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