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17-00062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3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理由和依据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中所规定的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根据审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强调事项所述的事项不存在重大错报,不存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因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司已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做出相应整改计划,整改措施包括: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管理提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与执行,优化内部环境,提升公司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深入自查:公司严格落实决策管理程序,定期检查并全面梳理公司现金流管理情况,杜绝不规范使用资金的情形再次发生。
(二)加强内部信息报送:组织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完善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内部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核算的独立性,落实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内部审批制度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实施,加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三)全面梳理公司内控制度,夯实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将对公司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堵塞管理漏洞,明确各环节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担保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或强化内部审计,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在整改完成后,持续关注对外担保情况,定期评估整改效果,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要求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
(四)加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决策经营的监督制衡作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督促经营管理层严格履行相关内部控制程序。
(五)加强团队建设及培训:加强对公司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财务等相关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公司治理能力,树立合规运作意识、风险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方式,同时定期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与证券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坚决杜绝其他违规事项的发生。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特此说明。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