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变更部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1.说明董事会审议情况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