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少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挖金客”)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的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4年8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吴少华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皮革工业(集团)企发部经理、副经理、《现代企业教育》杂志社副社长、山东省齐鲁周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影视独立制片人、挖金客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现任霍尔果斯华彩影业有限公司经理、挖金客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重点就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了审查。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严格把关,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重点就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参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与董事、高管进行充分讨论后,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作出表决。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了本人履职所需的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沟通。内部审计方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
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外部审计方面,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进行讨论,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审期间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此外,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阅读相关会议的议案资料,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参与公司现场工作。对于日常监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有利于
全面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特定部门和专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任期内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事项
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2024年三季度报告》已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会换届事项
任期内,公司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本人对公司前述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前述人员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独立的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少华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