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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嘉宁,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钱江摩托、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等多家公司。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嘉宁、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项目质量复核人郝学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点审计事项与公司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事务所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4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财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

员组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整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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