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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嫦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申嫦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申嫦娥,1963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至2023年10月(退休)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导;现兼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董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

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缺席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 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 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会议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申嫦娥44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保持紧密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审计及时提交审计报告。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同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积极通过线上通讯、当面沟通等方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募投项目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及社会公众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发生本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申嫦娥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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