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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科净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42,858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28,61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37,433.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91,176.2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7-00008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余额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142.86
减:发行费用14,263.7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2,879.12
加: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656.66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03.45
减: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30,000.00
项目金额(万元)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5.00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5,672.46
加: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248.33
本期初募集资金余额21,723.20
加: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5.00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11,335.67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159.61
本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0,732.1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1.5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32.1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科净源(河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后沙峪支行)和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余额 (万元)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640687879募集资金总账户7,022.90
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77070122000363133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603.12
科净源(河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后沙峪支行35580180806269938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106.13
合计---10,732.15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03.45万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629.33元,置换资金总额6,832.78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共计6,203.45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已全部赎回,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是4,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产品发行主体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 (万元)起息日到期日赎回情况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储瑞1号313期】收益凭证保本型2,000.002024/2/82024/5/9已赎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安享信取2035期保本型2,000.002024/2/62024/3/7已赎回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储瑞1号334期】收益凭证保本型2,000.002024/7/22024/10/21已赎回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净

额为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32.15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24.2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07.94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879.12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净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科净源(河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39,814.2431,008.6126,879.12
2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6,240.4415,683.306,000.00
3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7,083.347,083.34-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30,000.00
合计98,138.0288,775.2562,879.12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39,814.2439,814.2426,879.12
2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6,240.448,608.016,000.00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7,083.34--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0,000.0030,000.00
合计98,138.0278,422.2562,879.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7-0007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2,879.1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5.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211.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31,008.6126,879.1210,573.2022,310.4383.002026年12月
深州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5,683.306,000.00762.46901.1415.022025年12月
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7,083.34----
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0,000.00-30,0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8,775.2562,879.1211,335.6753,211.5784.63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88,775.2562,879.1211,335.6753,211.5784.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同意将“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北京科净源总部基地项目”系新建园区,总体建设规模较大,为保障新建园
区工程质量,园区整体建设需要统一规划设计与施工建设,在园区基建及配套项目全部完成后方才进行装修及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因此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基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的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03.45万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629.33万元,置换资金总额6,832.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共计6,203.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629.3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是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已全部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32.1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本表数据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填入,故部分数据存在尾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
合 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有效满足西南区域业务开展,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昆明市科净源生产水处理专业设备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零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崔增英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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