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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金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靖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靖川)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挖金客”)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方面的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杨靖川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天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力值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挖金客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的聘任、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严格把关,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此外,在公司启动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后就审计计划和关注要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并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职责。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事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计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参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接受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等事项,通过深入了解相关事项与董事、高管进行充分讨论后,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作出表决。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了本人履职所需的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积极沟通。内部审计方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外部审计方面,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计划进行讨论,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审期间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此外,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2024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通过阅读相关会议的议案资料,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参与公司现场工作。对于日常监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保持积极沟通,有利于全面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或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特定部门和专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换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认为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确定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本人对公司前述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前述人员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独立的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靖川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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