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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3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301号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科雅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薛志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硕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0元,共计募集资金76,844.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48.5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995.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2.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61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68,613.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5,092.83
利息收入净额B21,853.2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881.37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C2916.8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7,974.2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770.0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3,408.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3,408.98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0119160000202345,898,157.48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45060078801100001261238,443,525.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3174000001300115037340,086,254.02
交通银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3174000001300123928159,037,161.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31190232501050550,624,727.11
合 计434,089,825.17

注:根据《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174000001300115052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内已无余额。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决定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4,824.00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95.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置换已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

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尚未到期的金融产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尚未到期的金融产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在2022年度对募投项目的置换资金为695.47万元,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519.5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613.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81.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974.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870.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76%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22,505.6330,552.5410.000.03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544.0820,368.08689.8811,123.7054.61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8,984.948,984.942,189.074,628.4951.512026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2.4212,212.01101.7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59,034.6571,905.562,881.3727,974.2038.90
超募资金投向
现金管理不适用4,754.49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4,754.49
合 计59,034.6576,660.052,881.3727,974.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2月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8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2月;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对“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4. 2025年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经验丰富且专业扎实,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核心技术优势、客户群体优势和品牌知名度,将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调整后的该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4,824.00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95.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置换已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自公司IPO超募资金列支;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2月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10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C9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A3栋”;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2月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2月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95.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19.5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43,408.9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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