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14: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5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名,公司董事周青锋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樊京辉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用工计划和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及外部经济发展态势,结合公司内各业务组织任务增量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用工计划及工资总额预算。计划原则一是重点关注人均效能提升,通过结构优化、
技能提升和效率挖潜,支撑公司技术研发、产能扩张及市场拓展的人才需求。二是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进一步加强正向激励力度,提高经营发展质量,提升效益水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5日