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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成立于2021年2月1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首席合伙人为吴朝晖,截至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

2024年收入总额5,29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95.0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235.0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审计费用815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2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3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二)执业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三)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在2024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支付北京澄宇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430万元(不含差旅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北京澄宇配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与合理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北京澄宇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北京澄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2月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北京澄宇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北京澄宇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为北京澄宇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6日,北京澄宇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预审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

(三)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同意以上述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定稿)》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澄宇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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