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永)本人夏永作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夏永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深圳市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恒基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富海银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二部总经理及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具体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夏永 | 4 | 0 | 4 | 0 | 0 | 否 |
1、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参加。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0 | 0 | 0 | 2 | 2 | 0 |
1、本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依法审阅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2、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缺席次数 |
夏永 | 2 | 0 | 2 | 0 |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勤勉履职,认真审查并对《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人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审慎判断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讨论,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发表独立意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了解公司重点审计工作的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相关问题积极探讨和交流,及时跟进公司审计工作的进展。
(七)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及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治理、生产经营、合规运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发挥好独立董事监督与指导职能。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和专业分析参与决策审议及发表意见,决策过程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惠州市硕贝德精工技术有限公司、惠州硕贝德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硕贝德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90.00万元。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业务往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90.00万元。此议案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的作用,促进企业稳健发展和规范运行。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永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