股价:63.15元/股(首次授予日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17.1676%、15.4142%、16.5558%(分别取近1、2、3年的上证指数历史平均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5)、股息率:1.0477%、1.0205%、0.9502% |
(采用公司所处证监会行业近1、2、3年的平均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2023年净利润出现下滑,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无法达成,从目前情况来看,预计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目标值也无法完成,因此未在2023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4,371,725.46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9,587,524.2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8,970,189.45 |
以后年度 | 33,091,171.81 |
合计 | 66,020,610.92 |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111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3元/股,截至2022年7月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74.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250.66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成都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17,519.82 | 10,010.53 |
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 6,804.39 | 1,068.48 |
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 16,681.91 | 5,353.7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850.29 | 2,637.1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5,947.45 |
合计 | 61,856.41 | 25,017.39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贴现或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351,107.92元。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0,711,800.1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0,711,800.13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3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家属的通知,张亚先生家属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张亚先生被实施留置。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对上述事项发布了公告编号为2024-007的公告。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3,545,832.62 | 66,268,383.82 |
1年以内小计 | 53,545,832.62 | 66,268,383.82 |
1至2年 | 20,755,184.97 | 14,843,586.16 |
2至3年 | 4,580,516.65 | 2,977,479.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38,051.22 | 35,392.40 |
4至5年 | 35,392.40 | - |
5年以上 | ||
合计 | 80,554,977.86 | 84,124,841.8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554,977.86 | 100 | 8,381,823.36 | 10.41 | 72,173,154.50 | 84,124,841.80 | 100 | 6,314,831.43 | 7.51 | 77,810,010.3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0,554,977.86 | 100 | 8,381,823.36 | 10.41 | 72,173,154.50 | 84,124,841.80 | 100 | 6,314,831.43 | 7.51 | 77,810,010.37 |
合计 | 80,554,977.86 | 100 | 8,381,823.36 | 10.41 | 72,173,154.50 | 84,124,841.80 | 100 | 6,314,831.43 | 7.51 | 77,810,010.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0,928,355.72 | 2,677,291.63 | 5.00 |
1-2年 | 27,744,727.37 | 2,075,518.50 | 10.00 |
2-3年 | 4,580,516.65 | 2,290,258.33 | 50.00 |
3-4年 | 1,638,051.22 | 1,310,440.98 | 80.00 |
4-5年 | 35,392.40 | 28,313.92 | 80.00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84,927,043.36 | 8,381,823.36 | 10.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4,831.43 | 2,066,991.93 | 8,381,823.36 | |||
合计 | 6,314,831.43 | 2,066,991.93 | 8,381,823.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12,001,370.99 | - | 12,001,370.99 | 14.90 | 913,190.67 |
第二名 | 7,785,246.76 | - | 7,785,246.76 | 9.66 | 675,992.87 |
第三名 | 5,283,152.51 | - | 5,283,152.51 | 6.56 | 336,992.83 |
第四名 | 4,527,626.30 | - | 4,527,626.30 | 5.62 | 805,326.80 |
第五名 | 3,320,183.45 | - | 3,320,183.45 | 4.12 | 907,894.03 |
合计 | 32,917,580.01 | - | 32,917,580.01 | 40.86 | 3,639,397.2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9,633,051.91 | 21,716,354.28 |
合计 | 39,633,051.91 | 21,716,354.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991,028.02 | 21,379,251.76 |
1年以内小计 | 20,991,028.02 | 21,379,251.76 |
1至2年 | 21,155,113.12 | 644,586.27 |
2至3年 | 643,356.97 | 1,651,474.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51,474.93 | - |
4至5年 | - | 1,000.00 |
5年以上 | 1,000.00 | - |
合计 | 44,441,973.04 | 23,676,312.9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暂借款 | 44,202,028.74 | 23,433,045.02 |
备用金 | 10,000.00 | - |
押金保证金 | 29,850.00 | 59,129.30 |
其他 | 200,094.30 | 184,138.64 |
合计 | 44,441,973.04 | 23,676,312.9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59,958.68 | - | - | 1,959,958.6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848,962.45 | - | - | 2,848,962.45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808,921.13 | - | - | 4,808,921.1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5金融工具的减值”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82%。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本附注十二(2)“信用风险”之说明。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59,958.68 | 2,848,962.45 | 4,808,921.13 | |||
合计 | 1,959,958.68 | 2,848,962.45 | 4,808,921.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 款项的性 | 账龄 | 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质 |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23,389,480.79 | 52.63 | 暂借款 | 1年以内19,956,435.77;1-2年1,151,213.12;2-3年630,356.97;3-4年1,651,474.93 | 2,749,301.53 |
第二名 | 20,812,547.95 | 46.83 | 暂借款 | 1年以内812,547.95;1-2年20,000,000.00 | 2,040,627.40 |
第三名 | 125,776.00 | 0.28 | 其他 | 1年以内 | 6,288.80 |
第四名 | 74,318.30 | 0.17 | 其他 | 1年以内 | 3,715.92 |
第五名 | 10,000.00 | 0.02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 |
合计 | 44,412,123.04 | 99.93 | / | / | 4,800,433.65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5,220,600.00 | 265,220,600.00 | 215,610,600.00 | 215,610,6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65,220,600.00 | 265,220,600.00 | 215,610,600.00 | 215,610,6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西安环宇芯 | 22,791,500.00 | 22,791,500.00 | ||||
江苏七维 | 192,819,100.00 | 192,819,100.00 | ||||
陕西海测 | - | 49,600,000.00 | 49,600,000.00 | |||
国星飞测 | -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215,610,600.00 | 49,610,000.00 | 265,220,6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 | 67,051,783.73 | 25,870,059.17 | 87,253,381.75 | 23,302,057.21 |
业务 | ||||
其他业务 | 412,906.73 | 493,523.29 | - | - |
合计 | 67,464,690.46 | 26,363,582.46 | 87,253,381.75 | 23,302,057.2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可靠性检测筛选 | 60,876,871.40 | 24,597,755.14 |
DPA | 2,255,325.57 | 439,872.89 |
技术开发及其他服务 | 4,332,493.49 | 1,325,954.4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67,464,690.46 | 26,363,582.46 |
按行业分类 | ||
检测服务业 | 67,464,690.46 | 26,363,582.46 |
合计 | 67,464,690.46 | 26,363,582.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3,178,143.85 | 4,627,506.84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
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合计 | 13,178,143.85 | 4,627,506.84 |
其他说明:
无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946.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904.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28,736.5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5,903.0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31,911.6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14,214.3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3,749.50 |
合计 | 5,358,738.6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5 | 0.48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3 | 0.43 | 0.4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马卫东(代行董事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