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9,879,143.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8,236,513.85元,减去2024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78,115,657.21元(合并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163,116,138.25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1,163,116,138.25元。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9,879,143.36 | -145,038,409.75 | -149,626,403.2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78,115,657.2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79,684,720.9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51,514,652.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