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5]第0116号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5]第043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年度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所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4号),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3号)。2024年8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过程中,公司全力配合调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了自查,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30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重述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5月20日,海峡创新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数据,对财务报表进
行了更正。综上所述,海峡创新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三、其他说明上述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