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上述授信额度以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整为限,实际授信额度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授信及担保金额可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借贷。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后续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公司的关联人,其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葛敬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3.99%股权。葛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茹敏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6.79%股权。张茹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拟无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内容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本次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获取的银行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条款以最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总额不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六、本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接受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无偿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0,430.00万元。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17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及问询,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的担保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的担保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的担保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的担保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接受实际控制人葛敬先生、张茹敏女士提供担保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获取银行授信,能有效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