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集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 |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年度薪酬确定和2024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5月17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 监事会会议 | 股东大会会议 | ||
应参加次数 | 出席次数 | 会议次数 | 出席次数 | |
刘险峰 | 1 | 1 | 1 | 1 |
周强 | 4 | 4 | 1 | 1 |
邱红刚 | 5 | 5 | 2 | 2 |
邵强 | 5 | 5 | 2 | 2 |
(二)2024年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忠实勤勉履职,出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并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对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依法经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查阅定期财务报告和相关资料,不定期对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财务活动现状,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截止报告期期末实施担保事项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邱红阳、易国勒 | 20,000,000.00 | 2024/1/22 | 2025/1/16 | 否 |
邱红阳 | 15,000,000.00 | 2024/3/1 | 2025/2/18 | 否 |
邱红阳 | 5,000,000.00 | 2024/7/10 | 2025/2/18 | 否 |
邱红阳 | 20,000,000.00 | 2024/3/20 | 2025/3/19 | 否 |
邱红阳 | 10,000,000.00 | 2024/4/18 | 2025/4/16 | 否 |
邱红阳 | 30,000,000.00 | 2024/5/21 | 2025/5/20 | 否 |
邱红阳 | 10,000,000.00 | 2024/7/19 | 2025/7/18 | 否 |
邱红阳 | 20,000,000.00 | 2024/8/21 | 2025/8/21 | 否 |
邱红阳 | 20,000,000.00 | 2024/9/25 | 2025/9/23 | 否 |
邱红阳 | 10,000,000.00 | 2024/9/23 | 2025/9/23 | 否 |
邱红阳、易国勒 | 10,000,000.00 | 2024/9/27 | 2025/9/25 | 否 |
邱红阳 | 20,000,000.00 | 2024/10/24 | 2025/10/24 | 否 |
邱红阳 | 10,000,000.00 | 2024/11/19 | 2025/11/18 | 否 |
邱红阳 | 40,000,000.00 | 2024/11/20 | 2025/11/19 | 否 |
邱红阳 | 10,000,000.00 | 2024/12/13 | 2025/12/12 | 否 |
邱红阳 | 5,000,000.00 | 2024/10/18 | 2026/10/18 | 否 |
邱红阳 | 26,062,400.00 | 2021/10/19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27,800,000.00 | 2021/12/10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3,438,645.83 | 2022/10/31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5,619,661.64 | 2022/11/22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3,700,028.14 | 2023/3/9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5,311,785.71 | 2023/4/17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8,256,839.60 | 2023/5/19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4,578,415.24 | 2023/6/16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4,610,756.75 | 2023/7/17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5,646,644.11 | 2023/8/30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6,677,956.68 | 2023/12/14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20,736,747.06 | 2024/1/25 | 2031/9/27 | 否 |
邱红阳 | 12,761,075.12 | 2024/1/25 | 2031/9/28 | 否 |
邱红阳 | 35,910,780.51 | 2024/6/25 | 2031/9/26 | 否 |
邱红阳 | 210,000,000.00 | 2023/10/26 | 2029/10/25 | 否 |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外,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6)募集资金运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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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