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5-18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期限6年。截至2022年11月2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000,000.00元。再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815,820.7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4,184,179.25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59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净额 | 845,000,000.00 |
减:通过一般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815,820.75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447,595,701.57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额 | 159,498,988.61 |
减:手续费 | 11,268.05 |
减:现金管理支出 | 596,000,000.00 |
加:现金管理收回 | 376,000,000.00 |
加:投资收益 | 1,813,957.63 |
加:利息收入 | 4,259,001.80 |
2024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3,151,180.45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情况 |
2023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5,432,391.34 |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8,559,458.18 |
减:手续费 | 1,918.09 |
减:现金管理支出 | 165,000,000.00 |
加:现金管理收回 | 190,000,000.00 |
加:投资收益 | 987,492.87 |
加:利息收入 | 292,672.51 |
2024年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3,151,180.45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23,151,180.45元,合计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3,151,180.4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况。2022年11月,回天新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回天新材全资子公司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全资子公司湖北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分别与回天新材、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存款 | 金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 8111501013301026702 | 2,119,833.37 | 活期存款 |
8111501013801026708 | 21,031,075.59 | 活期存款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8110901013401520709 | 271.49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3,151,180.45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0亿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23,151,180.45元,合计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3,151,180.4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了《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21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产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项目进度投入。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1) | 844,184,179.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559,458.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7,094,690.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广州回天通信电子新材料扩建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3,938,090.15 | 301,961,022.94 | 100.65 | 2023/12/31 | 653,186,263.16 | 是 | 否 |
2. 年产5.1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621,368.03 | 60,949,999.28 | 20.32 | 2026/12/31(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00.00 | 244,184,179.25 | 244,183,667.96 | 100.00 | 2023/4/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50,000,000.00 | 844,184,179.25 | 28,559,458.18 | 607,094,690.18 | 71.91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5.1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原定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共计36个月,其中项目整体设计周期4个月,一期建设周期8个月,二期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锂电池负极胶粘剂)已按计划于2023年5月31日建设完成,项目二期(年产3.6万吨锂电池负极胶粘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预计为2025年5月31日。在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因政府施工道路审批、产品工艺优化及项目设计调整等因素影响,造成该项目施工建设延迟。目前,项目二期基础建设施工、设备购置等工作推进中,预计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5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见专项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项目进度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
注1:“募集资金净额”是指可转债发行金额8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5,000,000.00元、其他各项中介费815,820.75元后的金额人民币844,184,179.25元。注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年产5.1万吨锂电池电极胶粘剂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5月31日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