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金时:关于金时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W[2025]E1251号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金时科技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金时科技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金时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时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金时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