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3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全票赞成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并综合考虑经营现状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070,813.2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38,134.5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64,752,852.38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21,433,186.10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并综合考虑经营现状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7,070,813.21 | -188,062,576.34 | -287,226,615.66 |
研发投入(元) | 3,462,133.88 | 8,139,486.19 | 7,493,364.65 |
营业收入(元) | 2,162,449,367.04 | 2,565,144,194.86 | 2,320,432,033.8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4,752,852.3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1,433,186.10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64,120,001.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9,094,984.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0.27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均未派发现金红利,系公司各年度均发生亏损,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同时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鉴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亏损,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